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》·卷第一百七十三

【宋纪一百七十三】起上章掩茂正月,尽玄黓困敦十二月,凡三年。

  ○理宗建道备德大功复兴烈文仁武明圣安孝皇帝淳祐十年(蒙古定宗皇后称制二年)

  春,正月,辛未,诏:“刑部及大理寺奏报罪案,各守条限,申严诸路宪司,凡狱讼无得淹留,致连年拘系;台谏觉察以闻。”  蒙古以李桢为襄阳军马万户。先是桢言于定宗曰:“襄阳乃吴、蜀之要冲,宋之喉襟,得之则可为它日取宋之基本。”定宗嘉其言,至是有此授,从定宗遗意也。

  二月,甲辰,帝谕郑清之曰:“邱迪嘉今早登对,朕以广寇询之,其言皆有始未。

  峒寇既平,当加优擢。向来寇作之初,或者张皇以甚其事;及其平定,又言多杀以妒其功。若以浮议抑之,它日何以使人!宜以正卿处之。”  乙巳,都省言铜钱泄漏,伪会充斥,奸民无所惩畏。诏:“沿江州县,山?奥、海岛,结为保甲,互相纠察,如有犯者及停藏家,许告推赏,不告者连坐。”

  言者论赵葵非由科目进,且曰:“宰相须用读书人。”葵因力辞。癸未。诏曰:“赵葵恳辞相位,始终弗渝。使命趣召,亦既屡矣,奏陈确苦,殆逾一期,朕眷倚虽切,而不能强其从也。姑畀内祠,以便咨访。”戊子,赵葵罢右丞相兼枢密使,特授观文殿大学士、醴泉观使兼侍读,奉朝请。

  庚寅,以贾似道为端明殿学士、两淮制置大使、淮东安抚使、知扬州;余玠为龙图阁学士,职任依旧;李曾伯为徽猷阁学士、京湖安抚制置使、知江陵府。  是春,创新寺于西湖之积庆山,内司分遣吏卒市木于州县,旁缘为奸,望青采斫,鞭笞追逐,鸡犬为之不宁。三年始落成,后赐为阎贵妃功德院,糜费无算。  夏,四月,辛丑,右司谏陈垓言:“改官班引之人,先令赴都堂或御史台各试书判,合理法者许集注;如不通,且令为丞,再试中,方与人。”从之。

  癸卯,朝献景灵宫,次幸龙翔宫。

  五月,丙寅朔,以善珊嗣濮王。

  诏:“吴渊久历从班,屡更事任,慈领江阃,备竭忠勤,山寨耕屯,俱就规画。除资政殿学士,依旧职任,与执政恩数。”

  六月,丁酉,龙翔宫奉安感生帝及从祀圣像,仍备祭器,比附太一宫礼例祈祝。

  命辅臣申严百司用例废法。  秋,七月,癸酉,左司谏陈垓言:“祖宗治赃吏之法,具在国史。今州县官吏赃败,或营求脱免。请下诸路制、总、监司遵守,仍许台臣觉察。”从之。

  丙子,帝谕辅臣曰:“在法,词诉须经次第官司。其台部受词,所当参酌两造,岂宜遽凭单词部决,致使所属观望,曲直倒置!可令御史台、户、刑部遵。”  庚辰,诏殿试改用八月十五日。

  戊子,诏:“两淮极边作邑人,照川、广例,令监司引试书判。”

  八月,甲午朔,诏:“户部严革诸路州县增收多量苗米之弊。”

  甲寅,帝谕辅臣曰:“和籴本非朝廷之得已,若官司奉行无扰,则人户自乐与官为市。访闻近年所在和籴,未得朝廷抛数,预行多敷;富室大家,临期率以赂免,而中产、下户反被均敷之害,以致散钱则吏胥减克,纳米则斗面取赢,专计诛求,费用尤夥。是致民间所得籴本,每石几耗其半,其何以堪!可申严约束。”

  台州大水。  九月,甲子朔,贾似道兼淮西安抚使。  己巳,赐进士方梦魁等五百一十三人及第、出身,改锡梦魁名逢辰。

  戊寅,诏:“去岁严州水患,田租其悉蠲之。”

  冬,十月,丁酉,诏:“方闻郡邑间有水患,细民流移,恐致所失。可令逐处出义仓米,量轻重多寡赈之,务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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