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書》·宋書卷四十六 列傳第六
〔一〕
趙倫之 到彥之闕 王懿 張邵
趙倫之字幼成,下邳僮人也。孝穆皇后之弟。〔二〕幼孤貧,事母以孝稱。武帝起兵,以軍功封閬中縣五等侯,累遷雍州刺史。武帝北伐,倫之遣順陽太守傅弘之、扶風太守沈田子出嶢柳,大破姚泓於藍田。及武帝受命,以佐命功,封霄城縣侯,安北將軍,鎮襄陽。少帝即位,徵拜護軍。元嘉三年,拜鎮軍將軍,尋遷左光祿大夫,領軍將軍。
倫之雖外戚貴盛,而以儉素自處。性野拙,人情世務,多所不解。久居方伯,頗覺富盛,入為護軍,資力不稱,以為見貶。光祿大夫范泰好戲謂曰:「司徒公缺,必用汝老奴。我不言汝資地所任,要是外戚高秩次第所至耳。」倫之大喜,每載酒肴詣泰。五年,卒。子伯符嗣。
伯符字潤遠。少好弓馬。倫之在襄陽,伯符為竟陵太守。時竟陵蠻屢為寇,伯符征討,悉破之,由是有將帥之稱。後為寧遠將軍,總領義徒,以居宮城北,每有火起及賊盜,輒身貫甲冑,助郡縣赴討,武帝甚嘉之。文帝即位,累遷徐、兗二州刺史,為政苛暴,吏人畏之若豺虎,然而寇盜遠竄,無敢犯境。元嘉十八年,徵為領軍將軍。先是,外監不隸領軍,宜相統攝者,自有別詔,至此始統領焉。二十一年,轉豫州刺史。明年,為護軍將軍,復為丹陽尹。在郡嚴酷,吏人苦之,或至委叛被錄赴水而死。典筆吏取筆不如意,鞭五十。子倩,尚文帝第四女海鹽公主。初,始興王濬以潘妃之寵,故得出入後宮,遂與公主私通。及適倩,倩入宮而怒,肆詈搏擊,引絕帳帶。事上聞,有詔離婚,殺主所生蔣美人,伯符慚懼發病卒。諡曰肅。傳國至孫勗,齊受禪,國除。
王懿字仲德,〔三〕太原祁人。自言漢司徒允弟幽州刺史懋七世孫也。祖宏,事石季龍,父苗,事苻堅,皆為二千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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