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家注史记》·卷五十三 萧相国世家第二十三

萧相国何者,沛丰人也。【索隐】:按:春秋纬“萧何感昴精而生,典狱制律”。以文无害【集解】:汉书音义曰:“文无害,有文无所枉害也。律有无害都吏,如今言公平吏。一曰,无害者如言‘无比’,陈留间语也。”【索隐】:按:裴注已列数家,今更引二说。应劭云“虽为文吏,而不刻害也”。韦昭云“为有文理,无伤害也。”为沛主吏掾。【索隐】:汉书云“何为主吏”。主吏,功曹也。又云“何为沛掾”,是何为功曹掾也。

  高祖为布衣时,何数以吏事护高祖。【索隐】:说文云:“护,救视也。”高祖为亭长,常左右之。高祖以吏繇咸阳,吏皆送奉钱三,何独以五。【集解】:李奇曰:“或三百,或五百也。”【索隐】:奉音扶用反。谓资俸之。如字读,谓奉送之也。钱三百,谓他人三百,何独五百也。刘氏云:“时有重者一当百,故有送钱三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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