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儒学案》·卷三 崇仁学案三

魏校字子才,别号庄渠,崑山人。弘治乙丑进士,授南京刑部主事,历员外郎、郎中。不为守备奄人刘瑯所屈。召为兵部郎,移疾归。嘉靖初,起广东提学副使。丁忧,补江西兵备,改河南提学,七年陞太常寺少卿,转大理。明年,以太常寺卿掌祭酒事,寻致仕。

  先生私淑於胡敬斋。其宗旨为天根之学,从人生而静,培养根基,若是孩提,知识后起,则未免夹杂矣。所谓天根,即是主宰,贯动静而一之者也。敬斋言:“心无主宰,静也不是工夫,动也不是工夫。”此师门敬字口诀也。第敬斋工夫分乎动静,先生贯串总是一个,不离本末作两段事,君加密矣。聂双江归寂之旨,当是发端於先生者也。先生言:“理自然无为,岂有灵也?气形而下,莫能自主宰,心则虚灵而能主宰。”理也,气也,心也,岐而为三,不知天地间祇有一气,其升降往来即理也。人得之以为心,亦气也。气若不能自主宰,何以春而必夏、必秋、必冬哉!草木之荣枯,寒暑之运行,地理之刚柔,象纬之顺逆,人物之生化,夫孰使之哉?皆气之自为主宰也。以其能主宰,故名之曰理。其间气之有过不及,亦是理之当然,无过不及,便不成气矣。气既能主宰而灵,则理亦有灵矣。若先生之言气之善恶,无与於理,理从而善之恶之,理不特死物,且闲物矣。其在於人,此虚灵者气也,虚灵中之主宰即理也。善固理矣,即过不及而为恶,亦是欲动情胜,此理未尝不在其间,故曰“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”,以明气之不能离於理也。先生疑象山为禅,其后始知为坦然大道,则於师门之教,又一转矣。

  先生提学广东时,过曹溪,焚大鉴之衣,椎碎其钵,曰:“无使惑后人也。”諡恭简。

  体仁说

  天地太和,元气氤氤氲氲,盈满宇内,四时流行,春意融融蔼蔼,尤易体验盎然吾人仁底气象也。人能体此意思,则胸中和气,駸駸发生,天地万物,血脉相贯。充郁之久,及其应物,浑乎一团和气发见,所谓丽日祥云也。

  冬气闭藏,极於严密,故春生温厚之气,充郁薰蒸,阴崖寒谷亦透。学而弗主静,何以成吾仁。

  涵养可以熟仁,若天资和顺,不足於刚毅,可更於义上用功否?曰:“阳之收敛处便是阴,仁之断制处便是义。静中一念萌动,纔涉自私自利,便觉戾气发生,自与和气相反。不能遏之於微,戾气一盛,和气便都销铄尽了,须重接续起来。但觉纔是物欲,便与截断,斩其根芽,此便是精义工夫也。”

  天之主宰曰帝,人之主宰曰心,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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