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南齐书》·卷五十三列传第三十四 良政
傅琰虞愿刘怀慰裴昭明沈宪李圭孔琇之太祖承宋氏奢纵,风移百城,辅立幼主,思振民瘼。为政未期,擢山阴令傅琰为益州刺史。乃捐华反朴,恭己南面,导民以躬,意存勿扰。以山阴大邑,狱讼繁滋,建元三年别置狱丞,与建康为比。永明继运,垂心治术。杖威善断,犹多漏网,长吏犯法,封刃行诛。郡县居职,以三周为小满。水旱之灾,辄加赈恤。明帝自在布衣,晓达吏事,君临意兆,专务刀笔,未尝枉法申恩,守宰以之肃震。
永明之世十许年中,百姓无鸡鸣犬吠之警,都邑之盛,士女富逸,歌声舞节,袨服华妆,桃花绿水之间,秋月春风之下,盖以百数。及建武之兴,虏难猋急,征役连岁,不遑启居,军国糜耗,从此衰矣。
齐世善政著名表绩无几焉,位次迁升,非直止乎城邑。今取其清察有迹者,余则随以附焉。 傅琰,字季圭,北地灵州人也。祖邵,员外郎。父僧佑,安东录事参军。琰美姿仪,解褐宁蛮参军,本州主簿,宁蛮功曹。宋永光元年,补诸暨武康令,广威将军,除尚书左民郎,又为武康令,将军如故。除吴兴郡丞。泰始六年,迁山阴令。
山阴,东土大县,难为长官,僧祐在县有称,琰尤明察,又著能名。其年爵新亭侯。
元徽初,迁尚书右丞。
遭母丧,居南岸,邻家失火,延烧琰屋,琰抱柩不动,邻人竞来赴救,乃得俱全。琰股髀之间,已被烟焰。服阕,除邵陵王左军谘议,江夏王录事参军。
太祖辅政,以山阴狱讼烦积,复以琰为山阴令。卖针卖糖老姥争团丝,来诣琰,琰不辨核,缚团丝于柱鞭之,密视有铁屑,乃罚卖糖者。二野父争鸡,琰各问“何以食鸡”。一人云“粟”,一人云“豆”,乃破鸡得粟,罪言豆者。县内称神明,无敢复为偷盗。琰父子并著奇绩,江左鲜有。世云诸傅有《治县谱》,子孙相传,不以示人。
升明二年,太祖擢为假节、督益宁二州军事、建威将军、益州刺史、宋宁太守。
建元元年,进号宁朔将军。四年,征骁骑将军,黄门郎。永明二年,迁建威将军、安陆王北中郎长史,改宁朔将军。明年,徙庐陵王安西长史、南郡内史,行荆州事。
五年,卒。琰丧西还,有诏出临。 临淮刘玄明亦有吏能,为山阴令,大著名绩。琰子?翙问之,玄明曰:“我临去当告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