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廿二史劄记》·卷三十 元史

元初用兵多有天助

  元太宗时,使皇子蒙哥(莽赉扣,宪宗)征钦察,其酋八赤蛮逃于海岛,蒙哥亟进师,适大风刮海水去,甚浅可渡,蒙哥喜曰“此天开道也。”进擒八赤蛮,囚之,八赤蛮曰“水回期且至,宜早还。”蒙哥即班师,而水已至,后军有浮渡者。(见宪宗纪)

  太宗又使弟拖雷入宋武休关,渡汉江而北,至禹山,金完颜合达等拒战,北兵袭之,金恒山公武仙一军殊死斗,北骑退走,追奔之际,忽大雾四塞,合达命收军,顷之,雾散乃前,则前有一大涧,阔数里,非此雾则北兵人马满中矣。(金史完颜合达传)  宪宗即位之八年二月,伐宋,师次于河,适河冰合,以土覆之,遂渡。(宪宗纪)

  世祖时,遣伯颜(巴延)伐宋,军至钱塘江观潮,遂驻沙岸,杭人方以为潮至当尽溺,乃潮不至者二日。(伯颜传)

  可见兴王之运,山川效灵也。  元世祖嗜利黩武

  元世祖混一天下,定官制,立纪纲,兼能听刘秉忠、姚枢、许衡等之言,留意治道,固属开国英主。然其嗜利黩武之心,则根于天性,终其身未尝稍变。元史纪传所载可见也。

  嗜利

  中统三年,即以财赋之任委阿合马兴铁冶,增盐税,小有成效,拜平章中书政事。又立制国用司,以阿合马领使事,已复罢制国用司,立尚书省,以阿合马平章尚书省事,奏括天下户口,下至药材、榷茶,亦纤屑不遗。其所设施,专以掊克敛财为事,史天泽、安童等争之,崔斌等劾之,皆不能胜,以理算陷江淮行省平章阿里伯、右丞燕铁木儿于死,有秦长卿者欲发其奸,反为所噬,毙于狱。擢用私人,不由部选,以其子忽辛及抹速忽分据财赋重地,并援引奸党郝祯、耿仁等,骤升同列。阴与交通,专事蒙蔽,逋赋不蠲,征敛愈急,内通货贿,外示刑威。天下之人,无不思食其肉。有益都千户王著,发义愤击杀之,阿合马之奸始上闻,虽命剖棺戮尸,而流毒海内已二十年矣!

  阿合马既死,又用卢世荣,亦以增多岁入为能,盐铁榷酤,商税田课,凡可以罔利者,益务搜括。奏用阿合马之党,皆列要职。凡肆恶二年。御史大夫玉速帖木儿尽发其奸,始诏诛之。

  未几,又用桑哥,再立尚书省,改行中书为行尚书省,六部为尚书。六部恃其得君,尝拳殴参政杨宽、郭佑及台吏王良弼,皆诬奏至死。遂以丞相领尚书兼统制使,以沙不丁为江淮左丞,乌马儿为参政,奏遣忻都、阿散等十二人理算六省钱谷,天下骚然,佞谀者方为之请立碑记功。桑哥又奏笞监察御史四人,自后御史入省部,掾令史皆与抗礼,台纲尽废。铨调内外官宣敕,亦付尚书,由是以刑爵为贩卖。自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,为也先帖木儿所劾,始伏诛。

  统计帝在位三十余年,几与此三人者相为终始,此其嗜利贪得,牢固而不可破也。

  黩武

  自高丽臣服,即招谕日本,日本不通,先平耽罗。继而有事于南宋,攻襄樊,攻涪渝,以至下江淮,降宋主,追二王于闽广,先后凡十余年。

  甫讫事,又议征日本,命阿塔海、范文虎、忻都、洪茶丘等率兵十万出海,飓风破舟,文虎等择舟之坚好者先归,尽弃其兵于山岛,日本兵来,凡蒙古、高丽人尽杀,谓新附军为唐人,不杀而奴之,其得脱归,仅于阎等三人。帝大怒,欲再征日本,遣王积翁先往招谕,为舟人杀于途,始终不得要领,乃止。  而其时又兴安南之役、占城之役、缅国之役、爪哇之役。

  安南凡三征,其国王陈日煊父子终逃匿不获,最后师还,几为所邀截,从间道始得归。  缅国凡两征,亦丧师七千,仅取其成。

  其征占城也,舟为风涛所碎者,十之七八,至岸者,攻克其木城,而国王已逃,官军深入,亦为所截,力战得归。

  其征爪哇也,初至战屡捷,为所绐,遣使入谕,其国主杀使而逃,亦不得其要领,遂旋师。

  统计中统、至元三十余年,无岁不用兵。当其初,视宋为敌国(势力相当,孟子尽心下:征者上伐下也,敌国不相征也。),恐不能必克,尚有慎重之意,遣使议和。及既平宋,遂视战胜攻取为常事,几欲尽天所覆,悉主悉臣,以称雄于千古。甫定域中,即规海外。初以骄兵图胜,继以愤兵致败,犹不觉悟,思再奋天威,迄崩而后止。此其好大喜功,穷兵黩武,至老而不悔者也,

  由是二者观之,内用聚敛之臣,视民财如土苴;外兴无名之师,戕民命如草芥,以常理而论,有一于此,即足以丧国亡身。乃是时虽民不聊生,反者数十百起,而终能以次平定。盖兴王之运,所谓气盛而物之小大毕浮,故恣其所为而不至倾覆。始知三代以下,国之兴亡,全系天命,非必有道者得天下,无道者失天下也。

  案元自太祖起兵,灭国四十,降西夏,取金中都,又攻西域至东印度国,遇角端始还。太宗继之,灭金侵宋,西征钦察,去中国三万余里。迨宪宗又命世祖征大理,兀良合台征交趾。至世祖时,用兵已四十余年。世祖即位,又攻讨三十余年。自古用兵,未有如是久者。  元诸帝多不习汉文

  元起朔方,本有语无字。太祖以来,但借用畏吾字以通文檄。世祖始用西僧八思巴造蒙古字。然于汉文,则未习也。

  元史本纪:

  至元二十三年,翰林承旨撒里蛮言“国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实录,请先以畏吾字翻译进读,再付纂定。”

  元贞二年,兀都带等进所译太宗、宪宗、世祖实录。

  是皆以国书进呈也。

  其散见于他传者。

  世祖问徐世隆以尧、舜、禹、汤为君之道,世隆取书传以对,帝喜曰“汝为朕直解进读。”书成,令翰林承旨安藏译写以进。

  曹元用奉旨译唐贞观政要为国语。  元明善奉武宗诏“节尚书经文,译其关于政事者。”乃举文升同译,每进一篇,帝必称善。

  虞集在经筵,取经史中有益于治道者,用国语、汉文两进读,译润之际,务为明白,数日乃成一篇。

  马祖常亦译皇图大训以进。(皆见各本传)

  是凡进呈文字必皆译以国书,可知诸帝皆不习汉文也。

  惟裕宗为太子时,早从姚枢、窦默受孝经。及长,则侍经幄者,如王恂、白栋、李谦、宋道等,皆长在东宫备咨访。中庶子伯必以其子阿八赤入见,太子谕令入学,伯必即令入蒙古学。逾年再见,问所读何书?以蒙古书对,太子曰“我命汝学汉人文字耳!”此可见裕宗之留心学问。然未即位薨。  以后如仁宗最能亲儒重道,然有人进大学衍义者,命詹事王约等节而译之,则其于汉文,盖亦不甚深贯。  至朝廷大臣亦多用蒙古勋旧,罕有留意儒学者。

  世祖时,尚书留梦炎等奏江淮行省无一人通文墨者,乃以崔彧为江淮行省左丞。(彧传)

  李元礼谏太后不当幸五台,帝大怒,令丞相完泽、不忽木等鞫问,不忽木以国语译而读之,完泽曰“吾意亦如此。”

  是不惟帝王不习汉文,即大臣中习汉文者亦少也。

  如小云石、海牙、孛术鲁翀、巙巙(音挠)、萨都剌等,固当为翘楚矣。  元初郊庙不亲祀

  元太祖以来无郊庙亲祀之礼,惟割牲奠马湩(乳),以蒙古巫祝致词而已。

  世祖始设神主于中书省,用乐遣官致祭,已从中书省迁神主于圣安寺。中统四年,始诏建太庙于燕京,迁神主奉之,而规制未备。至元十四年,太庙成。然成宗初,有司造世祖皇后玉册成,请纳诸各室,帝曰“亲享之礼,祖宗未尝举行,其以册来,朕躬祝之。”(本纪)

  是成宗以前,无此礼也。

  武宗至大元年,以受尊号,始躬谢太庙,而时享尚未亲祀。至大二年,尚书省及太常奏“南郊之礼已行而未备,北郊之礼尚未举行。今年冬至祀天南郊,请以太祖配,明年夏至祀地,请以世祖配。”从之。(本纪)然考是年,初未有亲郊之事也。迨至大三年冬,始有事于南郊,尊太祖配天。

  英宗至治元年,丞相拜珠(旧名拜住)奏“自至元十四年,始建太庙于大都。至今四十年来,未尝亲享。”帝悦曰“朕能行之。”乃敕有司定仪制。是冬,始有事于太庙,帝服通天冠、绛纱袍,出崇天门行事厔仁宗太室,即流涕,左右感动,诏曰“一岁惟四祀,使人代之,实所未安,岁必亲祀,以终朕身。”(见本纪及拜珠传)

  此亲祀太庙之始也,而南郊仍未亲享。

  泰定帝时,赵师鲁疏请亲祀郊庙,帝曰“朕遵世祖旧制,其命大臣代之。”是不惟南郊不亲享,即太庙亦仍不亲祭矣。(本纪及师鲁传)

  文宗至顺元年,始服大裘衮冕,亲祀天于南郊。  顺帝至元五年,亲裸(ㄍㄨㄢˋ,祭礼,以酒洒地)太室。至正元年,又服衮冕祭太庙,至宁宗室问曰“朕宁宗兄也,当拜否?”太常博士刘闻对曰“春秋鲁闵公为君时,僖公尚为臣,僖公即位,未闻不拜。”帝乃拜,是月亦亲祀上帝于南郊。(本纪)

  统有元一代,亲祀太庙,亲享上帝,惟武宗、英宗、文宗、顺帝四君而已。

  元制百官皆蒙古人为之长  元世祖定制:总政务者曰中书省,秉兵柄者曰枢密院,司黜陟者曰御史台。其次,在内者,有监、有卫、有府;在外者,有行省、行台、宣慰司使、廉访使;其牧民者,曰路、曰府、曰州、曰县。官有常职,位有常员,其长皆以蒙古人为之,而汉人、南人贰焉。(元史百官志序)故一代之制,未有汉人、南人为正官者。  中书省

  中书省为政本之地,太祖、太宗时,以契丹人耶律楚材为中书令,弘州人杨惟中继之,楚材子铸亦为左丞相。(元制尚右),此在未定制以前。

  至世祖时,惟史天泽以元勋宿望为中书右丞相。

  仁宗时欲以回回哈散为相,哈散以故事:丞相必用蒙古勋旧,故力辞,帝乃以伯答沙为右丞相,哈散为左丞相。

  太平本姓贺,名惟一,顺帝欲以为御史大夫,故事:台端非国姓不授。惟一固辞,帝乃改其姓名曰太平,后仕至中书省左丞相。

  终元之世,非蒙古而为丞相者,止此三人。哈散尚系回回人,其汉人止史天泽、贺惟一耳。  丞相以下,有平章政事,有左右丞,(先有右丞二员,而无左,后以崔彧言,始设左丞。故汉人亦得居之。如赵世延本雍古族,延祐元年,省臣奏参政用儒者,世延其人也。帝曰“世延雍古氏,非汉人,其署宜居右。”可见汉人不得居右。)有参知政事,则汉人亦得为之,(如王文统、李孟俱为平章,许衡、姚枢、张文谦俱为左丞。)其时亦称宰执。(如王文统为平章,窦默曰“此人心术不正,不可为宰相。”是也。成宗欲以宦者李邦宁为行省平章,辞曰“臣奄腐余生,何堪当宰辅之任!”)然中叶后,汉人为之者亦少。  顺帝纪:至正十三年,始诏“南人有才学者,依世祖旧制,中书省、枢密院、御史台皆用之。”是时江淮兵起,故以是收拾人心。然亦可见久不用南人,至是始特下诏也。(韩元善传:顺帝时,丞相托克托奏事内庭,以事关兵机,而元善及参知政事韩镛皆汉人,使退避,勿与俱。则虽参用汉人,而机密仍不得与也。)

  枢密院

  郑鼎传:鼎子制宜为枢密院判官,车驾幸上都。旧制:枢府官从行,岁留一人司本院事,汉人不得与。至是以属制宜,制宜力辞,帝曰“汝岂汉人比耶?”竟留之。可见枢密属僚掌权之处,汉人亦不得与也。

  御史大夫

  御史大夫,非国姓不授,既见太平传,而世祖初命程钜夫为御史中丞,台臣言“钜夫,南人,不宜用。”帝曰“汝未用南人,何以知南人不可用?自今省部台院必参用南人。”(钜夫传)可见未下诏以前,御史中丞之职,汉人亦不得居也。

  行省

  中书省分设于外者曰行省,初本不设丞相,后以和林等处多勋戚,行省官轻,不足以镇之,乃设丞相,而他处行省,遂皆设焉。董文用传:行省长官素贵,同列莫敢仰视,跪起禀白如小吏,文用至,则坐堂上,侃侃与论。可见行省中蒙古人之为长官者,虽同列不敢与讲钧礼也。

  廉访司

  成宗本纪:各道廉访司必择蒙古人为使,或缺,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,其次,始参以色目及汉人。文宗本纪:诏御史台“凡各道廉访司官用蒙古二人、畏兀、河西、回回、汉人各一人。”是汉人厕于廉访司者,仅五之一也。

  达鲁花赤

  其各路达噜噶齐(旧名达鲁花赤)亦以蒙古人为之。至元二年,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噜噶齐,汉人充总管,回回人为同知,永为定制。其诸王驸马分地,并令自用达噜噶齐。仁宗始命以流官为之,而诸王驸马所用者为副,未几,仍复旧制。

  文宗诏诸王封邑所用达噜噶齐,择本部识治体者为之,或有冒滥,罪及王相。然亦未闻有以汉人为之者。  此有元一代,中外百官偏重国姓之制也。

  元初州县多世袭

  世袭

  元太祖、太宗用兵沙漠,得一地即封一人,使之世守,其以所属来降者,亦即官其人,使之世袭。及取中原,亦以此法行之,故官多世袭。

  如石天禄为征行千户,既卒,子兴祖袭千户。  刘敏为郎中,年老,宪宗命其子世亨袭其职。

  谭澄父资为元帅,因病,举弟资用自代,资用卒,澄又袭职。

  綦公直老,以其子蒙古台(旧名忙古台)袭万户。

  赵黑梓以门功袭元帅职。

  段直以所属乡社来降,命为潞州长官,世袭。

  洪茶邱为高丽军民总管,其子万小袭职,仍佩其父虎符是也。

  流官

  然此法可行于朔漠,而中原则必用流官,故世祖时,廉希宪疏言“国家自开创以来,凡纳土及始命之臣,皆令世守,至今将六十年,子孙皆奴视其部下,郡邑长吏皆其僮仆,此前古所无。”宋子贞亦疏言“州县官相传以世,非法赋敛,民不堪命。”姚枢亦疏言“今当慎铨选,则不专世爵而人才出。”于是始议行迁转法。至元二年,遂罢州县官世袭。四年,又罢世侯置牧守。先是祁州、河南、陕西乃世祖为皇太弟时所封地,因姚枢等言,置安抚、经略、宣抚三司,选人以居职,始有吏治,固已行之有效,故至是因希宪等言,遂改世袭旧制也。

  俸禄

  又元初百官皆无俸禄,陈祐传:中统时,百官未给俸,多贪暴,祐独能以清慎称。至是姚枢又疏奏“当班爵禄,则赃秽塞,而公道开。”宋子贞亦疏请“给俸禄,定职田。”乃从之。后崔彧又奏“乞将诸路大小各官,有俸者量增,无俸者特给。”于是各官皆有俸入及职田之收。此又百官给禄之始也。  元州县官多在外铨选

  至元二年,始罢州县官世袭,遣宋子贞、耶律铸至山东,迁调所部官。(子贞传)及平宋后,诏两广、福建五品以下官,从行省就便铨注。寻又诏云南省所辖州县官,依福建、两广例,省台委官铨选,以名姓闻,随给授宣敕。  此各行省自选之制也。

  立法之始,省选公明,量才授职,多得其人。故李稷谓“下县尹多从吏部铨注,或非其才,宜并归省选。”(李稷传)盖是时中简之缺,仍归部选,而繁剧者,听外省迁调,故部选转不如省选之量能而授也。

  其后以省选多弊,乃有遣使监选之例。  成宗初,命中书省遣使监云南、四川、海北、海南、广西、两江、广东、福建六品以下选。

  文宗时,敕中书省御史台遣使至江、浙、江西、湖广、四川、云南诸行省,迁调三品以下官。

  则并及于三品大员矣。  顺帝时,中书省臣言“江南因盗贼阻隔,所在缺官,宜遣人与各行省及行台官,以广东、广西、海北、海南三品以下通行迁调,五品以下先行照会之任,福建等处亦依此例。”从之。

  则并邻省通融迁调,亦委之监选者矣。

  元代专用交钞

  交钞之起,本南宋绍兴初造此以召募商旅,为沿边籴买之计,较铜钱易赍,民颇便之,稍有滞碍,仍用现钱,尚存子母相权之意。(元史刘宣传)(以实物为母,纸钞为子,子母相权而行,即物、货兑换之比率)

  金章宗时亦以交钞与钱并行,而有司以出钞为利,收钞为讳,谓之老钞,至以万贯易一饼,民力困而国用亦穷。(耶律楚材传)此钞之极弊也。

  案金章宗始用钞。宣宗先用贞祐宝券,未几积轻,又制贞祐通宝,凡一贯当贞祐宝券千贯。哀宗时更造兴定宝泉,每一贯当通宝四百贯。

  元太宗八年始造交钞。

  世祖中统元年又造中统元宝交钞。据食货志,其法以丝为本,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,诸物之直,并从丝例。钞之文以十计者,曰十文、二十文、三十文、五十文;以百计者,曰一百文、二百文、三百文;以贯计者,曰一贯文、二贯文,每二贯准白银一两。行之既久,物重钞轻。

  至元二十四年,乃改造至元钞,自二贯至五文,凡十一等,与中统钞通行,每一贯抵中统钞五贯。  武宗时又造至大银钞,后废。

  终元之世,常用中统、至元二钞,每年印造之数,自数十万至数百万不等,亦见食货志。  钞虽以钱为文,而元代实未尝铸钱也。武宗时曾行钱法,立泉货监领之。仁宗以鼓铸弗给,仍废。故有元一代专用钞。

  其所以能行用者,

  各路立平准行用库,贸易金银。

  平准钞法:每银一两,入库其价至元钞二贯,出库二贯五分;金一两,入库二十贯,出库二十贯五百文。是民之有金银者,可赴库换钞,有钞者亦可赴库换金银也。

  又立回易库,凡钞之昏烂者,许就库倒换新钞,增工墨费每贯三分,换存之昏钞则解部焚烧,隶行省者,行省委官监烧之,是钞之敝坏者,可赴库易新钞也。

  至元四年,世祖诏“诸路民间包银,听以钞输纳。惟丝料入本色,非产丝之地,亦以钞输中书。”

  省臣又奏流通钞法,凡赏赐宜多给币帛,课程宜多收钞。制曰“可。”  是丁钱、田赋皆可以钞纳也。

  此所以通行天下也。

  然钞虚而物实,虚者积轻,势所必然。故赵孟俯言“始造钞时,以银为本,虚实相权,今二十余年,轻重相去已数十倍,故改中统为至元,二十年后,至元必复如中统矣。”今就元史各传参核之。  卢世荣以钞虚,闭回易库,钞有出无入,民间昏钞遂不可行。  其后监烧昏钞者欲取能名,率以应烧昏钞,指为伪钞,使管库官吏诬服。(见许有壬、韩若愚传)由是回易库不敢以新钞易昏钞。(张养浩传:民持昏钞赴库倒换者,易十与五,累日不可得。)而民间所存昏钞又不能纳赋税易货物,于是遂成废纸矣!

  且板纸印造尤易滋伪,铅山(江浙行省铅山州)多造伪钞者,有豪民吴友文为之魁,远至江、淮、燕、蓟,莫不行使,遂致大富,是利权且归于奸民矣!(林兴祖传)

  又奸民以伪钞钩结党与,胁人财物,官吏听其谋,株连者数千百家。(黄潜传)是刑罚亦由此日繁矣。

  古者以米绢为民生所须,谓之二实,银钱与二物相权,谓之二虚。银钱已谓之虚,乃又欲以纸钞代之,虚中之虚,其能行之无弊哉?

  然有元之代,民间究以何市易?案至元中,江淮颁行钞法,废宋铜钱,后又敕拘历代钱,余铜听民自用。

  然胡长孺传:台州岁饥,宣慰司脱欢敛富民钱一百五十万备赈。是朝廷虽禁钱,而民间自用钱也。  卢世荣传:立平准库,禁民间以金银私相买卖,世祖诏“金银乃民间通用之物,今后听民从便交易。”是朝廷原未禁金银也。  既造交钞,欲其流通,则赋税不得不收钞,而民间自用金银,则实者常在下而虚者常在上,于国计亦何补哉?

  明太祖亦造宝钞,虑其不行,禁民间不得以金银铜钱交易,犯者罪至死,首告者,即以所告之物赏之。而钞仍不行。

  永乐中,又诏计户口、食盐、纳税、课程、赃罚等物,悉输钞;笞杖等罪,输钞纳赎;市肆门摊收钞,果园及舟车等税纳钞。皆欲以重钞,而钞卒不行。则又为阻滞钞法之罪,至全家发边远充军。

  正统元年,黄福奏“洪武间银一两,当钞三、五贯,今一两当钞千余贯。”

  案宋史蒋偕传:朝廷募民入粟于边,增直给券,俾赴京师射取钱货,谓之交钞。是北宋已有交子之法。而范镇疏言“商人输粟河北,取偿京师,而榷货不即与钞,久而鬻之,十才六、七。”则是时已有留难之弊。

  高宗南渡后,置行在交子务,印交子钱引给诸路,令公私同见钱行用,已而日益贱。隆兴二年,陈良祐疏言其弊,请发内帑以舒民病,孝宗乃出白金收换交子(亦名会子),并收铜板勿印造。未几,户部又请造五百万,自后岁有加增。黄畴若疏言“民所得会子,折阅日甚,州县科配,民皆闭门牢避,行旅持券,终日不得一钱。”时因钞法,告讦繁兴,真德秀疏言“或一夫坐罪,而并籍兄弟之财;或亏陌四钱,而没人千万之货。至于科富室之钱,视产高下分配民藏楮,鬻田宅以受券,虽大家不得免。”是南宋交子之弊,亦不减于金也。

  金元二朝待宋后厚薄不同

  金史:宗翰等破汴京,宋徽、钦二帝出降,金太宗即诏废二帝为庶人。宗翰以二帝及后妃、太子四百七十余人及宗族三千余人北去,既至上京,令二帝以素服见太庙,封徽宗昏德公,钦宗重昏侯,迁之于韩州,给田十五顷,俾耕以自食。未几,又迁鹘里改路,赵氏疏族亦多徙上京。

  徽宗薨后,金熙宗皇统元年始改封天水郡王,钦宗封天水郡公。钦宗又奏乞本品俸,乃诏赒济之。寻又给天水郡王子侄婿及天水郡公子俸。是皇统以前俸亦不给也。

  海陵篡立,又杀赵氏子男百三十余人。世宗始以一品礼葬钦宗于巩洛之原,又葬天水郡王被害子孙于河南祖墓;其亲族在中都被害者,葬于城北;咸平被害者,葬于本处。梁肃奏“天水郡公本族已无在者,其余皆远族,可罢其养济。”案二帝徙韩州,嗣濮王仲理等尚在燕京,金人计口给食,死者甚多,此即所谓远族也。是二帝之子孙近族皆已被杀无遗也。

  昏庸失国,寄命仇邦,其僇辱固由自取,然金之待之,亦太过矣。  元世祖之平宋也,按塔哈(旧史名阿塔海)等入宋宫宣诏,至免系颈牵羊之礼,太后全氏泣谓帝曰“荷天子活汝,当谢恩。”宋主拜毕,母子皆肩舆出宫,太皇太后谢氏以疾留,至病愈始北行。宋主至上都,授开府仪同三司大司徒,封瀛国公。此元史本纪所载也。  而说郛及汪元量所记:宋主至通州,世祖命赐大宴十日、小宴十日,然后赴上都。又全太后及宫嫔等在大都,日支羊肉一千六百斤,他物称是。

  宋遗民录又载:瀛国公稍长,世祖妻以公主。世祖夜梦金龙绕殿柱,明日,瀛国来朝,正立所梦柱下,世祖阴欲除之,公主以告,瀛国惧,遂乞从释,号合尊大师,而学佛于土蕃。此已见世祖之宽厚,然犹曰野史所载,未可尽信也。

  元史后妃传:宋全太后至京,不习风土,世祖后为奏请回江南,帝曰“尔妇人无远虑,若使南还,或浮言一动,即废其家,非所以爱之也;爱之,特加存恤可耳。”后乃益厚待之。是帝之所以保护者更深矣。  至元十九年,有中山狂人自称宋主,有众千人,欲取文丞相;又有薛保住(宝住)播匿名书,言“某日烧蓑城苇,率两翼兵为乱。”帝疑之,然仅迁瀛国及宋宗室于上都,而未尝加害也。

  至元十九年,中山有狂人自称“宋主”,有兵千人,欲取文丞相,京城亦有匿名书,言“某日烧蓑城苇,率两翼兵为乱,丞相可无忧者。”时盗新杀左丞相阿合马,乃命撤城苇,迁瀛国公及宋宗室开平,又疑丞相者天祥也,天祥遂死焉。

  谢太后薨,以其赀产隶中宫。可见未薨以前,犹未收其赀产也。

  至元二十八年,宣政院臣言“宋全太后、瀛国公母子已为僧尼,有地三百六十顷,乞免征其租。”张圭亦奏“亡宋旧业勿征赋役。”从之。是全后母子私产,听其永为世业也。

  文宗市故宋全太后田,为大承入护圣寺永业,又市故瀛国公田,为大龙翔集庆寺永业,御史台言“不必予直。”帝不许。可见全后母子田产常留给其子孙,至是始收之,而犹必给以价,不强夺也。

  顺帝时始因脱脱之请,以瀛国公子和尚赵完普田产赐枢密使僧格失里(旧史名桑哥失里)。文宗已市全后母子田,而完普尚别有田产,至是始夺之。

  至正十二年,御史言“群盗多引亡宋为口实,宜以和尚赵完普及亲族徙沙州。”从之。是虽夺其田产,而犹终保全之也。

  至元二十三年,西川又有赵和尚自称福王子广王,作乱伏诛。亦未尝罪及宋宗室也。

  至于宋之亲族亦待以优礼。

  福王与芮随宋主来归,授金紫光禄大夫、检校大司徒、平原郡公,仍诏与芮家赀之在江南者,辇至京给之。旋以与芮子孟桂袭封平原郡公。

  赵与在鄂州降,伯颜荐于世祖,以幅巾深衣入见帝,即赐翰林待制,赐钞万贯,岁给其妻子衣粮。与既老,成宗犹官其子孟实以终养。是不惟待瀛国公有终始,即待宋之宗室亦多存恤也。

  报应之说,固属渺茫。

  然宋太祖削平诸国,未尝杀一降王,其后以天下授太宗,约兄弟相传,仍及于其子。太宗乃背之而自传其子孙。厥后汴京之亡,遭金人之虐者,多太宗子孙也。

  高宗南渡,以太祖之后为嗣,及临安之亡,则独免屠戮之惨。

  冥冥中似有司其契者。

  金之待宋既酷,其后蒙古兴,而金亦迁汴,崔立之变,劫后妃宗族降元,宫车三十七两,促赴青城,宗族男女又五百余口,在道艰苦,更甚于徽、钦之时。(崔立传)

  金自海陵篡后,杀太宗及宗翰、宗弼等子孙,已无噍类,其随宣宗入汴者,惟太祖、世宗子孙,又遭此播迁。  元太宗诏除完颜一族外,余皆赦免。则不赦者,完颜氏也。然则金源后裔,存者有几?

  而元顺帝遁归沙漠后,子孙犹雄长于边外数百年。

  君子观于此,不能不信天道之有征也。

  元时选秀女之制

  后汉书皇后纪序云“汉法,常因八月算人,遣中大夫与掖廷丞及相工,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,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,姿色端丽合相法者,载入后宫,择视可否,乃用登御。”  晋武帝博选良家女充后宫,使杨后拣选。名家盛族之女多败衣瘁貌以避此选。胡贵嫔名芳,初入选,号泣,左右止之曰“陛下闻声!”芳曰“死且不畏,何畏陛下?”

  是选女之制,汉、晋常有之。

  辍耕录载:后至元丁丑,民间讹言采秀女,一时童男女婚嫁殆尽。此虽是讹言,然必非无因。盖元初本有此制。

  耶律楚材传:太宗时,托欢(旧名脱欢)请选天下室女,楚材止之,帝怒,楚材曰“向择美女二十八人,足备使令,今复选,恐扰民。”乃止。(耶律楚材传)

  世祖时,耶律铸言“有司以采室女,乘时害民,请令大郡岁取三人,小郡二人,择其可者,厚赐其父母,否则遣还。”从之。(耶律铸传)

  后又以御史中丞崔彧言,并罢各路选室女。

  辍耕录所记后至元,则顺帝时事也。或世祖虽罢,而累朝尚间行之耳。  元时并有选高丽女之例。

  文宗以宫中高丽女不颜帖你赐丞相雅克特穆尔(旧名燕铁木儿),高丽王请割国中田以为资奁。  顺帝次皇后奇氏完者忽都,本高丽女,选入宫有宠,遂进为后。而其时选择未已,台臣言“国初,高丽首先效顺,而近年屡遣使往选媵妾,使生女不举,女长不嫁,乞禁止。”从之。

  明永乐中,高丽犹有贡女之例,成祖有妃权氏,即高丽人也,后封贤妃。

  元代以江南田赐臣下

  江苏田粮之重。

  明史周忱传谓:明祖平张士诚,尽籍其功臣子弟庄田入官,又恶富民豪并,亦没入其田,皆谓之官田,案其租簿征之,故苏赋比他处独重,官田粮至二百六十万石,民田粮仅十五万石。

  今检宋、元二史,究其由来。大概明祖所籍伪吴勋戚之田,即元代所赐臣下之田。而元代之赐田,即南宋之入官田、内府庄田及贾似道创议所买之公田也。

  宋史:朱勉败,籍其家田至三十万亩。

  建炎元年,籍蔡京、王黼等庄以为官田。

  开禧三年,诛韩侂胄,置安边所,黄畴若奏以其万亩庄等田并及其他权幸没入之田皆隶焉,共收米七十二万一千七百斛,钱一百三十一万五千缗。

  后理宗又诏华亭奉宸庄亦助边费。

  景定四年,陈尧道、曹孝庆等倡议买公田,贾似道主之。平江、江阴、安吉、常州、镇江六郡,共买田三百五十余万亩。

  德祐元年,又以阎贵妃集庆寺田、贾贵妃演福寺田皆入安边所。

  元之有天下也,此等田皆别领于官。其赏赐臣下,则有如世祖赐郑温常州田三十顷,叶李平江田四顷,又以王积翁使日本被害于途,赐其子都中平江田八千亩。武宗赐雕阿不剌平江田一千五百顷。仁宗赐丑驴答剌罕平江田百顷。英宗赐拜珠平江田万亩。文宗赐雅克特穆尔平江官地五百顷,又以故平章黑驴平江田三百顷,赐西安王阿剌忒纳失里,又赐大龙翔集庆寺平江田五百顷,又赐鲁国大长公主平江等处官田三百顷,雅克特穆尔又奏“松江淀山湖田五百顷,当入官粮七千七百石,臣愿增为万石,入官令人佃种,以所得余米,赡臣弟萨敦(旧名撒敦)。”顺帝以完者铁木儿苏州田二百顷赐郯王彻彻秃,又赐公主不答昔你平江田五十顷。

  此皆见于元史本纪及各本传者。

  使本非官田,而欲夺民产以赐,元政虽不纲,亦未必至此。可见皆宋末官田,平宋后仍入于官,故得任意赏赐。观文宗所赐雅克特穆尔者曰平江官地,赐鲁国大长公主者曰平江官田,益知田已在官也。

  元时又籍宋后妃田以供太后,曰江淮财赋都总管府,又籍朱清、张瑄等田以供中宫,曰江浙财赋府,又籍朱国珍、管明等田以赐丞相托克托,曰稻田提领所,又有拨赐庄领宋亲王及新籍明庆、妙行二寺田,并白云宗僧田,皆不隶州县,此又元时所增官田也。

  及张士诚据吴,其平章太尉等皆负贩小人,以殖产为务,凡元朝官田自必尽取而占为庄田,明祖破平江后,遂尽籍之。又以姑苏民为士诚守,凡诸豪族之田亦籍之,并及富民沈万三等,皆以其租簿为粮额,其后又有拨赐公侯、驸马庄田,因事故还官者,又案其租簿征之,是以官田益多而粮亦益重也。

  然则江南之田,自宋末至元、明以来出重赋,非一朝一夕矣!  明祖时已知粮额太重,洪武七年,诏减苏、松、嘉、湖极重田租之半,十三年又特诏减十之二。  建文二年,诏“苏、松官田悉准私税,用惩一时,岂可为定则?今悉与减免,亩毋过一斗。”然虽有此诏,永乐登极,仍革除之,又遵太祖遗法也。

  宣德五年,又诏每亩纳粮斗至四斗者,减十之二;四斗一升至一石者,减十之三。

  正统元年,又诏四斗一升以上者,减作二斗七升;二斗一升以上者,减作二斗;一斗一升至二升者,减作一斗。

  本朝又屡有恩减,每亩自七、八升至一、二斗而止。

  案元史雅克特穆尔所奏,五百顷田应入官粮七千七百石,则当时官粮正额,每亩亦只一斗五升,其以所得余米赡萨敦,则官赋外之私租也。以今粮额较之,与元时一斗五升之正额,约略相同,而此外无横征之赋,民之生于今者,何其幸也。

  案元史张圭疏,言“累朝以官田手赐诸王、公主、驸马及百官、宦者、寺观之属,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、奸吏为庄官,巧名多取,又且驱迫邮传,征求供应,折辱州县,闭偿逋负,至仓之日,变卖以归,官司交愤,农民远窜。今请田租令民输之有司,有司输之省部,省部输之大都,以分给诸受田者。”帝不从。可见元时赐田之害民,民不堪命矣!

  色目人随便居住

  塔喇齐(旧名塔里赤)本康里人,其父从太祖南征至洛阳,得白乐天故址,遂家焉。

  沙全世居沙漠,其父从太祖平金,戍河南,遂家于柳泉。

  彻尔(旧名彻里)本燕只吉台氏,曾祖太赤从太祖定中原,封徐、邳二州,因家于徐。

  察罕西域人,其父官河东副总管,因居河中猗氏县,后徙解州。

  脱里海牙世居别失八里,其祖八剌赤始徙真定。

  抄思奈曼(旧名乃蛮)部人,后家于大名。  虎都铁木禄本合鲁氏,后家于南阳。

  囊加歹乃蛮人,仁宗以其家河南,授河南行省平章事。

  察罕特穆尔(旧名察罕帖木儿)系出北庭,其先随元军收河南,遂家颍州之沈邱,其父阿鲁温,其甥库库特穆尔(即明史扩廓铁木儿)犹仍其本俗。

  台布哈(旧名泰不华)本伯牙吾台氏,父仕台州录事,遂家台州。

  余阙本唐兀氏,父官庐州,遂家于庐。

  皆见各本传。

  又有与汉人为姻者。

  成宗时,御史台言行省官久任与所隶编氓联姻害政,诏互迁之。(本纪)

  南昌富民伍真父娶诸王女为妻,充本位下郡总管。见虞集传。

  巴延布哈德济(旧名伯颜不花的斤)之母鲜于氏,乃太常典簿鲜于侁之女也。见忠义传。

  又蒙古、色目人居外省者,即可在外省乡试,如台哈布哈中江浙乡试第一,伊噜布哈(旧名月鲁不花)试江浙乡闱右榜第一是也。

  元汉人多作蒙古名

  元时汉人多有作蒙古名者。

  如贾塔尔珲(旧名贾塔剌浑)本冀州人。张巴图(旧名张拔都)本平昌人。刘哈喇布哈(旧名刘哈喇不花)本江西人。杨朵尔济(旧名杨朵儿只)及迈里古思,皆宁夏人。崔彧弘州人,而小字拜帖木儿。贾塔尔珲之孙又名六十一。高寅子名塔失不花。皆习蒙古俗也。

  盖元初本有赐名之例。  张荣以造舟济师,太祖赐名兀速赤。刘敏,太祖赐名玉出干,其子世亨,宪宗赐名塔塔儿,次子世济,又赐名散祝台。石天麟,太宗赐名蒙古台。邸顺,太宗赐名察纳合儿,其弟常,亦赐名金那合儿。睿宗时,亦以大兴人贾实喇(旧名贾昔剌)多须而黄,遂赐今名。其后实喇孙亦名虎林赤,盖以蒙古名世其家矣。世祖赐名尤多。刘思敬赐名哈八儿都。播州土官杨汉英赐名杨赛音布哈(旧名杨赛因不花)。王实喇(旧名王昔剌)保定人,赐名实喇巴图(旧作昔剌拔都)。张惠新繁人,赐名兀鲁忽讷特。许扆曲沃人,赐名忽鲁火孙。燕公楠赐名囊家特(旧作囊加带)。

  并有一赐再赐者。  刘哈喇巴图尔(旧名刘哈剌八都鲁)本河东人,初赐名哈剌斡脱赤,后以功又赐名察罕斡脱赤,最后又赐今名。

  自有赐名之例,汉人皆以蒙古名为荣,故虽非赐者,亦多仿之,且元制本听汉人学蒙古语。

  本纪:至元九年,和礼霍孙奏“蒙古字设国子学,而汉官子弟未有学者,及官府文移犹用畏吾字。”诏“自今凡诏令皆用蒙古字,仍遣百官子弟入学。”

  又赵璧传:帝命蒙古生十人从璧受儒书,又敕璧习国语,译大学衍义,时从马上奏之。(本传)  至元二十七年,河南、福建省臣奏请诏书用汉字,帝命以蒙古语诏河南,汉语诏福建。(本纪)  又程钜夫传:时诏令皆用蒙古字,帝遣钜夫求贤于江、浙,独用汉字书诏。

  可见是时诏令多用蒙古语,若非民间多通习,岂可以此诏之也?

  至元六年,以帝师帕克斯巴(旧名八思巴)所创蒙古新字,凡降诏皆用之,而各以其国字副之。(纪事本末)

  秦起宗传:会立蒙古学,起宗学之辄成。  顺帝至元中,禁汉人、南人勿学蒙古、畏吾字书。(本纪)许有壬力争止之。(有壬传)此尤是汉人通习国语之明证。

  惟其通习,故汉人多有以蒙古语为名者,亦一时风会使然也。

  金则国族人多有汉名,元则汉人多有蒙古名,两代习尚各不同。  盖金自太祖开国,其与辽往复书词,即募有才学者为之,已重汉文。至熙宗以后,无有不通汉文者。熙宗尝读尚书,及夜观辽史,自悔少时失学。海陵才思雄横。章宗词藻绵丽,至今犹传播人口。

  有元一代诸君,惟知以蒙古文字为重,直欲令天下臣民皆习蒙古语,通蒙古文,然后便于奏对,故人多学之,既学之,则即以为名耳。

  元初诸将多掠人为私户

  元初起兵朔漠,专以畜牧为业,故诸将多掠人户为奴,课以游牧之事,其本俗然也。

  及取中原,亦以掠人为事,并有欲空中原之地以为牧场者。耶律楚材当国时,将相大臣有所驱获,往往寄留诸郡,楚材因括户口,并令为民匿占者死,立法未尝不严。然诸将恃功牟利,迄不衰止。而尤莫甚于阿尔哈雅(旧名阿里海涯)豪占之多。

  张雄飞传:阿尔哈雅行省荆湖,以降民三千八百户没入为家奴,自置吏治之,岁收其租赋,有司莫敢问。雄飞为宣抚司,奏之,乃诏还籍为民。

  世祖本纪:至元十七年,诏核阿尔哈雅等所俘三万二千余人,并赦为民。十九年,御史台又言“阿尔哈雅占降民为奴,而以为征讨所得。”有旨“降民还之有司,征讨所得,籍其数,赐臣下。”宋子贞又以阿尔哈雅所庇逃民千人,清出屯田。

  可见其所占之户以千万计。

  盖自破襄、樊后,巴延领大兵趋杭州,留阿尔哈雅平湖广之未附者,兵权在握,乘劫营私,故恣行俘掠,且庇逃民、占降民,无不据为己有,遂至如此之多也。

  他如宋子贞传:东平将校占民为部曲户,谓之脚寨,擅其赋役,几四百所。子贞言于严实,乃罢归州县。

  张德辉传:兵后孱民依庇豪右,岁久掩为家奴,德辉为河南宣抚使,悉遣为民。

  雷膺传:江南新附诸将往往强籍新民为奴隶,雷膺为湖北提刑按察使,出令还为民者数千。

  王利用传:都元帅塔尔海抑巫山民数百口为奴,利用为提刑按察,出之。

  袁裕传:南京总管刘克兴掠良民为奴,裕出之为民。

  此皆散见于各传者也。

  兵火之余,遍地涂炭,民之生于是时者,何以为生耶?

  元杖罪以七为断

  元时笞杖之罪多以七为数。

  至元中,史弼征爪哇,坐失亡多,杖一十七。

  成宗时,台臣奏大都路总管沙的盗支官钱,计五千三百缗,准律杖一百七,不叙。

  文宗初,以缙山民引王禅为乡导,诛其为首者,余皆杖一百七,籍其家,妻子分赐守关将士。

  又以阿乞剌等拒命,杖一百七,流远方。  囊嘉特以妄言惑众,杖一百七,禁锢之。  也先捏,兵兴时俘掠子女货财,杖一百七。

  累朝旧邸饔人,有诏“汰去。私留者,怯薛官与其长,杖五十七;犯者与典给散者,皆杖七十七。”  中书平章速速专肆贪淫,两经杖断一百七。  撤里帖木儿坐出怨言,杖一百七。

  宦者拜住侍皇太子疹疾,饮食不时,以酥拭其眼鼻,杖一百七。  撒里不花巫蛊案内,当死者,杖一百七。

  御史大夫脱脱告病,未奉旨辄去职,杖六十七。

  御史台言“官吏令家人受财,罪止杖四十七,缘此犯法者愈多。”

  又王克敬传:吏部有履历当升,吏故抑之者,为其有过。克敬曰“法:笞四十七以上不升。今不至是,何得不升?”  盖其时五刑之目,自七下至五十七,谓之笞刑;自六十七至一百七,谓之杖刑。见刑法志。又案至元三十九年,令省台定赃罪十三等,枉法者五,自一贯至十贯,笞四十七起,至百贯以上,笞一百七止;不枉法者八,自一贯至二十贯,笞四十七起,至三百贯以上,笞一百七止。(元制,笞杖以七为计,每十减为七也。)

  元季风雅相尚

  元季士大夫好以文墨相尚,每岁必联诗社,四方名士毕集,宴赏穷日夜,诗胜者辄有厚赠。饶介为淮南行省参政,豪于诗,自号醉樵,尝大集诸名士,赋醉樵歌,张简诗第一,赠黄金一饼;高启次之,得白金三斤;杨基又次之,犹赠白金一镒。(见明史文苑传)然此犹仕宦者之提唱也。

  贯酸斋工诗文,所至士大夫从之若云,得其片言尺牍,如获拱璧。(元史小云石海涯传)  浦江吴氏结月泉社,聘谢皋羽为考官,春日田园杂兴题,取罗公福为首。(见怀麓堂诗话)

  松江吕璜溪尝走金帛,聘四方能诗之士,请杨铁崖为主考,第其甲乙,厚有赠遗,一时文人毕至,倾动三吴。(见四友斋丛说)  又顾仲瑛玉山草堂,杨廉夫、柯九思、倪元镇、张伯雨、于彦成诸人尝寓其家,流连觞咏,声光映蔽江表。(见元诗选)此皆林下之人扬风扢雅,而声气所届,希风附响者,如恐不及。

  其他以名园别墅、书画古玩相尚者,更不一而足。如倪元镇之清閟阁,杨竹西之不碍云山楼,花木竹石,图书彝鼎,擅名江南,至今犹有艳称之者。  独怪有元之世,文学甚轻,当时有九儒十丐之谣,科举亦屡兴屡废,宜乎风雅之事,弃如弁髦。乃搢绅之徒,风流相尚如此。盖自南宋遗民故老相与唱叹于荒江寂寞之滨,流风余韵久而弗替,遂成风会,固不系乎朝廷令甲之轻重也欤!  元末殉难者多进士

  元代不重儒术,延祐中始设科取士。顺帝时又停二科始复。其时所谓进士者,已属积轻之势矣。然末年仗节死义者,乃多在进士出身之人。

  如余阙,元统元年进士,守安庆,死陈友谅之难。

  台哈布哈,至顺元年进士,死方国珍之难。

  李齐,元统元年进士,为高邮守,死张士诚之难。

  李黼,泰定四年进士,守九江,死于贼。

  郭嘉,泰定三年进士,守上都,死于贼。  王士元,泰定四年进士,知浚州,死于贼。

  赵琏,至治元年进士,守泰州,张士诚既降复叛,遂被害。

  孙撝,至正二年进士,讨张士诚战死。  周镗,泰定四年进士,归浏阳,遇贼被杀。

  聂炳,元统元年进士,守荆门,与贼俞君正战死。  刘耕孙,至顺元年进士,守宁国,与贼琐南班战死。

  绰罗(旧名丑闾),元统元年进士,守安陆,与贼曾法兴战死。

  彭庭坚,至正四年进士,镇建宁,部下岳焕反,被害。

  布延布哈(旧名普颜不花),至正五年进士,守益都,明兵至,不屈死。

  伊噜布哈(旧名月鲁不花),元统元年进士,浮海北归,遇倭船,不屈死。  穆尔古苏(旧名迈里古思),至正十四年进士,官绍兴,欲讨方国珍,为拜住哥杀死。

  皆见元史各本传。

  诸人可谓不负科名者哉!而国家设科取士,亦不徒矣!

  一母生数帝  前代有一母生数帝者,陔余丛考所载尚未备,今更详录于此。

  晋庾后生成帝、康帝,章太妃生哀帝、废帝,陈后生安帝、恭帝。

  北齐娄后生文襄、文宣、孝昭、武成,一追谥之帝,三及身为帝。

  唐武后生中宗、睿宗。  宋杜太后生太祖、太宗。

  辽史太祖后述律氏生长子背(旧史名倍)封东丹国,为人皇王后,追谥义宗,次子德光即皇帝位,是为太宗,幼子鲁呼(旧名李胡)后亦追谥章肃皇帝。是一母生三帝,一及身为帝,二追尊之帝也。

  金史景祖后唐古氏(旧作拏懒氏)生乌雅舒,是为康宗,阿固达,是为太祖,乌奇迈,是为太宗。乌雅舒犹是追尊之帝,太祖、太宗则创业之君,及身有天下,是一母生三帝,一追尊之帝,二创业之帝也。

  又检元史,此事尤多,

  太祖第四子图类(旧名拖雷)之妃唆鲁帖尼(后追谥庄圣皇后)生二子,长莽赉扣(旧名蒙哥),是为宪宗,次呼必赉(旧名忽必烈),是为世祖。

  又世祖太子珍戬(旧名真金,后追谥裕宗)之第二子达尔玛巴拉(旧名达剌麻八剌),其妃答吉(后追谥元圣皇后)生二子,长曰哈尚(旧名海山),是为武宗,次阿裕尔巴里巴特剌(旧名爱育黎拔力八达),是为仁宗,是皆一母生二帝也。

  他如太祖光献后生乌格台(旧名窝阔台),是为太宗,又生图类,虽未为帝,后以子莽赉扣登极,追尊曰睿宗,是亦一母生二帝。

  又珍戬之妃鸿吉哩氏生特穆尔(旧名铁木儿),是为成宗,而其长子噶玛拉(旧名甘麻剌)虽未为帝,后以子伊苏特穆尔(旧名也孙铁木儿)入继大统,是泰定帝,追尊噶玛拉为显宗,又次子达尔玛巴拉亦未为帝,后以子武宗、仁宗登极,亦追尊达尔玛巴拉为顺宗,是鸿吉哩氏生三子,及身为帝者一,死后谥帝者二,且一母生三帝矣。

  至如明宗、文宗虽皆武宗子,而明宗母伊奇哩氏(旧作亦乞烈氏),文宗母唐古氏(旧作唐兀氏),实不同母。宁宗、顺帝虽皆明宗子,而宁宗母班布尔实(旧名八不沙),顺帝母玛勒岱(旧名迈来的),亦不同母。

  金元二代立皇太子皆不吉  金初制度未立,其袭位也,多兄弟叔侄互相传袭。太宗、熙宗亦以安班贝勒(旧名谙班勃极烈)嗣位,安班贝勒者,最尊官也。然太宗以弟继兄,熙宗以从孙继叔祖,皆未尝立为皇太子也。

  熙宗始立子济安为皇太子,未几薨。

  海陵立子光英为皇太子,海陵被弑,光英亦遇害。

  世宗先立允恭为皇太子,未即位薨。(世祖曰“朕子虽多,皇后止有太子一人。”乃立其子璟为皇太孙)

  卫绍王立子从恪为皇太子,绍王被弑,从恪亦禁锢二十余年,汴京之变,崔立立为梁王,降元被杀于青城。

  宣宗立子守忠为皇太子,三年薨,后又立子守绪为皇太子,是为哀宗,竟亡国。

  统计金源所立皇太子,竟无一享国者。  元自太祖以下,皆未立皇太子。

  至世祖始立珍戬为皇太子,未即位薨。  仁宗立英宗为皇太子,即位后被弑于南坡。

  泰定帝立子喇实晋巴(旧名阿速吉八)为皇太子,甫登极,即败废。

  文宗立子喇特讷达喇(旧名阿剌忒讷答剌)为皇太子,未几薨。

  顺帝立爱裕实哩达喇(旧名爱猷识里达腊)为皇太子,未即位,国亡。

  有元一代所立皇太子亦无一享国者。皆事之不可解者也。

  惟元武宗立弟仁宗为皇太子,明宗立弟文宗为皇太子,后俱为帝,以弟称子,转得享国,尤属异闻。

  弟为皇太子叔母为太皇太后

  武宗立弟仁宗为皇太子,明宗立弟文宗为皇太子,盖以皇太子为继体储君之名号,不论辈行也。然以弟称子,名之不正,莫此为甚。  顺帝以从母(文宗后布达实哩,旧名卜答失里)援立之恩,极欲尊奉,先尊为皇太后,继又尊为太皇太后,以叔母而奉以祖母之称,尤可笑也。当时许有壬力谏,不听。又追究明宗被害之故,迁怒于后,安置东安州以死。始则尊之以非礼,后则坐之以非罪,衰朝荒主,颠倒妄行,固无足责矣。

  庚申帝

  世传元顺帝为宋德祐帝之子,其见于记载者:

  程克勤宋遗民录谓:德祐帝降元,封瀛国公。稍长,世祖妻以公主。世祖夜梦金龙绕殿柱,明日,瀛国来朝,正立所梦柱处,世祖阴欲除之,公主以告,瀛国惧,遂乞从释,号合尊大师。

  权衡庚申帝大事纪谓:瀛公降后,为僧白塔寺中。后徙甘州,有赵王怜之,赠以回回女。延祐七年四月十六日夜生男,明宗(周王和世竦)适过其地,见寺上有龙文五采,访知其故,因求为子,并载其母归。

  袁忠彻符台外集谓:瀛国学佛于土番,娶迈来的为妻(元史作迈来迪),有娠,适明宗逃于漠北,与瀛国善,索迈来的为妻,遂生顺帝。

  西湖志余谓:虞集在文宗时草诏,有曰“明宗在北之时,自谓非其子。”及顺帝立,捕集赴大都,以皮绳缚腰,以马尾缝眼,既至,集以文宗亲改诏稿呈上,遂得释。(时有人作十七字诗嘲集曰“自谓非其子,如今作天子,传语老蛮子:请死。”)

  庚申外史谓:顺帝时,尚书高保哥奏“文宗在时,谓:陛下非明宗子。”帝大怒,究当时作诏者,欲杀虞集、马祖常二人,二人呈上文宗御笔,托克托(旧史名脱脱)在旁曰“彼负天下名,后世只谓陛下杀此秀才。”乃舍之。  余应撰合尊大师诗云“皇宋第十六飞龙,元朝降封瀛国公,元君诏君尚公主,时蒙赐宴明光宫,酒酣舒指爬金柱,化为龙爪惊天容,侍臣献谋将见除,公主夜泣沾酥胸,幸脱虎口走方外,易名合尊沙漠中,是时明宗在沙漠,缔交合尊情颇浓,合尊之妻夜生子,明宗隔帐闻笙镛,乞归行营养为嗣,皇考崩时年甫童,文宗降诏移南海,五年仍归居九重,至今儿孙主沙漠,吁嗟宋德何其隆。”

  以上皆野史所载,未必可尽信。  然元史本纪:文宗至顺元年,以顺帝乳母夫言“明宗在日,素谓长子非己子。”命翰林书其事于史馆。明年,复诏奎章阁学士虞集作诏,播告中外。顺帝登极,以此事撤去文宗庙主,诏曰“文宗私图传子,乃构邪言,谓朕非明宗子,俾出居遐陬。”虞集传亦见此事。

  是顺帝之非明宗子,当时已播人口。故文宗崩后,皇后布达实哩(旧史名卜答失里)宁立明宗次子宁宗,而不立顺帝,迨宁宗夭而顺帝始立。则遗民录等书所载,未必无因也。

  案至元十三年,瀛国公降,年六岁。至元二十五年,瀛国学佛于土番,年十八岁。延祐七年,顺帝生之岁,瀛国公年五十,计其年岁,亦不悬殊。作史者纵不便确指其故,而于明宗后迈来的传何妨略见其由瀛国公归于明宗之源委,所谓疑以传疑也,乃并不书,岂以其不经耶?然南史梁武帝纳东昏妃,七月生豫章王综,亦未尝不书也。

  守节绝域

  元史伊勒默色(旧名月里麻思)使宋,被囚于长沙飞虎寨,三十六年而死。  石天麟使于海都,亦被留二十八年乃归。  俱见各本传。

  郝经昔班帖木儿

  奇闻骇见之事,流传已久,在古未必真,而后人仿之,竟有实有其事者。

  苏武雁书,事本乌有,特常惠教汉使者,谓“天子射上林,得武系帛书于雁足。”使匈奴不得匿武耳。而元时郝经使宋,被拘于真州,日久,买一雁,题帛书系其足,放去。汴中民射雁金明池,得之以进世祖,其诗云“霜落风高恣所如,归期回首是春初,上林天子援弓缴,穷海累臣有帛书。”后题“至元五年九月一日放,获者弗杀,国信大使郝经书于真州忠勇军营新馆。”后经竟得归国,卒于途。是苏武雁书之事虚,而郝经雁书之事实也。

  程婴、公孙杵臼存赵氏孤之事,本史记采无稽之谈,以新听闻,未必实有其事也。而元顺帝时,有昔班帖木儿者,在赵王位下,其妻尝保育赵王。后部落灭里灭叛,欲杀赵王,昔班帖木儿与妻谋,以己子观音奴服王服居宫内,夜半,夫妻二人卫赵王遁去,贼至,遂杀观音奴,而赵王得免。事闻,授昔班帖木儿同知河东宣慰司,其妻剌八哈敦云中郡夫人,观音奴亦赠同知大同路事,仍旌其门。是婴、杵臼存赵氏孤之事犹虚,而昔班帖木儿夫妻存赵王之事实也。

  元史各有传。

  郝经事人犹或知之,昔班帖木儿事则鲜知者,故摘书于此。

  案宋史侯延广在襁褓时,遭王景崇之难,乳母刘氏以己子代延广死,刘氏行丐,抱延广至京师,还其祖侯益。此又与婴、杵臼之事相类,而出于一妇人,尤为甚难。

  元初用两国状元  王鸮本金正大元年第一甲第一名进士,仕至尚书左右司郎中。金亡将被杀,元将张柔闻其名,救之,馆于家。后荐于世祖,擢翰林学士承旨,制诰典章,皆所裁定。

  宋留梦炎本淳祐四年第一甲第一名进士,咸淳中知潭州,兼湖南安抚使,德祐元年,官右丞相兼枢密使,又为江东西湖南北宣抚大使。国亡遁去,入元亦为翰林学士承旨。

  是两国状元俱为元所用也。

  纵囚

  纵囚事已见陔余丛考,今又得数事。  后汉书戴封传:封为西华令,有囚四百余人,当刑,封哀之,皆遣归家,与克期日,皆无违者。  三国志贾逵传:曹操征蜀,先遣逵至斜谷观形势,道逢水衡载囚数十车,逵以军事急,辄究重者一人,余皆放之。此则竟行纵遣,不复治罪者。

  晋书范广传:广为堂邑令,刘荣坐劾当死,家有老母,广听归省,如期而返,县堂失火,荣脱械救火毕,还自著械。

  又乔智明传:智明为隆虑令,部人张兑为父报仇,母老而身无子,智明悯之,令其妻入狱,并阴纵之,或劝之逃,兑曰“有君如此,何忍累之?”

  宋史戚纶传:纶知太和县,每岁时必与狱因约,放归祀其先,皆如期返。

  元史本纪:世祖至元十年,诏天下狱囚,除杀人者待报,其余一切疏放,限八月内至大都者赦之,至期凡赦死罪二十二人。(亦见王盘传)

  陈天祥知寿昌府,冬至日放囚还家,约三日来归,狱囚如期至,乃白宣慰司尽纵之。(陈天祥传)

  元封乳母及其夫

  乳母之贵,无有过于元魏者,盖魏制子为皇太子,其母必先赐死,故登极后,反以乳母为保太后,其崇奉与皇太后无二也。

  唐哀帝封你婆杨氏,号昭仪王氏郡夫人,中书奏“乳母古无封夫人及内职之例,汉顺帝以乳母宋氏为山阳君,安帝以乳母王氏为野王君,当时朝议已非之,今宜赐杨氏号安圣君,王氏号福圣君,第二王氏号康圣君。”是唐制乳母之封,尚有限制。

  元代则不惟乳母封夫人,并其夫亦得封。

  世祖封皇子燕王乳母赵氏为豳国夫人,其夫巩德禄封德育公。

  成宗封乳母杨氏为赵国安翼夫人。

  武宗封乳母夫寿国公杨燕家奴开府仪同三司。

  仁宗封乳母夫杨德荣为云国公。  英宗封乳母忽秃台定襄郡夫人,其夫阿来定襄郡王,谥忠愍。(以上皆见本纪)

  文宗封乳母夫为营郡王。(见虞集传)

  哈吗尔(旧名哈麻)母为宁宗乳母,故其父图噜(旧名秃鲁)封冀国公,加太尉。(见哈麻传)  安南王居汉阳  至元二十八年,征安南,其王陈日烜遁,日烜弟陈益稷率其本宗与妻子来降,诏封为安南国王,赐符印,居于汉阳。二十七年入觐,遂遥授湖广行省平章政事。仁宗初,益稷又入朝,谓“臣自世祖时来归,赐汉阳田五百顷,俾终余年,今臣年垂七十,而有司拘臣田,就食无所。”帝亟命还其田。天历二年卒,文宗赐谥忠懿。

  老爷同寅臬司

  世呼官长曰老爷,称同僚曰同寅,按察使曰臬司,其来已久,然不见于记载。

  惟元史董搏霄传:搏霄营于南皮,毛贵兵猝至,问搏霄曰“汝为谁?”答曰“我董老爷也!”遂被杀。

  此老爷之见于正史者也。

  宋元祐中,除吕公著右仆射,制词云“被遇先帝,尝入赞于枢庭,暨予冲人,遂同寅于政路。”  南宋庆元中,余端礼除右丞相,制词云“迄予嗣历之初,尤藉同寅之功。”

  是同寅者,乃君臣同敬云尔,非以称同官也。

  及黄震谢黄提举启有云“托故老以旁询,赖同寅而再葺。”

  又宋史赵希怿传:韩侂胄败后,同寅有坐侂胄党者,诸司莫敢举,希怿独举之。

  此则以同寅属同官,南宋时已有此称。

  元史商挺传,帝谓挺曰“卿在关中有治效,而毁言日至,岂同寅中有阻卿者耶?”

  又拜降传:同寅有贪秽者,拜降抗章劾之。

  此同寅之见于正史者也。

  宋史李韶传:韶父文饶为司理参军,尝曰“吾司臬多阴德,后当有兴者。”

  孙子秀传:提点浙西刑狱,兼知常州,子秀以兼郡则行部非便,得请专司臬事。

  是刑官称司臬,亦起于南宋。

  又元史伊克台伊尔丹传(旧名奕赫抵雅尔丁),为建康道廉访使,始视事,有狱具陈庭下,皆前官创制者,蹙然曰“凡逮至臬司,皆命官及有出身之吏,合用此也?”  此臬司之见于正史者也。(元史朵儿只传:朵儿只年少为学士,同寅如郭贯等诸老皆器重之。)  牛腹疗重伤

  布扎尔(旧名布智儿)从征回回,身中数矢,闷绝,太祖命剖一牛,纳布扎尔于腹,浸热血中,移时遂苏。

  郭宝玉从讨契丹遗族,胸中流矢,太祖命剖牛腹,纳其中,少顷乃苏。

  李庭攻沙洋新城,中炮坠城下,矢又贯胸,气垂绝,巴延命剖水牛腹,纳其中,乃活。

  俱见各本传。

  谢睦欢从攻西京,被三矢,仆城下,太宗命人拔其矢,刳牛肠,裸而纳诸牛腹中,良久乃苏。见谢仲温传。

  此蒙古治重伤法,盖借生气以续命也。

  忍痛

  北史:魏长生子彦坠马折臂,肘上骨起寸余,乃开肉锯骨,流血数升,言笑自若。

  欧五代史:苌从简中流矢,镞入骨,工无良药,欲凿其骨出之,从简便令凿之,工迟疑不忍下,从简趣之,左右皆若不胜其苦,而从简自若。

  元史:张荣为流矢贯眦,拔之不出,令人以足抵额而拔出之,神色自若。

  赵实喇(旧名赵匣剌)与宋兵战,镞入右肩不出,主将取死囚刲其肩,视骨节,知浅深可出,即为凿其创,拔镞出之,实喇神色不动。

  俱见各本传。

  牛皮船

  元史:石抹案只攻宋叙州,江不得渡,乃聚军中牛皮,作浑脱及皮船乘之,夺其渡口。

  又宋兵屯万州,汪世显从上流鼓革舟袭破之。

  俱见各本传。

  弥勒佛谣言

  顺帝至正十一年,韩山童倡言天下大乱,弥勒佛下生。江淮愚民多信之,果寇贼蜂起,遂至国亡。然此谣不自至正中起也。

  顺帝至元三年,汝宁献所获棒胡,有弥勒佛小旗、紫金印、量天尺。

  而泰定帝时,又先有息州民赵丑斯、郭菩萨等倡妖言,谓弥勒佛当有天下。有司以闻,命河南行省鞫治之。

  是弥勒佛之谣已久播民间矣!

  盖乱之初起,不拔其根株,遂至蔓延而不可救,皆法令玩弛之所致也。

  贾鲁治河

  至正四年,河决白茅堤及金堤,被淹者几遍山东全省,浸淫及于河间,为患者凡七、八年。会脱脱为相,专任贾鲁治之。十一年四月,诏发民夫十五万、军二万,以是月起工,十一月告成,河复故道。其劳绩具见欧阳元所著河平碑。凡疏、浚、塞之方,及用土、用石、用铁、用草、用木、用杙、用之法,至今治河者,犹莫不遵用。其心力之专精,可谓至矣!

  然贾鲁后四百余年以来,河之为患又百出而不穷,则以鲁但救之于既溃决之后,而未溃决之前,如何使之常由地中行,不至溃决,则未计及也。

  河之所以溃决者,以其挟沙而行,易于停积,以致河身日高,海口日塞。惟恃两边堤岸为之障束,一遇盛涨,两堤之间不能容受,则必冲破而泛滥不可制。

  今欲使河身不高,海口不塞,则莫如开南北两河,互相更换。一则寻古来曹、濮、开、滑、大名、东平北流故道,合漳、沁之水,入会通河,由清、沧出海;一则就现在南河大加疏浚,别开新路出海。是谓南北两河。

  然非两河并用,亦非两役并兴也。两河并用,则河流弱而沙益易停,欲河之通,转速河之塞;两役并兴,则骚及数省,延及数年,欲河之治,而转或启民之乱。

  所谓开两河者,虽有两河,而行走仍只用一河,每五十年一换。如行北河将五十年,则预浚南河,届期驱黄水而南之,其北河入口之处亟为堵闭,不使一滴入北;及行南河将五十年,亦预浚北河,届期驱黄水而北之,其南河入口之处亦亟堵闭,不使一滴入南。如此更番替代,使汹涌之水常有深通之河便其行走,则自无溃决之患。即河工官员兵役,亦可不设;芦土方埽木之费,亦可不用。但令督抚就近照管,自保无虞。此虽千古未有之创论,实万世无患之长策也。

  舍此不图,而徒岁岁修防,年年堵筑,正如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,病终不去。无论遇有溃决,所费不赀,即一、二年偶获安流,而岁修仍不下数十万,以五十年计算,正不知几千百万?与其以如许金钱空掷于横流,何如为此经久无患之计乎?

  或谓地势北高南下,既已南徙,必难挽使北流。此不然也!中国地之高下在东西,不在南北,如果北高南下,则自神禹导河以来,何以数千年不南徙,直至宋始徙乎?岂南方之地从前本高,至宋而忽下乎?迩年河决,受害之地多在北而不在南,则非北高南下可知也。宋之南徙,盖亦因北河淤高,不得不别寻出路耳。今南河亦淤高矣!高则仍使北流,是穷变通久之会也。  又或谓挽使北流,将不利于漕运。此亦非也!漕运所资黄水者,只洪泽下流,由杨家庄上至宿迁草坝数十里耳。现在黄河以北之运河,本有南旺分注七分之水,以资浮送,不藉黄水倒灌也,而洪泽之水,至杨家庄则仍如故。果移黄水北去,南旺之水自可直下杨家庄,与洪泽之水相接,粮艘仍可通行,此南路之无碍于漕运也。临清以北之会通河,本属运道,增入黄水,或虑其不能容,则于滨棣清沧一带,寻九河故道,多分支流,使易于出海,则河流迅驶,粮艘益得遄行,此北路之无碍漕运也。  区区之见,颇自谓有一得之愚,或取其言而行之,当有一劳永逸之利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