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山海经校注》·卷十七 大荒北经
東北海之外,大荒之中,河水之閒,附禺之山1,帝顓頊與九嬪葬焉2。爰有(丘鳥)3久、文貝、離俞、鸞鳥、皇鳥4、大物、小物5。有青鳥、琅鳥、玄鳥、黃鳥、虎、豹、熊、羆、黃蛇、視肉、璿、瑰、瑤、碧,皆出衛于山6。丘方圓三百里,丘南帝俊竹林在焉7,大可為舟8。竹南有赤澤水9,名曰封淵10。有三桑無枝11。丘西有沈淵,顓頊所浴。
1 郝懿行云:「海外北經作務隅,海內東經作鮒魚,此經又作附禺,皆一山也,古字通用。文選注謝朓哀策文引此經作鮒禺之山,後漢書張衡傳注引此經與今本同。」
2 郭璞云:「此皆殊俗,義所作冢。」
3 珂案:經文(丘鳥),孫星衍校改鴟。
4 珂案:皇鳥,宋本、毛扆本、藏經本均作鳳鳥,王念孫亦校作鳳鳥。
5 郭璞云:「言備有也。」王崇慶云:「大物小物,皆殉葬之具也。」
6 郭璞云:「在其山邊也。」郝懿行云:「藝文類聚八十九卷、初學記二十八卷引此經並作衛丘山,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七卷亦作衛丘,是知古本衛丘連文,而以皆出于山四字相屬,今本誤倒其句耳,所宜訂正。」珂案:王念孫校亦同郝注。附禺山所有各物其部分已見海外北經「務隅之山」節。
7 郝懿行云:「此經帝俊蓋顓頊也:下云丘西有沈淵,顓頊所浴,以此知之。」珂案:郝說疑非。此經既明言丘南帝俊竹林,大可為舟;丘西沈淵,顓頊所浴;則帝俊自帝俊,顓頊自顓頊,又何得以帝俊為顓頊邪?此不同於大荒南經所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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