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》·卷第七十九

【宋纪七十九】起柔兆摄提格正月,尽六月,凡六月。

  讳煦,神宗第六子,母曰钦圣皇后硃氏。熙宁九年,十二月,七日已丑,生于宫中,赤光照室。初名佣,授检校太尉、天平军节度使,封均国公;元丰五年,迁开府仪同三司,进封延平郡王。八年,二月,神宗寝疾,宰相王珪乞早建储,为宗庙社稷计,又奏请皇太后权同听政,神宗首肯,遂奉制立为皇太子。

  ○哲宗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元祐元年(辽大安二年。丙寅,一零八六年)

  春,正月,庚寅朔,诏改元。

  辛卯,辽主如混同江。

  承议郎、守起居舍人邢恕,尝教高公绘上书,乞尊礼硃太妃,为高氏异日之福。太皇太后呼公绘问曰:“汝不识字,谁为汝作此书?”公绘不敢讳。言者又论恕游历权贵,不自检慎。甲午,谪恕,以本官权发遣随州。时恕已除中书舍人,于是罢其新命,并黜之于外。

  甲辰,王岩叟奏:“自冬不雪,今涉春矣,旱?为灾,变异甚大。陛下于天下之大害,朝中之大奸,已悟而复疑,将断而又止。大害莫如青苗、免役之法,阴困生民,茶盐之法,流毒数路。大奸莫如蔡确之阴邪险刻,章惇之谗欺狼戾。陛下乃容而留之,此天心之所以未祐也。”

  丁未,以集贤校理黄廉为户部郎中。先是廉提举河东路保甲凡六年,司马光闲居,往来河、洛间,闻其治状,吕公著亦言河东军与边民德之,遂有是除。

  诏回赐高丽王鞍马、服带、器币有加。

  罢陕西、河东元丰四年后凡缘军兴增置官局。

  己酉,五国诸部长贡于辽。  辛亥,硃光庭言:“察确、章惇、韩缜,不恭、不忠、不耻。议论政事之际,惇明目张胆,肆为辨说,力行丑诋。确则外示不校,中实同欲,阳为尊贤,阴为助邪。缜则每当议论,亦不扶正,唯务拱默为自安计。愿罢去确等柄任,别进忠贤以辅圣治。”不报。

  癸丑,太皇太后躬诣中太一宫、集禧观祈雨。

  辽主召权翰林学士赵孝严、知制诰王师儒等讲《五经》大义。

  丙辰,太皇太后诏曰:“原庙之立,所从来久矣。前日神宗皇帝初即祠宫,并建寝殿以崇严祖考,其孝可谓至矣。今神宗既已开祔,于故事当营馆御以奉神灵。而宫垣之东,密接民里,欲加开展,则惧成烦扰;欲采搢绅之议,皆合帝后为一殿,则虑无以称神宗钦奉祖考之意。闻治隆殿后有园池,以后殿推之,本留以待未亡人也,可即其地立神宗原庙。吾万岁之后,当从英宗皇帝于治隆,上以宁神明,中以成吾子之志,下以安臣民之心,不亦善乎!”  帝幸相国寺祈雨。

  时新法多所厘革,独免役、青苗、将官之法犹在,而西戎之议未决。司马光以疾谒告,凡十有三旬,不能出,叹曰:“四患未除,吾死不瞑目矣!”乃力疾移书三省曰:“今法度宜先更张者,莫如免役钱。光见欲具疏奏闻,若降至三省,望诸公协力赞成。”  又手书与吕公著曰:“光自病以来,以身付医,以家事付愚子,唯国事未有所托,今以属晦叔矣。”中书舍人范百禄言于光曰:“熙宁免役法行,百禄为咸平县,开封罢遣衙前数百人,民皆欣幸。其后有司求羡馀,务刻剥,乃以法为病。今第减助免钱额以宽民力可也。”光不听。

  二月,辛酉,以河决大名,坏民田,艰食者众,诏安抚使韩绛询访赈济。  乙丑,命蔡确提举修《神宗实录》,以邓温伯、陆佃并为修撰官,林希、曾肇并为检讨官。  诏权罢修河,放诸路兵夫。

  先是司马光奏:“免役之法有五害:旧日上户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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