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》·卷第五十

【宋纪五十】起著雍困敦四月,尽屠维赤奋若十二月,凡一年有奇。  ○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庆历八年(辽重熙十七年)  夏,四月,己巳朔,封曩霄子谅祚为夏国主,以祠部员外郎任颛等为册礼使。

  谅祚生甫三月,诸将未和,议者谓可因此时,皆以节度使命诸将,使各统所部,分弱其势,冀绝后患。判延州程琳言:“幸人之丧,非所以示德,不如因而抚之。”知庆州孙沔亦言代丧非中国体,帝纳其言,遂趣有司行册礼。然议者颇惜其失机会。

  参加政事丁度数请罢,御史何郯又言:“度列在三事,于兹累年,上无所益国体,下不能服人心,伏乞断在不疑,退之以礼。”辛未,度罢为紫宸殿学士兼输林侍读学士。  以端明殿学士、权三司使明镐参知政事。文颜博自贝州入相,数推镐功,故度罢而镐代之。

  甲戌,以知永兴军叶清臣为翰林学士、权三司使。  丙子,诏:“科场旧条皆先朝所定,宜一切无易。”时礼部贡院言:“四年,宋祁等定贡举新制,会明年诏下,且听须后举施行。今秋试有期,缘新制诸州军发解,但令本处官属保明行实,其封弥、誉录,一切罢之。窃见外州解送举人,自未弥封、誉录以前,多采虚誉,即试官别无请托,亦止取本州曾经荐送旧人,其新人百不取一。弥封以后,考官不见姓名,须实考文艺,稍合至公。又,新制,进士先试策三道,次试论,次试诗赋;先考策论定去留,然后与诗赋通定高下。然举人每至尚书省,不下五七千人,及临轩覆较,止及数百人,盖诗赋以声病杂犯,易为去留,若专取策论,必难升黜。盖诗赋虽名小巧,且须指题命事,若记问该当,则辞理自精。策论虽有问题,其间敷对,多挟它说,若对不及五通尽黜之,即与元定解额不敷,若精粗毕收,则滥进殊广。所以自祖宗以来,未能猝更其制。兼闻举人举经史疑义可以出策论题目,凡数千条,谓之《经史质疑》。至于时务,亦钞撮其要,浮伪滋甚,难为考较。又旧制以词赋声病偶切之类,立为考试,今特许仿唐人赋体,及赋不限联数,不限字数。古今文章,务先体要,古未必悉是,今未必悉非。尝观唐人程试诗赋,与本朝所取名人词艺,实亦工拙相半。

  俗儒是古非今,不为通论。自二年以来,国子监生,诗赋即以汗漫无体为高,策论即以激讦肆意为工。非惟渐误后学,实恐将来省试,其合格能几何人!伏惟祖宗以来,得人不少,考较文艺,固有规程,不须变更,以长浮薄,请并如旧制。”故降是诏。初,诏外州发解到省,差官覆考。寻罢之,盖虑因此或致抑退寒士故也。  辽复以武定军节度使杜防为南府宰相。

  丙子,高丽贡于辽。

  辛卯,置河北四路安抚使。初,贾昌朝判大名,已兼河北安抚使。至是以资政殿学士、给事中韩琦知定州,礼部侍郎王拱辰知瀛州,右谏议大夫鱼周询知成德军,并兼本路安抚使。

  御史何郯言紫宸不可为官称。五月,乙巳,诏改旧眨恩殿为观文殿,仍改紫宸殿学士为观文殿学士,班次如旧制。  乙卯,知谏院宋禧出为江南东路转运使;己未,改荆湖北路。禧虽罢谏职,犹得为监司,议者非之。

  御史何郯言:“枢密使、平章事夏辣,学非而博,行伪而坚;有纤人善柔之质,无大臣鲠直之望;聚敛货殖以逞贪婪,比周权幸以图进取。近者卫兵为乱,突入宫掖,凡在职守,失于防察,宜置大戮,而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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