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道德经校释》·第五十七章

以正治国,

  严可均曰:“以正”,御注作“以政”。  武内义雄曰:敦、遂二本作“政”。

  谦之案:傅奕、邢玄、磻溪与文子上礼篇引均作“政”。柰卷作“以正之国”,顾欢作“以正理国”,河上公、王弼同此石。尹文子大道下引老子曰:“以政治国,以奇用兵,以无事取天下。政者,名法是也。”顾本成疏“政谓名教法律也”,与尹文子义同,盖名法家言。案“正”“政”古二字通用,唯此与“奇”对,当作“正”。四十五章“清静为天下正”,与此章“我好静而民自正”,皆当用本字。

  以奇用兵,  严可均曰:“以奇”,御注误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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