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书之立约,其来尚矣。如尼父之定《虞书》也,以舜为始,而云"粤若稽古帝尧";丘明之传鲁史也,以隐为先,而云"惠公元妃孟子"。此皆正其疆里,开其首端。因有沿革,遂相交互,事势当然,非为滥轶也。过此已往,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。
夫子曰:"不在其位,不谋其政。"若《汉书》之立表志,其殆侵官离局者乎?考其滥觞所出,起于司马氏。案马《记》以史制名,班《书》持汉标目。《史记》者,载数千年之事,无所不容;《汉书》者,纪十二帝之时,有限斯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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