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效新书
广告x

《纪效新书》·卷五 教官兵法令禁约篇

卷五教官兵法令禁约篇

  凡将领官哨队长,不相和协,倾陷妒忌,煽惑妖言,妄传军令,因而误事者,斩。

  凡各营分派已定,先照各腰牌格式共为一函,造书册二部,俱送本部印钤,一本发把总,一收本府。

  凡有逃故缺伍,该召补兵勇,每月半,队长如式开新补手本呈哨官,哨官呈总,总呈府,验中改簿,给腰牌,发总,总改发队常操。

  凡遇有逃故,本伍即刻报队长,队长报哨长,哨长报哨官,哨官报把总,即於本日开手本呈递。

  凡各兵遇有疾病,本日同伙即报本队长,队长亲看缓急,报赴哨官,哨官报赴本总,本总即日报本府,以凭批

点击展开查看全文

汉程国学app下载
用户反馈
  • 基本信息

  • 问题类型

  • 问题描述

  • 联系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