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资治通鉴全译》·第一百六十卷
梁纪十六高祖武皇帝十六太清元年(丁卯、547 )
梁纪十六梁武帝太清元年(丁卯,公元547 年)
[1] 春,正月朔,日有食之,不尽如钩。
[1] 春季,正月朔(初一),发生日偏食,未被遮尽的太阳象钩一样。
[2] 壬寅,荆州刺史庐陵威王续卒。以湘东王绎为都督荆。雍等九州诸军事、荆州刺史。续素贪婪,临终,有启遣中录事参军谢宣融献金银器千余件,上方知其富,因问宣融曰:“王之金尽此乎?”宣融曰:“此之谓多,安可加也!大王之过如日月之食,欲令陛下知之,故终而不隐。”上意乃解。
[2] 壬寅(初四),荆州刺史庐陵威王萧续去世。梁武帝任命湘东王萧绎为都督荆、雍等九州诸军事以及荆州刺史。萧续平素很贪婪,临终之时,他给中录事参军萧宣融留下了一封信,献出一千多件金银器皿。梁武帝这才知道萧续如此富有,便问谢宣融:“庐陵威王萧续的金银财宝只有这些吗?”谢宣融回答说:“这些已可以说是非常多了,怎么可以更多呢!大王的过失就象日食月食一样,是有目共睹的,他想让陛下您了解这一切,所以最终没有对您隐瞒。”梁武帝心里的疙瘩这才解开了。
初,湘东王绎为荆州剌史,有微过,续代之,以状闻,自此二王不通书问。绎闻其死,入而跃,为之破。
当初,湘东王萧绎担任荆州刺史,犯下了一些小过错,萧续接替他以后,就把萧绎的过错汇报朝廷,从此以后,这两个藩王就彼此不通书信,互相不往来了。萧绎听到萧续去世的消息,进门后高兴得跳了起来,连鞋都撑破了。
[3] 丙午,东魏勃海献武王欢卒。欢性深密,终日俨然,人不能测,机权之际,变化若神。制驭军旅,法令严肃。听断明察,不可欺犯。擢人受任,在于得才,苟其所堪,无问厮养,有虚声无实者,皆不任用。雅尚俭素,刀剑鞍勒无金玉之饰。少能剧饮,自当大任,不过三爵。知人好士,全护勋旧;每获敌国尽节之臣,多不之罪。由是文武乐为之用。世子澄秘不发丧,唯行台左丞陈元康知之。
[3] 丙午(初八),东魏勃海献武王高欢去世。高欢性格深沉谨细,一天到晚总是一副很庄严的样子,谁都不能猜测到他内心想些什么,在掌握机会和权变方面,他能千变万化,如有神助。在治理、驾驭军队方面,又能做到法令严格。他听取和断决事情,能做到明察秋毫,谁也不敢冒犯、欺骗他。在选拔人才,提升任用官员时,只注重其才能,如果能担当此任,哪怕是仆人也不管;那些徒有虚名而无实际能力的,都不被任用。高欢平时喜好节俭朴素,所用的刀、剑、马鞍以及缰绳都没用金银玉器装饰。他年轻时很能饮酒,自从担当大任之后,饮酒便不超过三杯。他了解下属,喜欢人才,对有功勋者和老部下都极力保护、成全;每次俘获到敌国的那些为本国尽忠尽节的大臣,大多不处罚他们。由于这样,文武百官都乐意被他使用。长子高澄封锁了高欢去世的消息,秘而不宣,只有行台左丞陈元康知道。
侯景自念己与高氏有隙,内不自安。辛亥,据河南叛,归于魏,颍州刺史司马世云以城应之。景诱执豫州刺史高元成、襄州刺史李密、广州刺史怀朔暴显等。遣军士二百人载仗暮入西兖州,欲袭取之,刺史邢子才觉之,掩捕,尽获之,因散檄东方诸州,各为之备,由是景不能取。
侯景想到自己与高家有隔阂,心里感到惴惴不安。辛亥(十三日),侯景依据河南而反叛东魏,归属了西魏,颍州刺史司马世云带领全城百姓响应他的行动。侯景引诱并捉住了豫州刺史高元成、襄州刺史李密、广州刺史怀朔人暴显等人。他派遣了二百人的军队,用战车载着刀、戟等兵器在黄昏时分进入了西兖州,想用偷袭的方法夺取这个州。西兖州刺史邢子才发觉了,不动声色先发制人,侯景派出的二百人马全部被擒,于是邢子才向东方的各个州都散发了檄文,这些州各自都做了准备,因此侯景未能夺取这些地方。
诸将皆以景之叛由崔暹,澄不得已,欲杀暹以谢景。陈元康谏曰:“今虽四海未清,纲纪已定;若以数将在外,苟悦其心,枉杀无辜,亏废刑典,岂直上负天神,何以下安黎庶!晁错前事,愿公慎之。”澄乃止。遣司空韩轨督诸军讨景。
各位将领都认为侯景之所以反叛是由崔暹引起的,高澄出于不得已,想要崐杀掉崔暹,以此向侯景道歉。陈元康劝谏高澄说:“现在虽然天下还未太平,但国家法纪已经确定。如果因为几个将领外叛,为了讨得他们的欢心,便枉杀无辜、破坏刑典,岂止有负于上苍神灵,而且又用什么来安抚黎民百姓呢!汉朝晁错的事情是前车之鉴,希望大人您慎重处理此事。”高澄听完这番话,便打消了杀崔暹的念头。高澄派遣了司空韩轨督率各路军队去讨伐侯景。
[4] 辛酉,上祀南郊,大赦;甲子,祀明堂。
[4] 辛酉(二十三日),梁武帝在南郊祭天,大赦天下;甲子(二十六日),在明堂祭祀。
[5] 三月,魏诏:“自今应宫刑者,直没官,勿刑。”
[5] 三月,西魏朝廷诏令:“从今开始,凡是应该受到宫刑处罚的人,只把犯罪者没收入官为奴,不再用刑。”
[6] 魏以开府仪同三司若干惠为司空,侯景为太傅、河南道行台、上谷公。
[6] 西魏任命开府仪同三司若干惠为司空,侯景为太傅、河南道行台、上谷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