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書》·宋書卷三十九 志第二十九

百官上

  太宰,一人。周武王時,周公旦始居之,掌邦治,為六卿之首。秦、漢、魏不常置。晉初依周禮,備置三公。三公之職,太師居首,景帝名師,故置太宰以代之。太宰,蓋古之太師也。殷紂之時,箕子為太師。周武王時,太公為太師。周成王時,周公為太師。周公薨,畢公代之。漢西京初不置,平帝始復置太師官,而孔光居焉。漢東京又廢。獻帝初,董卓為太師,卓誅又廢。魏世不置。晉既因太師而置太宰,以安平王孚居焉。

  太傅,一人。周成王時,畢公為太傅。漢高后元年,初用王陵。

  太保,一人。殷太甲時,伊尹為太保。周武王時,召公為太保。漢平帝元始元年,始用王舜。後漢至魏不置,晉初復置焉。自太師至太保,是為三公。論道經邦,燮理陰陽,無其人則闕,所以訓護人主,導以德義者。

  相國,一人。漢高帝十一年始置,以蕭何居之,罷丞相;何薨,曹參代之;參薨,罷。魏齊王以晉景帝為相國。晉惠帝時趙王倫,愍帝時南陽王保,安帝時宋高祖,順帝時齊王,並為相國。自魏、晉以來,非復人臣之位矣。

  丞相,一人。殷湯以伊尹為右相,仲虺為左相。秦悼武王二年,始置丞相官。丞,奉。相,助也。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里疾為丞相,後又置左右丞相。漢高帝初,置一丞相,十一年,更名相國。孝惠、高后置左右丞相,文帝二年,復置一丞相。哀帝元壽二年,更名大司徒。漢東京不復置。至獻帝建安十三年,復置丞相,魏世及晉初又廢。惠帝世,趙王倫篡位,以梁王肜為丞相。永興元年,以成都王穎為丞相。愍帝建興元年,以琅邪王睿為左丞相,南陽王保為右丞相;三年,以保為相國,睿為丞相。元帝永昌元年,以王敦為丞相,轉司徒荀組為太尉,以司徒官屬并丞相為留府,敦不受。成帝世,以王導為丞相,罷司徒府以為丞相府,導薨,罷丞相,復為司徒府。宋世祖初,以南郡王義宣為丞相,而司徒府如故。

  太尉,一人。自上安下曰尉。掌兵事,郊祀掌亞獻,大喪則告諡南郊。堯時舜為太尉官,漢因之。武帝建元二年省。光武建武二十七年,罷大司馬,置太尉以代之。靈帝末,以劉虞為大司馬,而太尉如故。

  司徒,一人。掌民事,郊祀掌省牲視濯,大喪安梓宮。少昊氏以鳥名官,而祝鳩氏為司徒。堯時舜為司徒。舜攝帝位,命契為司徒。契玄孫之孫曰微,亦為夏司徒。周時司徒為地官,掌邦教。漢西京初不置。哀帝元壽二年,罷丞相,罷大司徒。光武建武二十七年,去大。

  司空,一人。掌水土事,郊祀掌掃除陳樂器,大喪掌將校復土。舜攝帝位,以禹為司空。契玄孫之子曰冥,〔一〕亦為夏司空。殷湯以咎單為司空。周時司空為冬官,掌邦事。漢西京初不置。成帝綏和元年,更名御史大夫為大司空;哀帝建平二年,復為御史大夫;元壽二年,復為大司空;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。獻帝建安十三年,又罷司空,置御史大夫。御史大夫郗慮免,不復補。魏初又置司空。

  大司馬,一人。掌武事。司,主也。馬,武也。堯時棄為后稷,兼掌司馬。周時司馬為夏官,掌邦政。項籍以曹無咎、周殷並為大司馬。〔二〕漢初不置。武帝元狩四年,初置大司馬。始直云司馬,議者以漢有軍候千人司馬官,故加大。及置司空,又以縣道官有獄司空,又加大。王莽居攝,以漢無小司徒,而定司馬、司徒、司空之號並加大。光武建武二十七年,省大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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