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清史稿》·志一百二十七

○交通四  △邮政  海国大通以来,异域侨民,恆自设信局。咸丰十一年订约,驻京公使邮件,初与总理衙门交驿代寄。同治五年,改由总税务司汇各驻京公使文件,递天津寄上海。光绪五年,增设封河后由天津至牛庄、烟台、镇江三路邮差。迄十一年,邮务愈繁,总税务司乃于天津、镇江、上海各税务司处专员理之。此总税务兼理邮递之权舆也。

  初,光绪二年,总税务司英人赫德建议创办邮政。四年,始设送信官局于北京、天津、烟台、牛庄,以赫德主其事,九江、镇江亦继设局。是为中国试办邮政之始。十六年,命通商口岸推广举办。十九年,北洋大臣李鸿章、南洋大臣刘坤一以各国增设各地信局,妨推广之路,请速筹善

点击展开查看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