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书》·卷四十一 列传第三十三

王褒 庾信

  王褒,字子渊,琅邪临沂人也。曾祖俭,齐侍中、太尉、南昌文宪公。祖骞,梁侍中、金紫光禄大夫、南昌安侯。父规,梁侍中、左民尚书、南昌章侯。并有重名于江左。

  褒识量淹通,志怀沉静。美风仪,善谈笑,博览史传,尤工属文。梁国子祭酒萧子云,褒之姑夫也,特善草隶。褒少以姻戚,去来其家,遂相模范。俄而名亚子云,并见重于世。梁武帝喜其才艺,遂以弟鄱阳王恢之女妻之。起家秘书郎,转太子舍人,袭爵南昌县侯。稍迁秘书丞。宣成王大器,简文帝之冢嫡,即褒之姑子也。于时盛选僚佐,乃以褒为文学。寻迁安成内史。及侯景渡江,建业扰乱,褒辑宁所部,见称于时。

  梁元帝承制,转智武将军、南平内史。及嗣位于江陵,欲待褒以不次之位。褒时犹在郡,敕王僧辩以礼发遣。褒乃将家西上。元帝与褒有旧,相得甚欢。拜侍中,累迁吏部尚书、左仆射。褒既世胄名家,文学优赡,当时咸相推挹,故旬月之间,位升端右。宠遇日隆,而褒愈自谦虚,不以位地矜人,时论称之。

  初,元帝平侯景及擒武陵王纪之后,以建业雕残,方须修复;江陵殷盛,便欲安之。又其故府臣寮,皆楚人也,并愿即都荆郢。尝召群臣议之。领军将军胡僧祐、吏部尚书宗懔、太府卿黄罗汉、御史中丞刘瑴等曰:"建业虽是旧都,王气已尽。且与北寇邻接,止隔一江。若有不虞,悔无及矣。臣等又尝闻之,荆南之地,有天子气。今陛下龙飞缵业,其应斯乎。天时人事,征祥如此。臣等所见,迁徙非宜。"元帝深以为然。时褒及尚书周弘正咸侍座。乃顾谓褒等曰:"卿意以为何如?"褒性谨慎,知元帝多猜忌,弗敢公言其非。当时唯唯而已。后因清闲密谏,言辞甚切。元帝颇纳之。然其意好荆、楚,已从僧祐等策。明日,乃于众中谓褒曰:"卿昨日劝还建业,不为无理。"褒以宣室之言,岂宜显之于众。知其计之不用也,于是止不复言。

  及大军征江陵,元帝授褒都督城西诸军事。褒本以文雅见知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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