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清史稿》·志二十三
时宪四
△康熙甲子元法中
日躔用数
康熙二十三年甲子天正冬至为法元。癸亥年十一月冬至。
周天三百六十度。平分之为半周,四分之为象限,十二分之为宫,每度六十分,秒微纤以下皆以六十递析。周天入算,化作一百二十九万六千秒。
周日一万分。时则二十四,刻则九十六,刻下分则一千四百四十,秒则八万六千四百。
周岁三百六十五日二四二一八七五。
纪法六十。 宿法二十八。
太阳每日平行三千五百四十八秒,小馀三三0五一六九。
最卑岁行六十一秒,小馀一六六六六。
最卑日行十分秒之一又六七四六九。
本天半径一千万。
本轮半径二十六万八千八百一十二。
均轮半径八万九千六百零四。
宿度见天文志。
岁差五十一秒。
各省及蒙古北极高度、东西偏度、见天文志。
黄赤大距,二十三度二十九分三十秒。
最卑应,七度十分十一秒十微。
气应,七日六五六三七四九二六。 宿应,五日六五六三七四九二六。
日干,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。
支,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。
宿名,角、亢、氐、房、心、尾、箕、斗、牛、女、虚、危、室、壁、奎、娄、胃、昂、毕、参、觜、井、鬼、柳、星、张、翼、轸。
时名,从十二支各分初、正。起子正,尽夜子初。
推日躔法求天正冬至,置周岁,以距元年数减一得积年乘之,得中积分,加气应得通积分,上考往古,则减气应得通积分。其日满纪法去之,馀为天正冬至日分。上考往古,则以所馀转与纪法相减,馀为天正冬至日分。自初日起甲子,其小馀以刻下分通之,如法收为时刻。周日一万分为一率,小馀为二率,刻下分为三率,求得四率为时分。满六十分收为一时,十五分收为一刻。初时起子正,中积分加宿应,满宿法去之,为天正冬至值宿日分,初日起角宿。
求平行,以周日为一率,太阳每日平行为二率,天正冬至小馀与周日相减馀为三率,求得四率为年根秒数。又置太阳每日平行,以本日距冬至次日数乘之,得数为秒。与年根相并,以宫度分收之,得平行。
求实行,置最卑岁行,以积年乘之。又置最卑日行,以距冬至次日数乘之。两数相并,加最卑应,上考则减最卑应。以减平行为引数。用平三角形,以本轮半径三分之二为对正角之边,以引数为一角,求得对角之边倍之。又求得对又一角之边,与本天半径相加减。引数三宫至八宫则相加,九宫至二宫则相减。复用平三角形,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