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書》·宋書卷九十七 列傳第五十七
夷蠻
南夷、西南夷,大抵在交州之南及西南,居大海中洲上,相去或三五千里,遠者二三萬里,乘舶舉帆,道里不可詳知。外國諸夷雖言里數,非定實也。
南夷林邑國,高祖永初二年,林邑王范陽邁遣使貢獻,即加除授。太祖元嘉初,侵暴日南、九德諸郡,交州刺史杜弘文建牙聚眾欲討之,聞有代,乃止。七年,陽邁遣使自陳與交州不睦,求蒙恕宥。八年,又遣樓船百餘寇九德,入四會浦口,交州刺史阮彌之遣隊主相道生三千人赴討,攻區粟城不剋,引還。林邑欲伐交州,借兵於扶南王,扶南不從。十年,陽邁遣使上表獻方物,求領交州,詔答以道遠,不許。十二、十五、十六、十八年,頻遣貢獻,而寇盜不已,所貢亦陋薄。
太祖忿其違傲,二十三年,使龍驤將軍、交州刺史檀和之伐之,遣太尉府振武將軍宗愨受和之節度。和之遣府司馬蕭景憲為前鋒,愨仍領景憲軍副。陽邁聞將見討,遣使上表,求還所略日南民戶,奉獻國珍。太祖詔和之:「陽邁果有款誠,許其歸順。」其年二月,軍至朱梧戍,遣府戶曹參軍日南太守姜仲基、前部賊曹參軍蟜弘民隨傳詔畢願、高精奴等宣揚恩旨,陽邁執仲基、精奴等二十八人,遣弘民反命,外言歸款,猜防愈嚴。景憲等乃進軍向區粟城,陽邁遣大帥范扶龍大戍區粟,又遣水步軍徑至。景憲破其外救,盡銳攻城,五月,剋之,斬扶龍大首,獲金銀雜物不可勝計。乘勝追討,即剋林邑,陽邁父子並挺身奔逃,所獲珍異,皆是未名之寶。上嘉將帥之功,詔曰:「林邑介恃遐險,久稽王誅。龍驤將軍、交州刺史檀和之忠果到列,思略經濟,稟命攻討,萬里推鋒,法命肅齊,文武畢力,潔己奉公,以身率下,故能立勳海外,震服殊俗。宜加褒飾,參管近侍,可黃門侍郎,領越騎校尉、行建武將軍。龍驤司馬蕭景憲協贊軍首,勤捷顯著,總勒前驅,剋殄巢穴,必能威服荒夷,撫懷民庶。可持節、督交州廣州之鬱林寧浦二郡諸軍事、建威將軍、交州刺史。」龍驤司馬童林之、九真太守傅蔚祖戰死,並贈給事中。
世祖孝建二年,林邑又遣長史范龍跋奉使貢獻,除龍跋揚武將軍。大明二年,林邑王范神成又遣長史范流奉表獻金銀器及香布諸物。太宗泰豫元年,又遣使獻方物。
初,檀和之被徵至豫章,值豫章民胡誕世等反,因討平之,并論林邑功,封雲杜縣子,食邑四百戶。和之,高平金鄉人,檀憑子也。太祖元嘉二十七年,自太子左衛率為世祖鎮軍司馬、輔國將軍、彭城太守。元凶弒立,以為西中郎將、雍州刺史。〔一〕世祖入討,加輔國將軍,統豫州戍事,因出南奔。世祖即位,以為右衛將軍。孝建二年,除輔國將軍、豫州刺史,不行,復為右衛,加散騎常侍。三年,出為南兗州刺史,坐酣飲黷貨,迎獄中女子入內,免官禁錮。其年卒,追贈左將軍,諡曰襄子。
廣州諸山並俚、獠,種類繁熾,前後屢為侵暴,歷世患苦之。世祖大明中,合浦大帥陳檀歸順,拜龍驤將軍。四年,檀表乞官軍征討未附,乃以檀為高興太守,將軍如故。遣前朱提太守費沈、龍驤將軍武期率眾南伐,并通朱崖道,並無功,輒殺檀而反,沈下獄死。
扶南國,太祖元嘉十一、十二、十五年,國王持黎跋摩遣使奉獻。
西南夷訶羅陀國,元嘉七年,遣使奉表曰:
伏承聖主,信重三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