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廿二史劄记》·卷三十三 明史
明初吏治
明史魏观等传赞云:太祖起闾右,稔墨吏为民害,尝以极刑处之。然每旌举贤良以示劝,不专任法也。尝遣行人赍敕赐平阳令张础、建阳令郭伯泰,旌其治行。又或因士民之请留良吏,辄进秩留任。并有坐事被逮,部民列善状上闻,亦复其官,且转加超擢者。既擢矣,而其人改节易操,则又重法绳之。所以激劝者甚至。故一时吏治多可纪。今循吏传可考也。
天下府州县官来朝,帝谕之曰“天下初定,百姓财力俱困,如初飞之鸟,不可拔其羽,新植之木,不可摇其根,在安养生息之而已。惟廉者能约己而利人,尔等当深念之。”又尝谕户部“国家赋税已定,撙节用度,自有余饶,使民得尽力农桑,自然家给人足,何事聚敛也。”沿及成祖、仁、宣、英、景、宪、孝诸帝,亦皆加意吏治,其有政绩卓著,往往特敕奖之。如成祖之于史诚祖,仁宗之于刘纲是也。
诸良吏秩满当迁,或挂误罢黜,亦多因部民之请,俾进秩视事,往往至二、三十年不易。
其有因而作奸者,如永宁税课使刘迪结耆老请留汉中,同知王聚求属吏保奏,则又斥谴随之。(皆宣宗时事)
阅数年,辄遣大臣分往各直省考察官吏,严其黜陟。而紧望之地则特诏大臣各举所知以为守令。
如宣德中,先择京官九人为郡守,继择二十五人为郡守。
正统中,择京官十一人为郡守,后多为良吏,为名臣。
盖朝廷既以吏治为重,中外大臣亦无不留意人才。
仁宗诏各举所知,郎中况钟以张宗琏荐,帝问杨士奇,士奇曰“宗琏实贤,臣与王直将举之,不意为钟所先耳。”
其后况钟之出守,则蹇义、胡潆所荐也。
翟溥则魏源所荐也。
李湘则胡潆所荐也。
李信圭之知靳州,则张敞所荐,后守处州,则金濂所荐也。
吉水令钱一本罢官,郡人胡广在朝,力保之,遂复职。 杨荣当国时,其家人犯法,邑令鲁穆严惩之,荣反以为贤而荐于朝。
其时朝臣之汲引如此。在外大吏亦多持心公正。 如叶宗人为钱塘令,人呼为一叶清,其死也,按察使周新哭之。
田铎知蓬州,巡按御史过其境,无一讼者,知其下无冤民,遂荐之,擢广东俭事。 此又外省举劾之大概也。
且是时吏部考察之权最重,蹇义、王直、马文升先后长部事,尤以奖廉黜贪为要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