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》·卷第九十三
【宋纪九十三】起著雍阉茂正月,尽上章困敦十二月,凡三年。
○徽宗体神合道骏烈逊功圣文仁德宪慈显孝皇帝重和元年(辽天庆八年,金天辅二年)
春,正月,甲申朔,御大庆殿,受定命宝,百僚称贺。
金杨朴言自古英雄开国或受禅,必先求大国封册,金主遂遣使如辽。丁亥,辽遣耶律努克等如金议和,以萧奉先等言许之可以弭兵故也。
己丑,大赦。应元符末上书邪中等人,亦得准依无过人例。
庚戌,以翰林学士承旨王黼为尚书左丞。黼,祥符人,美风姿,有口辩,才疏隽而寡学术,然多智善佞。初因何执中荐,擢校书郎,迁左司谏。张商英在相位,浸失帝意,帝遣使以玉环赐蔡京于杭;黼觇知之,因数条奏京所行政事,并击商英。及京复相,德其助己,岁中三迁,为御史中丞。黼欲去执中,使京专国,遂疏执中三十罪,已而改翰林学士。会京与郑居中不合,黼复纳交居中,京由是怨之,徙为户部尚书,将陷以罪;黼以智获免,还为学士承旨,至是遂入政府。
辽保安军节度使张崇以双州二百户降金。时东路诸州盗贼蜂起,至掠民自随以充食。
二月,戊辰,增诸路酒价。 庚午,遣武义大夫马政同高药师等使女直,讲买马旧好。
初,药师等兵船至海北,见女直逻者,不敢前,复回青州,称已入苏州界,女直不纳,几为逻者所杀。青州安抚使崔直躬具奏其事,帝怒,诏元募借补人并将校一行并编配远恶,仍委童贯措置通好女直事,监司、帅臣不许干预。贯更令王师中别选能吏以往。
政,洮州人也,责官青州,寓家牟平。师中言政可使,遂用之。
辛未,金贝勒忠、洛索自军中入朝,金主以辽主近在中京而敢辄来,皆杖之。 甲戌,升六安县为六安军。
丁丑,诏:“监司辄以禁钱买物为苞苴馈献者,论以大不恭。” 辽使耶律努克还自金,金主复书曰:“能以兄事朕,岁贡方物,归我上、中京、兴中府三路州县,以亲王、公主、驸马、大臣大孙为质,还我行人及元给信符,并宋、夏、高丽往复书、诏、表、牒,则可以如约。”
金和勒博等言咸州都统乌楞古,知辽主在中京而不进取,刍粮丰足而不以实闻,攻显州时所获生口财畜多自取。三月,癸未朔,乌椤古降为穆昆。
丙戌,诏:“监司、郡守,自今须满三岁乃得代,仍毋得通理。”
癸巳,令嘉王楷赴廷对。楷,帝第二子也。
丁酉,知建昌陈并等改建神霄宫不虔及科决道士,诏并勒停。
庚子,金洛索言黄龙府地僻且远,宜重戍守,金主命合诸穆昆,以洛索为万户,镇之。
戊申,赐礼部奏名进士及第、出身七百八十三人。有司以嘉王楷第一,帝不欲楷先多士,遂以王昂为榜首。
辽复使耶律努克如金,申前议也。
夏,四月,癸丑朔,筑靖夏城、制戎城。
乙卯,御笔以淮南转运使张根,轻躁妄言,落职,监信州酒税。
是时承平日久,锡予无艺,营缮并兴,殆无虚日,以故国用益窘,帝多命臣僚条具财计。于是中外所陈非一,根因而进节用之说,权幸以其不利于己也,莫不切齿;而大臣以赐第事谓根议己,力谋所以中根者。于是言章交上,而帝察根之诚,不之罪也。会御前人船所拘占直达纲船以应花石之用,根以上供期迫,奏乞还之,重忤权幸意。且因被命督促竹石,又上言:“东南花石纲之费,官买一竹至费五十缗;本路尚然,它路犹不止此。今不以给苑囿而入诸臣之家,民力之奉,将安所涯!愿示休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