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老子注》·第十一章

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。

  轂所以能統三十輻者,無也,以其無能受物之故,故能以實統眾也。

  埏埴以為器,當其無,有器之用。鑿戶牖以為室,當其無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
  木埴,壁之所以成,三者而皆以無為用也。言無者,有之所以為利,皆賴無以為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