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》·卷十五上 王子侯表第三上

大哉,圣祖之建业也!后嗣承序,以广亲亲。至于孝武,以诸侯王疆土过制,或替差失轨,而子弟为匹夫,轻重不相准,于是制诏御史:“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,令各条上,朕且临定其号名。”自是支庶毕侯矣。《诗》云:“文王孙子,本支百世”,信矣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