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云笈七签》·卷一 道德部
◎总叙道德
《老君指归》曰:太上之象,莫高乎道德;其次莫大乎神明;其次莫大乎太和;其次莫崇乎天地;其次莫著乎阴阳;其次莫明乎大圣。夫道德,所以可道而不可原也。神明,所以可存而不可伸也。太和,所以可体而不可化也。天地,所以可行而不可宣也。阴阳,所以可用而不可传也。大圣,所以可观而不可言也。故度之所度者知,而数之所数者少,知之所知者浅,而为之所为者薄。至众之众不可数,而至大之大不可度。微妙穷理,非知之所能测,大成之至,非为之所能得,天地之间祸乱患咎,非事之所能克也。故不道之道,不德之德,政之元也;不名之名,亡功而功,化之根也。是故王者有为而天下有欲,去醇而离厚,清化而为浊。开人耳目,示以声色,养以五味,说以功德,教以仁义,导以礼节,民如寝觉出于冥室,登丘陵而盼八方,览参辰而见日月。故化可言而德可列,功可陈而名可别。是以知放流而邪伪作,道德壅蔽,神明隔绝。百残萌生,太和消竭。天下徨徨迷惑,驰骋是非之境,失其自然之节。情变至化,糅于万物。悴憔黧黑,忧患满腹,不安其生,不乐其俗。丧其天年,皆伤暴虐。是以君臣相顾而营营,父子相念而恋恋,兄弟相忧而凄凄,民人恐惧而忄双身。忄双身相结,死不旋踵,为患祸也。父子恋恋,兄弟凄凄,昏定晨省,出辞入面,为夭伤也。臣见其君,五色无主,疾趋力拜,翕肩促肘,稽首膝行以严其上者,为不相亲也。故可道之道,道德彰而非自然也;可名之名,功名显而非素真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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