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魏书》·卷一百五之一 志第一 天象一之一

夫在天成象,圣人是观,日月五星,象之著者,变常舛度,征咎随焉。然则明晦晕蚀,疾余犯守,飞流欻起,彗孛不恒,或皇灵降临,示谴以戒下,或王化有亏,感达於天路。《易》称"天垂象,见吉凶","观乎天文,以察时变";《书》曰"历象日月星辰,敬授民时"。是故有国有家者之所祗畏也。百王兴废之验,万国祸福之来,兆勤虽微,冈不必至,著於前载,不可得而备举也。班史以日晕五星之属列《天文志》,薄蚀彗孛之比入《五行说》。七曜一也,而分为二《志》,故陆机云学者所疑也。今以在天诸异咸入天象,其应征符合,随而条载,无所显验则阙之云。

太祖天兴五年八月,天鸣。

六年九月,天鸣。

皇始二年十月壬辰,日晕,有佩璚。占曰"兵起"。天兴元年九月,乌丸张超收合亡命,众党三千余家,据渤海之南皮,自号征东大将军、乌丸王,钞掠诸郡。诏将军庚岳讨之。

天兴三年六月庚辰朔,日有蚀之。占曰"外国侵,土地分"。五年五月,姚兴遣其弟义阳公平率众四万来侵平阳,乾壁为平所陷。

六年四月癸巳朔,日有蚀之。占曰"兵稍出"。十月,太祖诏将军伊谓率骑二万北袭高车,大破之。

天赐五年七月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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