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墨子》·卷十二

贵义第四十七 子墨子曰:“万事莫贵于义。今谓人曰:‘予子冠履,而断子之手足,子为之乎?’必不为,何故?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。又曰:‘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,子为之乎?’必不为,何故?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。争一言以相杀,是贵义于其身也。故曰,万事莫贵于义也。”

子墨子自鲁即齐,过故人,谓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莫为义,子独自苦而为义,子不若已。”子墨子曰:“今有人于此,有子十人,一人耕而九人处,则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。何故?则食者众,而耕者寡也。今天下莫为义,则子如劝我者也,何故止我?”子墨子南游于楚,见楚献惠王,献惠王以老辞,使穆贺见子墨子。子墨子说穆贺,穆贺大说,谓子墨子曰:“子之言则成善矣!而君王,天下之大王也,毋乃曰‘贱人之所为’,而不用乎?”子墨子曰:“ 唯其可行。譬若药然,天子食之以顺其疾,岂曰‘一草之本’而不食哉?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,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,岂曰‘贱人之所为’而不享哉?故虽贱人也,上比之农,下比之药,曾不若一草之本乎?且主君亦尝闻汤之说乎?昔者,汤将往见伊尹,令彭氏之子御。彭氏之子半道而问曰:‘君将何之?’汤曰:‘ 将往见伊尹。’彭氏之子曰:‘伊尹,天下之贱人也。若君欲见之,亦令召问焉,彼受赐矣。’汤曰:‘非女所知也。今有药此,食之则耳加聪,目加明,则吾必说而强食之。今夫伊尹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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