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道德经校释》·第三十六章

将欲翕之,必故张之;

  严可均曰:“翕之”,河上作“◆之”,王弼作“○之”,简文作“歙之”,又作“给”。“必故”,各本作“必固”,下三句皆然。  谦之案:作“翕”是也。傅、范皆作“翕”。范曰:“翕,歛也,合也,聚也。王弼同古本。”是王本亦作“翕”,今本作“歙”。释文出“将欲○”,知释文所见王本作“○”。敦煌、景福、室町三本作“◆”。

  毕沅曰:古无“◆”“○”二字。说文解字云:“歙,缩鼻也。”歙有缩义,故与“张”为对,顾欢因之,亦得闭塞之义矣。“翕”古文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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