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梁書》·梁書卷三 本紀第三

武帝下

  普通元年春正月乙亥朔,改元,大赦天下,賜文武勞位,孝悌力田爵一級,尤貧之家,勿收常調,鰥寡孤獨,並加贍卹。丙子,日有蝕之。己卯,以司徒臨川王宏為太尉、揚州刺史,安右將軍、監揚州蕭景為安西將軍、郢州刺史。尚書左僕射王暕以母憂去職,金紫光祿大夫王份為尚書左僕射。庚子,扶南、高麗國各遣使獻方物。

  二月壬子,老人星見。癸丑,以高麗王世子安為寧東將軍、高麗王。

  三月丙戌,滑國遣使獻方物。

  夏四月甲午,河南王遣使獻方物。

  六月丁未,以護軍將軍韋叡為車騎將軍。

  秋七月己卯,江、淮、海並溢。辛卯,以信威將軍邵陵王綸為江州刺史。

  八月庚戌,老人星見。甲子,新除車騎將軍韋叡卒。

  九月乙亥,有星晨見東方,光爛如火。

  冬十月辛亥,以宣惠將軍長沙王深業為護軍將軍。辛酉,以丹陽尹晉安王綱為平西將軍、益州刺史。

  二年春正月甲戌,以南徐州刺史豫章王綜為鎮右將軍。新除益州刺史晉安王綱改為徐州刺史。辛巳,輿駕親祠南郊。詔曰:「春司御氣,虔恭報祀,陶匏克誠,蒼璧禮備,思隨乾覆,布茲亭育。凡民有單老孤稚不能自存,主者郡縣咸加收養,贍給衣食,每令周足,以終其身。又於京師置孤獨園,孤幼有歸,華髮不匱。若終年命,厚加料理。尤窮之家,勿收租賦。」戊子,大赦天子。

  二月辛丑,輿駕親祠明堂。

  三月庚寅,大雪,平地三尺。

  夏四月乙卯,改作南北郊。丙辰,詔曰:「夫欽若昊天,曆象無違,躬執耒耜,盡力致敬,上協星鳥,俯訓民時,平秩東作,義不在南。前代因襲,有乖禮制,可於震方,簡求沃野,具茲千畝,庶允舊章。」

  五月癸卯,琬琰殿火,〔一〕延燒後宮屋三千間。丁巳,詔曰:「王公卿士,今拜表賀瑞,雖則百辟體國之誠,朕懷良有多愧。若其澤漏川泉,仁被動植,氣調玉燭,治致太平,爰降嘉祥,可無慚德;而政道多缺,淳化未凝,何以仰協辰和,遠臻冥貺?此乃更彰寡薄,重增其尤。自今可停賀瑞。」

  六月丁卯,信威將軍、義州刺史文僧明以州叛入于魏。〔二〕

  秋七月丁酉,假大匠卿裴邃節,督眾軍北討。甲寅,老人星見。魏荊州刺史桓叔興帥眾降。

  八月丁亥,始平郡中石鼓村地自開成井,方六尺六寸,深三十二丈。

  冬十一月,百濟、新羅國各遣使獻方物。

  十二月戊辰,以鎮東大將軍百濟王餘隆為寧東大將軍。

  三年春正月庚子,以尚書令袁昂為中書監,吳郡太守王暕為尚書左僕射,尚書左僕射王份為右光祿大夫。庚戌,京師地震。己未,以宣毅將軍廬陵王續為雍州刺史。

  三月乙卯,巴陵王蕭屏薨。〔三〕

  夏四月丁卯,汝陰王劉端薨。

  五月壬辰朔,日有蝕之,既。癸巳,赦天下,並班下四方,民所疾苦,咸即以聞,公卿百僚各上封事,連率郡國舉賢良、方正、直言之士。

  秋八月辛酉,作二郊及籍田並畢,班賜工匠各有差。甲子,老人星見。婆利、白題國各遣使獻方物。

  冬十月丙子,加中書監袁昂中衛將軍。

  十一月甲午,撫軍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、領軍將軍始興王憺薨。辛丑,以太子詹事蕭淵藻為領軍將軍。

  四年春正月辛卯,輿駕親祠南郊,大赦天下,應諸窮疾,咸加賑卹,並班下四方,時理獄訟。丙午,輿駕親祠明堂。〔四〕

  二月庚午,老人星見。乙亥,躬耕籍田。詔曰:「夫耕籍之義大矣哉!粢盛由之而興,禮節因之以著,古者哲王咸用此作。眷言八政,致茲千畝,公卿百辟,恪恭其儀,九推畢禮,馨香靡替。兼以風雲協律,氣象光華,屬覽休辰,思加獎勸。可班下遠近,廣闢良疇,公私畎畝,務盡地利。若欲附農而糧種有乏,亦加貸卹,每使優遍。孝悌力田賜爵一級。預耕之司,剋日勞酒。」

  三月壬寅,以鎮右將軍豫章王綜為平北將軍、南兗州刺史。

  六月乙丑,分益州置信州,分交州置愛州,分廣州置成州、南定州、合州、建州,分霍州置義州。

  秋八月丁卯,老人星見。

  冬十月庚午,以中書監、中衛將軍袁昂為尚書令,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。己卯,護軍將軍昌義之卒。

  十一月癸未朔,日有蝕之。太白晝見。甲辰,尚書左僕射王暕卒。

  十二月戊午,始鑄鐵錢。狼牙脩國遣使獻方物。

  五年春正月,以左光祿大夫、開府儀同三司南平王偉為鎮衛大將軍,改領右光祿大夫,儀同三司如故。征西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、荊州刺史鄱陽王恢進號驃騎大將軍。太府卿夏侯亶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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