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史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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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史稿》·列传二百五十九

陆润庠世续伊克坦梁鼎芬徐坊劳乃宣沈曾植

  陆润庠,字凤石,江苏元和人。父懋修,精医,见艺术传。润庠,同治十三年一甲一名进士,授修撰。光绪初,屡典试事,湖南、陕西皆再至。入直南书房,洊擢侍读。出督山东学政。父忧服阕,再迁祭酒,典试江西。以母疾乞养归。二十四年,起补祭酒,擢内阁学士,署工部侍郎。两宫西巡,奔赴行在,授礼部侍郎,充经筵讲官。擢左都御史,管理医局,典顺天乡试,充会试副总裁,署工部尚书。

  三十二年,充釐订官制大臣。已而工部裁省,以尚书兼领顺天府尹事。明年,授吏部尚书、参预政务大臣,谓:“捐例开,仕途杂,膺民社者或不通晓文义,因订道府以下考试章程,试不及格者停其分发,设仕学馆教习之。”润庠为陆贽后,尝奏进文集,参以时事,大意谓:“成规未可墨守,而新法亦须斟酌行之。若不研求国内历史,以为变通,必至窒碍难行,且有变本加厉之害。”

  宣统元年,协办大学士,由体仁阁转东阁大学士,充弼德院院长。皇帝典学,充毓庆宫授读,兼顾问大臣。疏陈:“曲阜笃生圣人之地,今新建曲阜学堂,必须阐明经术,提倡正学。若杂聘外人,异言异服,喧宾夺主,将来圣教澌灭,亦朝廷之忧。”又陈:“釐订官制,宜保存台谏一职。说者谓既有国会,不须复有言官。岂知议员职在立法,言官职在击邪。议院开会,不过三月,台谏则随时可以陈言。行政裁判,系定断於事后,言官则举发於事前。朝廷欲开通耳目,则谏院不可裁;诸臣欲巩固君权,则亦不可言裁。即使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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