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道德经校释》·第十三章

宠辱若惊,贵大患若身。何谓宠辱?辱为下。

  严可均曰:“何谓宠辱?辱为下”,王弼、傅奕作“何谓宠辱若惊?宠为下”。

  罗振玉曰:河上、景龙、御注、景福、敦煌丙诸本均无“若惊”二字。景龙本“辱为下”,景福本作“宠为上,辱为下”。

  李道纯曰:“宠为上,辱为下”,或云“宠为下”,不合经义。

  俞樾曰:河上公本作“何谓宠辱?辱为下”。注曰:“辱为下贱。”疑两本均有夺误。当云:“何谓宠辱若惊?宠为上,辱为下。”河上公作注时,上句未夺,亦必有注,当与“辱为下贱”对文成义,传写者失上句,遂并注失之。陈景元、李道纯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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