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廿二史劄记》·卷九 宋齐梁陈书
宋书多徐爰旧本
沈约于齐永明五年(武帝)奉敕撰宋书,次年二月即告成,共纪、志、列传一百卷。古来修史之速,未有若此者。
今案其自序而细推之,知约书多取徐爰旧本而增删之者也。
宋著作郎何承天己撰宋书纪传,止于武帝功臣,其诸志惟天文律历,此外悉委山谦之。谦之亡,诏苏宝生续撰,遂及元嘉诸臣(宋文帝)。
宝生被诛,又以命徐爰,爰因苏、何二本,勒为一史。起自义熙之初,迄于大明之末(孝武帝)。其臧质、鲁爽、王僧达三传,皆孝武所造。惟永光(前废帝)以后至亡国十余年,记载并缺。今宋书内永光以后纪传,盖约等所补也。(案王智深传“约多载未明帝鄙渎事,武帝谓曰‘我昔经事明帝,卿可思讳恶之义。’于是多所删除。”可见宋明帝以后纪传,皆约所撰。)
其于爰书稍有去取者
爰本有晋末诸臣及桓玄等诸叛贼并刘毅等与宋武同起义者,皆列于宋书。约以为桓玄、焦纵、卢循身为晋贼,无关后代;吴隐、郗僧、施谢混义止前朝,不宜入宋;刘毅、何无忌、诸葛长民、魏咏之、檀凭之志在匡晋,亦不得谓之宋臣,故概从删除。
是约所删者,止于此数传。其余则皆爰书之旧,是以成书之易也。(徐爰传“爰虽因前作而专为一家之书,起元义熙(晋安帝,西元405年),为王业之始,载序宣力,为功臣之断。于是内外博议,或谓宜以义熙元年为断,或谓宜以元兴三年(晋安帝,西元404年)为断。诏曰‘项籍、圣公,编录二汉,前史已有成例。桓玄传宜在宋典,余如爰议。’”是可见爰旧本体例也。)
余向疑约修宋书,凡宋齐革易之际,宜为齐讳;晋宋革易之际,不必为宋讳。乃为宋讳者,反甚于为齐讳。然后知为宋讳者,徐爰旧本也;为齐讳者,约所补辑也。人但知宋书为沈约作,而不知大半乃徐爰作也。观宋书者,当于此而推之。(何尚之,何偃之父也,乃偃传在五十九卷,尚之传反在六十六卷,可见宋书时日促迫,仓猝编排,前后亦不暇审订。)
宋书书晋宋革易之际
宋书作于齐,其于晋宋革易之际,固可无所避讳。 乃宋武纪“历叙其勋高绩茂,以致晋恭帝自愿禅位。宋武尚奉表陈让,晋帝已逊于琅玡王第,表不获通,乃即位。封晋帝为零陵王,令食一郡,载天子旌旗,一用晋典。”斯固俨然唐虞揖让光景,绝不见有逼夺之迹。(纪内惟将禅时,有司以禅草呈晋帝,晋帝欣然曰“桓玄之时,天命已改,重为刘公所延,将二十载,今日之事,固所甘心。”此数语,略见禅位之非出于晋帝本心。)
至零陵王之殂,则王被废后方虑祸,自与褚妃煮食于床前。宋武使其妃兄褚淡之往视妃,妃出与相见,兵士即逾垣入,进药于王,王不肯饮,乃以被掩杀之。(南史)此其悖逆凶毒,为自古所未有,则书法自应明著其罪。乃永初二年,书“零陵王薨。车驾三朝,率百官举哀于朝堂,一依魏明帝服山阳公(汉献帝)故事。”一若零陵之寿考令终,宋武之恩礼兼备者。
又文帝为太子劭所弑,尤属千古之奇变,而本纪亦只书“上崩于合殿,年四十七。”绝无一字及于被弑。
其他如前废帝以药酒酖死沉庆之,而本纪书“新除太尉沈庆之薨。” 明帝赐刘道隆死,而书“新除中护军刘道隆卒。”
建安王休仁以酖死,而书“建安王休仁有罪,自杀。” 帝又赐巴陵王休若死,而书“巴陵王休若薨。”
凡遇朝廷过举,无一不深为之讳,皆徐爰旧书也。约作宋书于齐朝,可无所讳;爰作宋书于宋朝,自不得不讳,讳之于本纪,而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