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齊書》·北齊書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七
〔一〕裴讓之弟諏之 讞之 皇甫和 李構 張宴之 陸卬 王松年 劉禕
裴讓之,字士禮。年十六喪父,殆不勝哀,其母辛氏泣撫之曰:「棄我滅性,得為孝子乎?」由是自勉。辛氏,高明婦則,又閑禮度。夫喪,諸子多幼弱,廣延師友,或親自教授。內外親屬有吉凶禮制,多取則焉。
讓之少好學,有文俊辯,早得聲譽。魏天平中舉秀才,對策高第。累遷屯田主客郎中,省中語曰:「能賦詩,裴讓之。」為太原公開府記室。與楊愔友善,相遇則清談竟日。愔每云:「此人風流警拔,裴文季為不亡矣。」梁使至,帝令讓之攝主客郎。
第二弟諏之奔關右,兄弟五人皆拘繫。神武問曰:「諏之何在?」答曰:「昔吳、蜀二國,諸葛兄弟各得遂心,況讓之老母在,君臣分定,失忠與孝,愚夫不為。伏願明公以誠信待物,若以不信處物,物亦安能自信?以此定霸,猶卻行而求道耳。」神武善其言,兄弟俱釋。歷文襄大將軍主簿,兼中書舍人
点击展开查看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