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道德经校释》·第七十二章

民不畏威,大威至。  严可均曰:“大威至”,御注、王弼、高翿句上有“则”字。河上无“则”字,末有“矣”字。魏稼孙曰:御注“民”作“人”。  罗振玉曰:敦煌庚本作“大畏至矣”,壬本、景福本均作“大威至矣”。

  武内义雄曰:敦、遂二本第二句首有“则”字,句末无“矣”字。

  谦之案:广明本“则大威至矣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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