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南齐书》·卷四本纪第四 郁林王
郁林王昭业,字元尚,文惠太子长子也。小名法身。世祖即位,封南郡王,二千户。永明五年十一月戊子,冠于东宫崇政殿。其日小会,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,给昭业扶二人。七年,有司奏给班剑二十人,鼓吹一部,高选友、学。十一年,给皂轮三望车。诏高选国官。文惠太子薨,立昭业为皇太孙,居东宫。世祖崩,太孙即位。 八月,壬午,诏称先帝遗诏,以护军将军武陵王晔为卫将军,征南大将军陈显达即本号,并开府仪同三司,尚书左仆射西昌侯鸾为尚书令。太孙詹事沈文季为护军将军。癸未,以司徒竟陵王子良为太傅。诏曰:“朕以寡薄,嗣膺宝政,对越灵命,钦若前图,思所以敬守成规,拱揖群后。哀荒在日,有懵大猷,宜育德振民,光昭睿范。凡逋三调及众责,在今年七月三十日前,悉同蠲除。其备偿封籍货鬻未售,亦皆还主。御府诸署池田邸冶,兴废沿事,本施一时,于今无用者,详所罢省。 公宜权禁,一以还民,关市征赋,务从优减。”丙戌,诏曰:“近北掠余口,悉充军实。刑故无小,罔或攸赦,抚辜兴仁,事深睿范。宜从荡宥,许以自新,可一同放遣,还复民籍。已赏赐者,亦皆为赎。”辛丑,诏曰:“往岁蛮虏协谋,志扰边服,群帅授略,大歼凶丑。革城克捷,及舞阴固守,二处劳人,未有沾爵赏者,可分遣选部,往彼序用。”
九月,癸丑,诏“东西二省府国,长老所积,财单禄寡,良以矜怀。选部可甄才品能,推校年月,邦守邑丞,随宜量处,以贫为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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