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道德经校释》·第十四章
视之不见,名曰夷;听之不闻,名曰希; 谦之案:范本“夷”作“几”。范应元曰:“‘几’字,孙登、王弼同古本。傅奕云:‘几者幽而无象也。’”此引傅云,知傅本亦为后人所改,古本亦作“几”。作“几”是也,且与易义相合。易系言“极深研几”,言“知几其神,几者动之微,吉之先见者也”,郑康成注:“几,微也。”与傅云正合。马叙伦谓草书“几”字似草书“夷”字,音复相近,因讹为“夷”。
抟之不得,名曰微。
谦之案:“抟”,王本作“搏”。释文:“‘搏’音博,简文博各反。”遂州本、敦煌本均误作“博”。易顺鼎曰:“‘搏’乃‘抟’之误。抟即淮南俶真‘抟垸刚柔’之‘抟’。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:‘手团曰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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