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》·卷第六十五

【宋纪六十五】起强圉协洽正月,尽十二月,凡一年。  ○英宗体乾应历隆功盛德宪文肃武睿圣宣孝皇帝治平四年(辽咸雍三年)  春,正月,庚戌朔,群臣上尊号册于大庆殿,太尉奉册授閤门使,转授内常侍,由垂拱殿以进。是日,大风霾。

  辛亥,辽主如鸭子河。

  丁巳,帝崩于福宁殿。太子即位,时年二十。百官入福宁殿发哀,听遗制,见上于东楹,皆如嘉祐之仪,惟入垂拱殿后门乃哭为异。  帝初晏驾,急召太子,未至,帝复手动,曾公亮愕然,亟告韩琦,欲且止勿召。琦拒之曰:“先帝复生,乃太上皇。”愈促之。

  帝始为皇子,被召,戒舍人曰:“谨守吾舍,上有適嗣,吾归矣。”及即位,每命近臣,必以官而不名。大臣从容以为言,帝曰:“朕虽宫中命小臣亦然。”  戊午,大赦,除常赦所不原者。百官进官一等,优赏诸军,悉如嘉祐故事,惟百官拜赦不舞蹈。舞蹈者,嘉祐之失也。

  己未,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,皇后为皇太后。以宰臣韩琦为山陵使。  御史刘庠言:“礼,居丧不饮酒食肉。仁宗之丧,百官乃诸军朝晡皆给酒肉,京师羊为之竭。请给百官素食。”礼官以为然,执政不从。  庚申,群臣拜表请听政,不允;表三上,乃从之。

  枢密院召礼官,问诏辽母后书当何称,欲自称重侄,称彼为太母。判太常寺李东之、同判太常寺宋敏求等以为当称侄孙、叔祖母,从之。

  三司使韩绛、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奏疏曰:“祖宗平天下,收敛其金帛,纳之内藏诸库,其所以遗后世之业厚矣。自康定、庆历以来,发诸宿藏以助兴发,百年之积,惟存空簿。近奉赦书,诸军将校赏给已行支散外,至于文武百官,既迁官加职,其诸赐赉,若更循嘉祐近例,窃虑国家财力不堪供给。伏乞检会真宗上仙及仁宗即位旧事施行。此乃先朝体例,非自今日裁损。所营山陵制度,遗诏戒从省约,乞下三司及经由州县,凡系科率所及路分,当职官吏,各据确数,明立期会,务在爱惜官私物力。今日月犹赊,足以为集。至于诸色用度,非所急者,不以小啬为无益而弗为,不以小费为无伤而不节,深虑经远之计,以底烝民之生。方今之切务,莫先于此矣。”太子右庶子韩维言:“窃闻故事,大行皇帝当有遗留物分赐臣下。伏思承平日久,公私匮乏,又,四年之内,两遭大故,营造山陵及优赏士卒,所费不资。若用嘉祐之例,厚行赐赍,恐为损不少。若以为奉承先志,理不可罢,则望阅诸府库,取服用玩好物以充用,才足将意便可,不须过为丰侈。所有金帛诸物,可以赡兵恤民者,愿赐爱惜,以救当世之急弊。”奏入,诏遗赐令内侍省取旨,裁减山陵制度令三司奉行遗制。  初议山陵,帝以手诏赐执政曰:“国家连遭大丧,公私困竭,宜减节冗费。”且谓执政曰:“仁宗之丧,先帝避嫌不敢裁减,今则无嫌也。”

  癸亥,内出遗留物赐宗室、近臣有差。帝谓执政曰:“仁宗御天下四十馀年,宫中富饶,故遗留特厚。先帝御天下才四年,固难比仁宗,然亦不可无也,故所赐皆减嘉祐三分之二。”

  甲子,辽主御安流殿钓鱼。

  丙寅,始御迎阳门幄殿听政,见百官。三司乞藏钱三十万缗助山陵支费,从之。

  癸酉,群臣拜表请御正殿,不许;表三上,乃许之。

  戊寅,以王陶为群牧使。

  二月,乙酉,始御紫宸殿见群臣,退,御廷和殿视事。

  龙图疾直学士韩维陈三事:“一曰从权听政,盖不得已,惟大事急务,时赐裁决,馀当简略。二曰执政皆两朝顾命大臣,宜推诚加礼,每事谘询,以尽其心。三曰百执事各有其职,惟当责任使以尽其材,若王者代有司行事,最为失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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