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汉书 李贤注》·卷五十五 章帝八王传第四十五
孝章皇帝八子:宋贵人生清河孝王庆,梁贵人生和帝,申贵人生济北惠王寿,河闲孝王开,四王不载母氏。
千乘贞王伉,建初四年封。和帝即位,以伉长兄,甚见尊礼。立十五年薨。
子宠嗣,一名伏胡。永元七年,改国名乐安。立二十八年薨,是为夷王。父子薨于京师,皆葬洛阳。
子鸿嗣。安帝崩,始就国。鸿生质帝,质帝立,梁太后下诏,以乐安国土卑湿,租委鲜薄,改封鸿勃海王。委谓委输也。立二十六年薨,是为孝王。
无子,太后立桓帝弟蠡吾侯悝为勃海王,奉鸿祀。悝,蠡吾侯翼子,河闲王开孙也。延熹八年,悝谋为不道,有司请废之。帝不忍,乃贬为廮陶王,食一县。
悝后因中常侍王甫求复国,许谢钱五千万。帝临崩,遗诏复为勃海王。悝知非甫功,不肯还谢钱。甫怒,阴求其过。初,迎立灵帝,道路流言悝恨不得立,欲钞征书。而中常侍郑飒、音立。中黄门董腾并任侠通剽轻,数与悝交通。剽,疾也。王甫司察,以为有奸,密告司隶校尉段颎。熹平元年,遂收飒送北寺狱。北寺,狱名,属黄门署。《前书音义》曰即若卢狱也。使《尚书》令廉忠诬奏飒等谋迎立悝,大逆不道。遂诏冀州刺史收悝考实,又遣大鸿胪持节与宗正、廷尉之勃海,迫责悝。悝自杀。妃妾十一人,子女七十人,伎女二十四人,皆死狱中。傅、相以下,以辅导王不忠,悉伏诛。悝立二十五年国除。众庶莫不怜之。
平春悼王全,《续汉志》平春,县,属江夏郡也。以建初四年封。其年薨,葬于京师。无子,国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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