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·卷四百一

起訖時間 起哲宗元祐二年五月乙丑盡其月

卷 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一

帝  號 宋哲宗

年  號 元祐二年(丁卯,1087)

全  文

五月乙丑,禮部言:「西南蕃泰平軍遣石蕃龍以定等齎表,裝鞍馬、砂□等來貢。元豐著令,西南五姓蕃每五年許一貢,今年限未及,合具奏裁。」詔特許入貢。

兵部言:「江淮等路制置發運,淮南路轉運,淮東鈐轄、提點刑獄、提舉常平司奏請以宿州虹縣子仙埠為鎮,徙通海鎮巡檢司於子仙鎮,仍於本鎮置場收稅賣鹽,及濉河西岸淮陽軍界鎮上煙火公事,並令巡檢兼之。又淮南西路提點刑獄司奏請徙蘄州馬口巡檢於蘄口鎮駐劄。」並從之。(可削。)

戶部言:「奉詔旨:舊給蠶鹽處並依昔年例散斂。本部約度府界、京西、京東等路共合用蠶鹽三萬二千五十席,請從本部預給鹽引,令出賣解鹽司召人結攬般運,於絳州垣曲縣鹽司送納,令三門輦運司般運,應副支俵。應合給龏乘文鈔,亦令解鹽司據所般實數申本部撥還。」從之。

丁卯,中大夫、守尚書右丞劉摯為尚書左丞,朝散大夫、守兵部尚書王存為中大夫、守尚書右丞。

戊辰,朝奉郎、起居舍人孔文仲為左諫議大夫,承議郎、大理少卿杜純為侍御史,(七月二十二日罷。)朝請郎、殿中侍御史呂陶為左司諫,(七月十六日罷。)朝奉郎、兵部員外郎賈易為右司諫,(八月二日罷【一】。)監察御史韓川、上官均並為殿中侍御史,(均十月十六日罷。)承議郎、侍御史王巖叟為起居舍人,朝奉郎、左司諫朱光庭為左司員外郎,奉議郎、右司諫王覿為右司員外郎,殿中侍御史孫升差知濟州,右諫議大夫梁燾為集賢殿修撰、知潞州。

先是,燾於省中面詰給事中張問,以謂:「朝廷近以大臣罷御史,當乎?」問曰:「不當。」燾曰:「言者論之,是乎?」問曰:「當如此。」燾曰:「給事既知罷御史為非,又以言者為是,初不駁正之,何也?」問曰:「自有臺諫。」燾曰:「朝廷命令之出,閒有失當,初則有舍人繳納,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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