《春秋穀梁传注疏》·卷十

卷十

◎文公起元年,尽八年

文公襄王二十六年即位,名兴。

[疏]《鲁世家》:文公名兴,僖公之子,以襄王二十六年即位。《谥法》:“慈惠爱民曰文。”

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即位。继正即位,正也。继正,谓继正卒也。隐去即位以见让,桓书即位示安忍。庄、闵、僖不言即位,皆继弑。

○去,起吕反。见,贤遍反。弑,申志反。

二月,癸亥,日有食之。

天王使叔服来会葬。诸侯丧,天子使大夫会葬,礼也。传例曰:“天子大夫称字。”盖未受采邑,故不称氏。字者贵称,故可独达也。

○贵称,尺证反。

[疏]“诸侯”至“达也”。

○释曰:范云传例者,非正例,推以知之。定十四年传曰:“天子之大夫不名。”隐七年“凡伯来聘”传曰:“凡伯者何也?天子之大夫也。”又九年“南季来聘”传曰:“南,氏姓也。季,字也。”是天子之大夫称字,据传文可知,故亦得云传例也。

葬曰会,言会,明非一人之辞。其志,重天子之礼也。

[疏]“重天子之礼也”。释曰:五年,“毛伯来会葬”,“会葬之礼於鄙上”。此叔服来会葬,云“其志重天子之礼也”者,旧解以为叔服在葬前至,先乡鲁国,然后赴葬所。毛伯以丧服发后始来,先之竟上,然始至鲁国,故传释有异辞也。或当此释书之所由,故云重天子之礼也。彼解会葬之处,故云於鄙上。二者互言之,未必由先后至,理亦通也。

夏,四月,丁巳,葬我君僖公。薨称公,举上也。葬我君,接上下也。僖公葬而后举谥,谥所以成德也,於卒事乎加之矣。

[疏]“薨称”至“加之矣”。

○释曰:重发传者,桓不以礼终,僖则好卒,二者既异,故传详之。

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。毛,采邑,伯,字也,天子上大夫也。

○锡,星历反。采地音菜,地本又作邑。礼:有受命,无来锡命,锡命,非正也。

[疏]“礼有”至“正也”。

○释曰:重发传者,桓则薨后见锡,此则即位见锡,嫌其得正,故传发之。

晋侯伐卫。

叔孙得臣如京师。

卫人伐晋。

秋,公孙敖会晋侯于戚。礼:卿不得会公侯。《春秋》尊鲁,内卿大夫可以会外诸侯。戚,卫地。

○戚,仓寂反。

[疏]注“内卿”至“卫地”。

○释曰:“内卿大夫可以会外诸侯”者,下二年传文。不於此发例者,伯者至尊,大夫不可以会,但《春秋》内鲁,故无讥文。以失礼深,传不可云得会。至於三年垂敛之会,则是凡常诸侯,礼虽不达,人情通许。故发内大夫可以会外诸侯之例。

冬,十月,丁未,楚世子商臣弑其君。郑嗣曰:“商臣,缪王也。?,文王之子成王也。不言其父而言其君者,君之於世子,有父之亲,有君之尊,言世子所以明其亲也,言其君所以明其尊也,商臣於尊亲尽矣。

○弑其,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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