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書》·宋書卷八 本紀第八

明帝

  太宗明皇帝諱彧,字休炳,小字榮期,文帝第十一子也。元嘉十六年十月戊寅生。二十五年,封淮陽王,食邑二千戶。二十九年,改封湘東王。元凶弒立,以為驍騎將軍,加給事中。世祖踐阼,為祕書監,遷冠軍將軍、南蘭陵下邳二郡太守,領石頭戍事。孝建元年,徙為南彭城、東海二郡太守,將軍如故,鎮京口。其年,徵為中護軍。二年,遷侍中,領游擊將軍。三年,徙衛尉,侍中如故。又為左衛將軍,衛尉如故。大明元年,轉中護軍,衛尉如故。三年,為都官尚書,領游擊將軍,衛尉如故。七年,遷領軍將軍。八年,出為使持節、都督徐兗二州豫州之梁郡諸軍事、鎮北將軍、徐州刺史,給鼓吹一部。其年,徵為侍中、護軍將軍。未拜,復為領軍將軍,侍中如故。

  永光元年,又出為使持節、散騎常侍、都督南豫豫司江四州揚州之宣城諸軍事、衛將軍、南豫州刺史,鎮姑孰。又徙為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諸軍事、寧蠻校尉、雍州刺史,持節、常侍、將軍如故。未拜,復本位。尋以本號開府儀同三司。

  廢帝景和末,上入朝,被留停都。廢帝誅害宰輔,殺戮大臣,恒慮有圖之者,疑畏諸父,並拘之殿內,遇上無禮,事在文諸王傳。遂收上付廷尉,一宿被原。將加禍害者,前後非一。既而害上意定,明旦便應就禍。上先已與腹心阮佃夫、李道兒等密共合謀。于時廢帝左右常慮禍及,人人有異志。唯有直閤將軍宗越、譚金、童太一等數人為其腹心,並虓虎有幹力,在殿省久,眾並畏服之,故莫敢動。是夕,越等並外宿。佃夫、道兒因結壽寂之等殞廢帝於後堂。十一月二十九日夜也。

  事定,上未知所為。建安王休仁便稱臣奉引升西堂,登御坐,召見諸大臣。于時事起倉卒,上失履,跣至西堂,猶著烏帽。坐定,休仁呼主衣以白帽代之,令備羽儀。雖未即位,凡眾事悉稱令書施行。己未,司徒揚州刺史豫章王子尚、山陰公主並賜死。宗越、譚金、童太一謀反伏誅。

  十二月庚申朔,令書以司空東海王褘為中書監、太尉,鎮軍將軍、江州刺史晉安王子勛進號車騎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。癸亥,以新除驃騎大將軍建安王休仁為司徒、尚書令、揚州刺史,鎮軍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山陽王休祐進號驃騎大將軍、荊州刺史。崇憲衛尉桂陽王休範為鎮北將軍、南徐州刺史。乙丑,改封安陸王子綏為江夏王。

  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,上即皇帝位。詔曰:

  高祖武皇帝德洞四瀛,化綿九服。太祖文皇帝以大明定基;世祖孝武皇帝以下武寧亂。日月所照,梯山航海;風雨所均,削衽襲帶。所以業固盛漢,聲溢隆周。子業凶嚚自天,忍悖成性,人面獸心,見於齠日,反道敗德,著自比年。其狎侮五常,怠棄三正,矯誣上天,毒流下國,實開闢所未有,書契所未聞。再罹遏密,而無一日之哀;齊斬在躬,方深北里之樂。虎兕難匣,憑河必彰,遂誅滅上宰,窮釁逆之酷,虐害國輔,究孥戮之刑。子鸞同生,以昔憾殄殪。敬猷兄弟,以睚眥殲夷。徵逼義陽,將加屠膾。陵辱戚藩,檟楚妃主。奪立左右,竊子置儲,肆酗于朝,宣淫于國。事穢東陵,行汙飛走。積釁罔極,日月滋深。比遂圖犯玄宮,志窺題湊,將肆梟、鏡之禍,騁商、頓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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