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》·卷第一百一十三

【宋纪一百十三】起昭阳赤备若十月,尽阏逢摄提格六月,凡九月。

  ○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绍兴三年(金天会十一年)

  冬,十月,壬午朔,诏曰:“昨者出自朕意,分遣使人,授以手历,澄清诸道。逮胡蒙等还朝,偶缘它事相继而去,皆非有失使指。虑四远不知其由,妄意揣摩,将已行之事,苟简灭裂,颠倒纷纭,民受其弊,未还二使,不无疑虑,动辄畏缩,甚失临遣之意。三省可速行下诸路所陈利害,令监司郡县遵守,举荐人材,取旨录用。”时刘大中、明橐未还,恐郡邑观望,故有是诏。

  礼部尚书兼权吏部尚书洪拟罢,为徽猷阁直学士、提举江州太平观,以殿中侍御史常同论其阿附王黼,在铨曹专任胥吏故也。先是帝以地震求言,拟与其子驾部员外郎兴祖偕上封事,论朝廷纪纲不正,语侵在位者,由是父子继罢。

  癸未,硃胜非等上《吏部七司敕令格式》一百八十八卷。

  自渡江以来,官司文籍散佚,无所稽考,议者以为铨法最为急务。会广东转运司以所录元丰、元祐吏部法来上,洪拟等乃以省记旧法及续降指挥详定,至是成书。

  戊子,尚书工部侍郎李擢试礼部尚书,权刑部侍郎苏迟权工部侍郎。

  庚寅,吴玠加检校少保,以总兵累年,捍御有功也。  甲午,大理国请入贡且卖马,帝谕大臣曰:“令卖马可也。进奉可勿许,安可利其虚名而劳民乎!”硃胜非曰:“异时广西奏大理入贡,事可为鉴。”帝曰:“遐方异域,何由得实!彼云进奉,实利贾贩。第令帅臣、边将偿其马直,当价则马当继至,庶可增诸将骑兵,不为无益也。”

  尚书吏部员外郎刘大中宣谕江南路还,以举刺官吏、申明利害、平反狱讼、科拔财赋为八册来上。大中出使仅一岁,所按吏二十人,荐士十六人。

  己亥,伪齐陷邓州,以其将齐安上知州事。

  辛丑,南丹蛮犯观州。  初,南丹州刺史莫公晟,政和间献地于朝,以为广西兵马钤辖,既而逃归。会武节郎黄昉知观州,遣兵略其部族,公晟怒,聚众数百人,以是夜围观州,焚宝积监。广西经略使刘彦适调融州土丁将兵往救之,公晟已去。昉坐免所居官。

  癸卯,诏:“自绍兴元年正月朔以前,因群寇残破、占据去处乘时作过之人,限旨到日将已受词诉绝结,毋得枝蔓,日后毋得受理。”时言者以为自军兴以来,村民往往乘势剽劫,其罪大而考验明白者,固已就戮;然牵联党与,蔓及平人,或挟仇规利,转相告诉,人情不安,故有是命。  襄、邓、随、郢等州镇抚使李横,弃襄阳,奔荆南。

  时伪齐将李成既得邓州,而刘豫之众有归襄阳者,横以为寇至,且军食不继,随引兵遁,成入襄阳。知随州李道闻之,亦弃城去,豫以其将王嵩知随州。

  横之去襄阳也,欲依解潜以俟命,其参谋官直龙图阁赵去疾、属官右宣教郎阎大钧,劝使归朝待罪。横曰:“我有乌合之众,所至自谋衣食,人皆谓我为贼。万一诸郡不见纳,奈何?”二人曰:“我亦官军也,何至是?”已而湖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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