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魏書》·魏書卷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
王肅 宋弁
王肅,字恭懿,琅邪臨沂人,司馬衍丞相導之後也。父奐,蕭賾尚書左僕射。肅少而聰辯,涉獵經史,頗有大志。仕蕭賾,歷著作郎、太子舍人、司徒主簿、祕書丞。肅自謂禮、易為長,亦未能通其大義也。父奐及兄弟並為蕭賾所殺,肅自建業來奔,是歲,太和十七年也。
高祖幸鄴,聞肅至,虛襟待之,引見問故。肅辭義敏切,辯而有禮,高祖甚哀惻之。遂語及為國之道,肅陳說治亂,音韻雅暢,深會帝旨。高祖嗟納之,促席移景,不覺坐之疲淹也。因言蕭氏危滅之兆,可乘之機,勸高祖大舉。於是圖南之規轉銳,器重禮遇日有加焉,親貴舊臣莫能間也。或屏左右相對談說,至夜分不罷。肅亦盡忠輸誠,無所隱避,自謂君臣之際猶玄德之遇孔明也。尋除輔國將軍、大將軍長史,賜爵開陽伯,肅固辭伯爵,許之。
詔肅討蕭鸞義陽。聽招募壯勇以為爪牙,其募士有功,賞加常募一等;其從肅行者,六品已下聽先擬用,然後表聞;若投化之人,聽五品已下先即優授。於是假肅節,行平南將軍。肅至義陽,頻破賊軍,降者萬餘。高祖遣散騎侍郎勞之,以功進號平南將軍,賜駿馬一匹,除持節、都督豫東豫東郢三州諸軍事、〔一〕本將軍、豫州刺史、揚州大中正。肅善於撫接,治有聲稱。
尋徵肅入朝,高祖手詔曰:「不見君子,中心如醉,一日三歲,我勞如何。飾館華林,拂席相待,卿欲以何日發汝墳也?故復此敕。」又詔曰:「肅丁荼虣世,志等伍胥,自拔吳州,膺求魏縣,躬操忘禮之本,而同無數之喪,誓雪怨恥,方展申復,窮諭再期,蔬縕不改,誠季世之高風,末代之孝節也。但聖人制禮,必均愚智;先王作則,理齊盈虛。過之者俯而就之,不及者企而行之。曾參居罰,寧其哀終;吳員處酷,豈聞四載。夫三年者,天下之達喪,古今之所一,其雖欲過禮,朕得不制之以禮乎?有司可依禮諭之,為裁練禫之制。」
二十年七月,高祖以久旱不雨,輟膳三旦,百僚詣闕,引在中書省。高祖在崇虛樓,遣舍人問曰:「朕知卿等至,不獲相見,卿何為而來?」肅對曰:「伏承陛下輟膳已經三旦,群臣焦怖,不敢自寧。臣聞堯水湯旱,自然之數,須聖人以濟世,不由聖以致災。是以國儲九年,以禦九年之變。臣又聞至於八月不雨,然後君不舉膳。昨四郊之外已蒙滂澍,唯京城之內微為少澤。蒸民未闕一餐,陛下輟膳三日,臣庶惶惶,無復情地。」高祖遣舍人答曰:「昔堯水湯旱,賴聖人以濟民,朕雖居群黎之上,道謝前王,今日之旱,無以救恤,應待立秋,克躬自咎。但此月十日已來,炎熱焦酷,人物同悴,而連雲數日,高風蕭條,雖不食數朝,猶自無感,朕誠心未至之所致也。」肅曰:「臣聞聖人與凡同者五常,異者神明。昔姑射之神,不食五穀,臣常謂矯。今見陛下,始知其驗。且陛下自輟膳以來,若天全無應,臣亦謂上天無知,陛下無感。一昨之前,外有滂澤,此有密雲,臣即謂天有知,陛下有感矣。」高祖遣舍人答曰:「昨內外貴賤咸云四郊有雨,朕恐此輩皆勉勸之辭,三覆之慎,必欲使信而有徵。比當遣人往行,若果雨也,便命大官欣然進膳。豈可以近郊之內而慷慨要天乎?若其無也,朕之無感,安用朕身以擾民庶!朕志確然,死而後已。」是夜澍雨大降。
以破蕭鸞將裴叔業功,進號鎮南將軍,加都督豫、南兗、東荊、東豫四州諸軍事,封汝陽縣開國子,食邑三百戶,持節、中正、刺史如故。肅頻表固讓,不許,詔加鼓吹一部。二十二年,既平漢陽,詔肅曰:「夫知己貴義,君臣務恩,不能矜災卹禍,恩義焉措?卿情同伍員,懷酷歸朕,然未能翦一讎人,馘彼凶帥,何嘗不興言憤歎,羨吳閭而長息。比獲蕭鸞輔國將軍黃瑤起,乃知是卿怨也。尋當相付,微望紓泄,使吾見卿之日,差得緩懷。」初,賾之收肅父奐也,司馬黃瑤起攻奐殺之,故詔云然。
高祖之伐淮北,令肅討義陽,未克,而蕭鸞遣將裴叔業寇渦陽。劉藻等救之,為叔業所敗。肅表求更遣軍援渦陽。詔曰:「得表,覽之憮然,觀卿意非專在水,當是以藻等銳兵新敗於前,事往勢難故也。朕若分兵,遣之非多,會無所制,多遣則禁旅難闕。今日之計,唯當作必克之舉,不可為狐疑之師,徒失南兗也。卿便息意停彼,以圖義陽之寇。宜止則止,還取義陽;宜下則下,鎮軍淮北。深量二途,勿致重爽。若孟表糧盡,軍不及至,致失渦陽,卿之過也。」肅乃解義陽之圍,以赴渦陽,叔業乃引師而退。肅坐劉藻等敗,黜為平南將軍,中正、刺史如故。
高祖崩,遺詔以肅為尚書令,與咸陽王禧等同為宰輔,徵肅會駕魯陽。肅至,遂與禧等參同謀謨。自魯陽至於京洛,行途喪紀,委肅參量,憂勤經綜,有過舊戚。禧兄弟並敬而昵之,上下稱為和輯。唯任城王澄以其起自羇遠,一旦在己之上,以為憾焉。每謂人曰:「朝廷以王肅加我上尚可,從叔廣陽,宗室尊宿,〔二〕歷任內外,云何一朝令肅居其右也?」肅聞其言,恒降而避之。尋為澄所奏劾,稱肅謀叛,言尋申釋。詔肅尚陳留長公主,本劉昶子婦彭城公主也,賜錢二十萬、帛三千匹。肅奏:「考以顯能,陟由績著,昇明退闇,於是乎在。自百僚曠察,四稔于茲,請依舊式考檢能否。」從之。
裴叔業以壽春內附,拜肅使持節、都督江西諸軍事、車騎將軍,與驃騎大將軍、彭城王勰率步騎十萬以赴之。蕭寶卷豫州刺史蕭懿率眾三萬屯於小峴,交州刺史李叔獻屯合肥,將圖壽春。懿遣將胡松、李居士等領眾萬餘屯據死虎。肅進師討擊,大破之,擒其將橋珉等,斬首數千。進討合肥,生擒叔獻,蕭懿棄小峴南走。肅還京師,世宗臨東堂引見勞之,又問:「江左有何息耗?」肅曰:「如聞崔慧景已死。寶卷所仗,非邪即佞。天殆以此資陛下,廓定之期,勢將不久。」以肅淮南累捷,賞帛四千七百五十匹,進位開府儀同三司,封昌國縣開國侯,食邑八百戶,餘如故。尋以肅為散騎常侍、都督淮南諸軍事、揚州刺史、持節,餘官如故。
肅頻在邊,悉心撫接,遠近歸懷,附者若市,以誠綏納,咸得其心。清身好施,簡絕聲色,終始廉約,家無餘財。然性微輕佻,頗以功名自許,護疵稱伐,少所推下,高祖每以此為言。景明二年薨於壽春,年三十八。世宗為舉哀,詔曰:「肅奄至不救,痛惋兼懷,可遣中書侍郎賈思伯兼通直散騎常侍撫慰厥孤,給東園祕器、朝服一襲、錢三十萬、帛一千匹、布五百匹、蠟三百斤,并問其卜遷遠近,專遣侍御史一人監護喪事,務令優厚。」又詔曰:「死生動靜,卑高有域,勝達所居,存亡崇顯。故杜預之歿,窆於首陽;司空李沖,覆舟是託。顧瞻斯所,誠亦二代之九原也。故揚州刺史肅誠義結於二世,英惠符於李杜,平生本意,願終京陵,既有宿心,宜遂先志。其令葬於沖、預兩墳之間,使之神遊相得也。」贈侍中、司空公,本官如故。有司奏以肅忠心大度,宜諡匡公,詔諡宣簡。肅宗初,詔為肅建碑銘。子紹襲。
紹,字三歸。歷官太子洗馬、員外常侍、中書侍郎。卒,贈輔國將軍、徐州刺史。
子遷,襲。武定中,通直常侍。齊受禪,爵隨例降。
紹弟理,孝靜初,始得還朝。武定末,著作佐郎。
紹,肅前妻謝生也,肅臨薨,謝始攜二女及紹至壽春。世宗納其女為夫人,肅宗又納紹女為嬪。
肅弟秉,字文政。涉獵書史,微有兄風。世宗初,攜兄子誦、翊、衍等入國,拜中書郎,遷司徒諮議,出為輔國將軍、幽州刺史。卒,贈征虜將軍、徐州刺史。
誦,字國章,肅長兄融之子。學涉有文才,神氣清俊,風流甚美。自員外郎、司徒主簿,轉司徒屬、司空諮議、通直常侍、汝南王友。遷司徒諮議,加前軍、散騎常侍、光祿大夫。出為左將軍、幽州刺史。未幾,徵為長兼祕書監,徙給事黃門侍郎。肅宗崩,靈太后之立幼主也,於時大赦,誦宣讀詔書,音制抑揚,風神疏秀,百僚傾屬,莫不歎美。孝莊初,於河陰遇害,年三十七。〔三〕贈驃騎大將軍、尚書左僕射、司空公、徐州刺史,諡曰文宣。
子孝康,武定中,尚書郎中。卒。
孝康弟雋康,性清雅,頗有文才。齊文襄王中外府祭酒。卒,贈征虜將軍、太府少卿。
誦弟衍,字文舒。名行器藝亞於誦。自著作佐郎,稍遷尚書郎、員外常侍、司空諮議、光祿大夫、廷尉、揚州大中正、度支尚書,仍轉七兵,徙太常卿。出為散騎常侍、征東將軍、西兗州刺史。衍屆治未幾,屬尒朱仲遠稱兵內向,州既路衝,為其攻逼。衍不能守,為仲遠所擒,以其名望不害也,令其騎牛從軍,久乃見釋。還洛,除車騎將軍、左光祿大夫。孝靜初,轉侍中,將軍如故。天平三年卒,年五十二。敕給東園祕器、賵物三百段,贈使持節、都督青徐兗三州諸軍事、驃騎大將軍、尚書令、司徒公、徐州刺史,諡曰文獻。衍篤於交舊,有故人竺虩,於西兗為仲遠所害,其妻子飢寒,衍置之於家,累年贍恤,世人稱其敦厚。
翊,字士遊,肅次兄琛子也。風神秀立,好學有文才。歷司空主簿、清河王友、中書侍郎。頗銳於榮利,結婚於元叉,超拜左將軍、濟州刺史,尋加平東將軍。清靜愛民,有政治之稱。入為散騎常侍。孝莊初,遷鎮南將軍、金紫光祿大夫,領國子祭酒。永安元年冬卒,年三十七。贈侍中、衛將軍、司空公、徐州刺史。
子淵,武定中,儀同開府記室參軍。
宋弁,字義和,廣平列人人也。祖愔,與從叔宣、博陵崔建俱知名。世祖時,歷位中書博士、員外散騎常侍,使江南,賜爵列人子,還拜廣平太守。興安五年卒,〔四〕贈安遠將軍、相州刺史,諡曰惠。長子顯襲爵。弁伯父世顯無子,〔五〕養弁為後。弁父叔珍,李敷妹夫,因敷事而死。
弁才學俊贍,少有美名。高祖初,曾至京師,見尚書李沖,因言論移日。沖竦然異之,退而言曰:「此人一日千里,王佐才也。」顯卒,弁襲爵。弁與李彪州里,迭相祗好。彪為祕書丞,弁自中散彪請為著作佐郎,尋除尚書殿中郎中。高祖曾因朝會之次,歷訪治道,弁年少官微,自下而對,聲姿清亮,進止可觀,高祖稱善者久之。因是大被知遇,賜名為弁,意取弁和獻玉,楚王不知寶之也。
遷中書侍郎,兼員外常侍,使於蕭賾。賾司徒蕭子良、祕書丞王融等皆稱美之,以為志氣謇烈不逮李彪,而體韻和雅、舉止閑邃過之。轉散騎侍郎,時散騎位在中書之右。高祖曾論江左事,因問弁曰:「卿比南行,入其隅隩,彼政道云何?興亡之數可得知不?」弁對曰:「蕭氏父子無大功於天下,既以逆取,不能順守。德政不理,徭役滋劇,內無股肱之助,外有怨叛之民,以臣觀之,必不能貽厥孫謀,保有南海。若物憚其威,身免為幸。」
後車駕南征,以弁為司徒司馬、曜武將軍、東道副將。軍人有盜馬靽者,斬而徇之,於是三軍振懼,莫敢犯法。
黃門郎崔光薦弁自代,高祖不許,然亦賞光知人。未幾,以弁兼黃門,尋即正,兼司徒左長史。時大選內外群官,並定四海士族,弁專參銓量之任,事多稱旨。然好言人之陰短,高門大族意所不便者,弁因毀之;至於舊族淪滯,人非可忌者,又申達之。弁又為本州大中正,姓族多所降抑,頗為時人所怨。
從駕南討,詔弁於豫州都督所部及東荊領葉,皆減戍士營農〔六〕,水陸兼作。遷散騎常侍,尋遷右衛將軍,領黃門。弁屢自陳讓,高祖曰:「吾為相知者,卿亦不可有辭,豈得專守一官,不助朕為治?且常侍者黃門之粗冗,領軍者二衛之假攝,不足空存推讓,以棄大委。」其被知遇如此。
始,高祖北都之選也,李沖多所參預,頗抑宋氏。弁有恨於沖,而與李彪交結,雅相知重。及彪之抗沖,沖謂彪曰:「爾如狗耳,為人所嗾。」及沖劾彪,不至大罪,弁之力也。彪除名為民,弁大相嗟慨,密圖申復。
高祖在汝南不豫,大漸,旬有餘日,不見侍臣,左右唯彭城王勰等數人而已。小瘳,乃引見門下及宗室長幼諸人,入者未能知致悲泣,弁獨進及御床,歔欷流涕曰:「臣不謂陛下聖顏毀瘠乃爾!」由是益重之。車駕征馬圈,留弁以本官兼祠部尚書,攝七兵事。及行,執其手曰:「國之大事,在祀與戎,故令卿綰攝二曹,可不自勉。」弁頓首辭謝。弁劬勞王事,夙夜在公,恩遇之甚,輩流莫及,名重朝野,亞於李沖。高祖每稱弁可為吏部尚書。及崩,遺詔以弁為之,與咸陽王禧等六人輔政,而弁已先卒,年四十八。詔賜錢十萬、布三百匹,贈安東將軍、瀛州刺史,諡曰貞順。
弁性好矜伐,自許膏腴。高祖以郭祚晉魏名門,從容謂弁曰:「卿固應推郭祚之門也。」弁笑曰:「臣家未肯推祚。」高祖曰:「卿自漢魏以來,既無高官,又無俊秀,何得不推?」弁曰:「臣清素自立,要爾不推。」侍臣出後,高祖謂彭城王勰曰:「弁人身良自不惡,乃復欲以門戶自矜,殊為可怪。」
長子維,字伯緒。維弟紀,字仲烈。維少襲父爵,自員外郎遷給事中。坐諂事高肇,出為益州龍驤府長史,辭疾不行。太尉、清河王懌輔政,以維名臣之子,薦為通直郎,辟其弟紀行參軍。靈太后臨政,委任元叉,而叉恃寵驕盈,懌每以分理裁斷。叉甚忿恨,思以害懌,遂與維為計,以富貴許之。維見叉寵勢日隆,便至乾沒,乃告司染都尉韓文殊父子欲謀逆立懌。懌坐被錄禁中。文殊父子懼而逃遁。鞫無反狀。以文殊亡走,懸處大辟。置懌於宮西別館,禁兵守之。維應反坐,叉言於太后,欲開將來告者之路,乃黜為燕州昌平郡守,紀為秦州大羌令。維及紀頗涉經史,而浮薄無行。懌親尊懿望,朝野瞻屬,維受懌眷賞,而無狀構間,天下人士莫不怪忿而賤薄之。及叉殺懌,專斷朝政,以維兄弟前者告懌,徵維為散騎侍郎,紀為太學博士,領侍御史,甚昵之。維超遷通直常侍,又除冠軍將軍、洛州刺史;紀超遷尚書郎。初,弁謂族弟世景言:「維性疏險,而紀識慧不足,終必敗吾業也。」世景以為不爾,至是果然,聞者以為知子莫若父。尚書令李崇、尚書左僕射郭祚、右僕射游肇每云:「伯緒兇疏,終敗宋氏,幸得殺身耳。」論者以為有徵。後除營州刺史,仍本將軍。靈太后反政,以叉黨除名,遂還鄉里。尋追其前誣告清河王事,於鄴賜死。子春卿,早亡。弟紀以次子欽仁繼。
欽仁,武定末,太尉祭酒。
紀,肅宗末,為北道行臺。卒於晉陽。
子欽道,武定末,冀州別駕。
弁弟機,本州治中。
子寶積,卒於中散大夫。
弁族弟穎,字文賢。自奉朝請稍遷尚書郎、魏郡太守。納貨劉騰,騰言之於元叉,以穎為冠軍將軍、涼州刺史。穎前妻鄧氏亡後十五年,穎夢見之,向穎拜曰:「新婦今被處分為高崇妻,故來辭君。」泫然流涕。穎旦而見崇言之,崇後數日而卒。
穎族弟燮,字崇和。廣平王懷郎中令、員外常侍。為征北李平司馬,北殄元愉,頗有贊謀之功。
燮族弟鴻貴,為定州平北府參軍,送兵於荊州。坐取兵絹四百匹,兵欲告之,乃斬十人。又疏凡不達律令,見律有梟首之罪,乃生斷兵手,以水澆之,然後斬決。尋坐伏法。時人哀兵之苦,笑鴻貴之愚。
史臣曰:古人有云,才未半古,功以過之,非徒語也。王肅流寓之人,見知一面,雖器業自致,抑亦逢時,榮任赫然,寄同舊列,美矣。誦翊繼軌,不殞光風。宋弁以才度見知,跡參顧命,拔萃出類,其有以哉。無子之歎,豈徒羊舌,宗祀之不亡,幸矣。
校勘記
〔一〕 除持節都督豫東豫東郢三州諸軍事 諸本「東豫」二字缺,今據冊府卷三八一.四五三三頁補。又冊府「東郢」無「東」字,檢一0六中地形志中北揚州汝陰郡條稱「太和十八年為東郢州,後罷」,又文館詞林卷六六二後魏孝文帝出師詔,亦見「東郢州」。知有「東」字不誤。
〔二〕 從叔廣陽宗室尊宿 諸本及北史卷四二王肅傳「陽」作「陵」。按當時無所謂「宗室尊宿」封於廣陵。據卷七下高祖紀下太和二十三年二月稱以王肅為尚書令,廣陽王嘉為尚書左僕射。故元澄說王肅不應位居嘉之上,嘉為拓跋燾孫,澄為燾曾孫,故稱嘉為「從叔」。「廣陵」顯為「廣陽」之訛,今改正。
〔三〕 年三十七 墓誌集釋王誦墓誌(圖版二六五)稱誦死年「冊七」。誌云「年甫十二,備遭荼蓼」,指其祖王奐被殺事。奐死在齊永明十一年,即魏太和十七年(四九三),這年十二歲,上推生於齊建元四年、魏太和六年(四八二),至魏建義元年(五二八),正得四十七歲。這裏「三」乃「四」之訛。
〔四〕 興安五年卒 張森楷云:「興安只二年,『五』當是『二』之訛。」
〔五〕 長子顯襲爵弁伯父世顯無子 張森楷云:「弁伯父即愔長子,而上云『顯』,下云『世顯』。據下云:『顯卒,弁襲爵。』北史(卷二六)亦無『顯』字,疑『世』字不當有。」按「弁伯父」三字也是贅文,疑是後人旁注羼入。
〔六〕 詔弁於豫州都督所部及東荊領葉皆減戍士營農 冊府卷五0三.六0三五頁「領葉」作「潁鄴」。按「領葉」不可解,「領」或是「潁」之訛,然鄴太遠,也可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