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》·卷第五十四

【宋纪五十四】起昭阳大荒落八月,尽阏逢敦牂十月,凡一年有奇。

  ○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皇祐五年(辽重熙二十二年)

  八月,丁酉朔,诏:“民诉灾伤而监司不受者,听州军以状闻。”  丁未,以通判潭州唐介为殿中侍御史里行、知复州。

  戊申,以知秦州文彦博为忠武节度使、知永兴军兼秦凤路兵马事,始用孙抃言也。

  傅求言古渭寨方发兵戍守,不宜更易主将;己酉,命知青州张日复知秦州。  庚申,以知复州唐介为殿中侍御史,充言事御史,遣内侍赍敕告赐之。介贬斥不二岁复召,议者谓帝能优容言事之臣,近代所希。

  辛酉,策试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太常寺太祝赵彦若。颜若所对策疏阔,下有司,考不中等,罢之。先是制举就祕阁试者凡十八人,有司独取彦若,于是又被黜,议者谓宰相陈执中不由科第以进,故阴讽有司抑之也。

  壬戌,诏:“今后每遇南郊,以太祖、太宗、真宗并配。”

  九月,庚午,以东上閤门使钱晦知河中府。帝戒曰:“陕西兵方解,民困久矣,卿为朕爱抚。无纵酒作乐,使人谓为贵戚子弟。”晦顿首谢。

  乙酉,御崇政殿,召近臣、宗室、台谏官、省府推、判官观新乐。先是钟律之音未协古法,诏中书门下集两制及太常礼官与知钟律者考定。其当议者各安所习,久而不决,乃命诸家各作钟律以献,亲临视之。然古者黄钟为万事根本,故尺量权衡皆起于黄钟。  至隋,用黍累为尺而制律,容受卒不能合;及平陈,得古乐,遂用之。唐兴,因其声以制乐,其器无法,而其声犹不失于古。古代大乐沦散,王朴始用尺定律,而声与器皆失之,故太祖患其声高,特减一律,至是又减半。然太常乐比唐声尤高五律,比今燕乐高三律。帝虽勤劳制作,未能得其当者,有司失之于以尺生律也。

  庚寅,以国子监直讲胡瑗为大理寺丞,复勒停人院逸为户部员外郎,并以制钟律成,特迁之。

  壬辰,罢三司提举司句当公事官,从宰臣陈执中所奏也。

  夏主遣使进降表于辽。甲午,辽使南面林牙高嘉努等奉诏抚谕夏国。

  冬,十月,丙申朔,日有食之。

  戊戌,徐州录事参军路盛,追一官勒停。盛马毙,怒厩人刍秣失时,杖之,令抱石立五昼夜,又杖之。大理寺断杖八十私罪,帝以盛所为苛暴,贵畜而贱人,特贬之。

  乙亥,判大宗正司允让言:“宗室生子,须五岁然后赐名受官,毋得依长子例不限年。”从之。

  壬子,作镇国神宝。

  丙辰,御延和殿,召辅臣观指南车。  丁巳,以殿中侍御史唐介为工部员外郎、直集贤院。介始入见,帝曰:“闻卿迁谪以来,未尝有私书至京师,可谓不易所守。”介顿首谢。后数论得失,因言于帝曰:“臣继今言不行,必将固争,争之急,或更坐黜,是臣重累陛下,愿听解言职。”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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