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元史》·列传第九十一
陆耉李拱辰潘泽李廷王道郭郁任仁发苗好谦韩冲中
陆耉,字仁仲,江阴人。父涣,宋江阴军安抚副使。大安南下,耉从父降,授江阴军判官。
至元十六年,入觐,除朝列大夫、同知徵州路总管府事。耉儒家子,又年少,民易之。及泣事,发摘奸伏,明断如神,众乃大服。有争山葬者,各指一冢,莫知春岁月远近。耉视之曰;“必发尔冢。”争者曰:“法不许也。耉曰:“吾固欲发之。”命具畚锸,争者逸,发之果虚冢也。县解官钱,夜为人盗去,莫知主名。耉召役夫诘之,指其一曰:“讯彼。”一讯而是伏,赃具在。或问何以知之,耉曰:“吾以色听耳。”官命江南路造船,集升州之龙湾,耉白宣慰司:“徽州道险远,请就太白渡,便。”从之。役中止,又欲运其材于京师,耉持不可。未几旌德募民运木,乱者蜂起,卒如耉吉。
二十五年,迁江东宣慰副使。旋改江南浙江道提刑按察副使。耉劾去贪吏数十人,追赃以巨万计。织染局官受贿,事连行省胥吏十余人。耉移文右司逮之,右司诉于参政,谓分司不当案省吏,以违制论。耉曰:“分司不得案省吏,固也。吏受赇,御史亦不得问乎?”白其事于行台,论如律。按察司改肃政廉访司,耉以例去官。久之,起中顺大夫、同知台州路总管府事。
元贞元年,改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副使。耉治办有声,台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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