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人者。舍法而以身治。則誅賞予奪。從君心出矣。然則受賞者雖當。望多無窮。受罰者雖當。望輕無已。君舍法。而以心裁輕重。則同功殊賞。同罪殊罰矣。怨之所由生也。是以分馬者之用策。分田者之用鉤。非以鉤策為過於人智也。所以去私塞怨也。故曰。大君任法而弗躬。則事斷於法矣。法之所加。各以其分。蒙其賞罰而無望於君也。是以怨不生而上下和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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