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》·卷第一百四十六
【宋纪一百四十六】起强圉作噩十月,尽屠维大渊献四月,凡一年有奇。
○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淳熙四年(金大定十七年)
冬,十月,戊辰,金州副都统制李思齐请官军择有才略智勇人,不次升擢,帝曰:“专用年限,则才者无以自见;许躐次升差,则兵官得人矣。”
己巳,夏国进百头帐于金,金主诏却之境上。其使因边臣求入,乃许之。 丙子,诏:“阴雨多日,太理寺、临安府并属县及两浙西路诸州县见禁罪人,在内委台官,在外委提刑,躬身检察决遣;如路远分委通判。杖已下并干系等人,日下并行疏放。”
丁丑,金制:“诸明安,父任别职,子年二十五以上,方许承袭。”
己卯,赵雄言:“湖广总领所岁有给降度牒定数,不知绍兴年间不曾给降,亦自足用。岂绍兴三十年创制以万人为额之前,度牒初未行也!”帝曰:“朕甚不欲给降度牒,当渐革之。”
庚辰,诏幸茅滩。上抽摘诸军人马按教,宰执、管军、知閤、御带、环卫官,自祥曦殿戎服起居从驾,馀免。 辛巳,金主谓宰臣曰:“今在位不闻荐贤,何也?昔狄仁杰起自下僚,力扶唐祚,使即危而安,延数百年之永。仁杰虽贤,非娄师德,何以自荐乎?”
癸未,金主谓宰臣曰:“近观上封章者,殊无大利害。且古之谏者,既忠于国,亦以求名,今之谏者,为利而已。如户部尚书曹望之,济南尹梁肃,皆上书言事,盖觊觎执政耳,其于国事,竟何所补!达官如此,况馀人乎!昔海陵南伐,太医使祁宰极谏,至戮于市,本朝以来,一人而已。”
十一月,乙亥,金州管内安抚司,申本州管保胜军见阙衣甲。帝曰:“衣甲不可不理会。旧来主帅,令义士赤肉当敌,此何理也!”
丁酉,诏两淮归正人为强勇军。
戊戌,金复以图克坦克宁为平章政事。金主欲以制书亲授克宁,主者不知上意。乃克宁已受制,金主谓克宁曰:“此制朕欲授与卿,误授之外也。”又曰:“朕欲尽徙,卿宗族在山东者,居之近地。卿族多,官田少,无以尽给之,乃选其最亲者。”
庚子,以赵雄同知枢密院事。
枢密院进内外诸军缴申逃亡事故付身,帝曰:“近来军中之弊,以渐而革。如逃亡事故付身,有家累者批凿,无家累者焚毁,数年之间,免冒滥者多矣。”赵雄曰:“如军中升差与拣汰离军之人,令赴密院审察,皆有去取。”帝曰:“行之稍久,主帅自不敢用私,喜怒有所升黜也。”
丙午,李川言:“近不许管军官接见宾客,川自准圣训,不敢妄见一人,遂敛众怨,动生谤议。”帝曰:“李川能如此遵守,诚不易得。可与再行约束,仍奖谕李川,将帅能如此执守,共副朕意,勿恤众怨,谤议虽起,不足虑也。”
戊申,郭钧乞将右军统制田世雄改充中军统制,缘止系改移,非创行升差,请免赴枢密院审察。帝曰:“初除统制时,曾经审察乎?”赵雄言旧来止是宣抚司升差,未经审察,帝曰:“审察之法,岂辄可废!若以为正当防秋,可令至来年中春准法赴枢密院审察,给降付身。”
庚辰,金以尚书左丞石琚为平章事。
金主谓宰臣曰:“朕尝恐重敛以困吾民,自今诸路差科之烦细者,亦具以闻。”
十二月,戊辰,金以渤海旧俗,男女婚娶多不以礼,必先攘窃以奔,诏禁绝之,犯者以奸论。
壬申,金以尚书右丞唐古安礼为左丞,殿前都点检富察通为右丞。金主谕宰执曰:“朕今年五十有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