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書》·宋書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一

五行二一

  五行傳曰:「好戰攻,輕百姓,飾城郭,侵邊境,則金不從革。謂金失其性而為災也。」又曰:「言之不從,是謂不乂。厥咎僭,厥罰恒暘,厥極憂。時則有詩妖,時則有介蟲之孽,時則有犬禍,時則有口舌之痾,時則有白眚、白祥。惟木沴金。」介蟲,劉歆傳以為毛蟲。

  金不從革

  魏世張掖石瑞,雖是晉氏之符命,而於魏為妖。好攻戰,輕百姓,飾城郭,侵邊境,魏氏三祖皆有其事。劉歆以為金石同類,石圖發非常之文,此不從革之異也。晉定大業,多敝曹氏,石瑞文「大討曹」之應也。

  魏明帝青龍中,盛修宮室,西取長安金狄,承露槃折,聲聞數十里,金狄泣,於是因留霸城。此金失其性而為異也。

  吳時,歷陽縣有巖穿似印,咸云「石印封發,天下太平」。孫皓天璽元年印發。又陽羨山有石穴,長十餘丈。皓初修武昌宮,有遷都之意。是時武昌為離宮。班固云:「離宮與城郭同占。」飾城郭之謂也。寶鼎三年,皓出東關,遣丁奉至合肥;建衡三年,皓又大舉出華里。侵邊境之謂也。故令金失其性,卒面縛而吳亡。

  晉惠帝永興元年,成都伐長沙,每夜戈戟鋒有火光如縣燭。此輕民命,好攻戰,金失其性而為變也。天戒若曰,兵猶火也,不戢將自焚。成都不悟,終以敗亡。

  晉懷帝永嘉元年,項縣有魏豫州刺史賈逵石碑,生金可采。此金不從革而為變也。五月,汲桑作亂,群寇飆起。

  晉清河王覃為世子時,所佩金鈴忽生起如粟者。康王母疑不祥,毀棄之。及後為惠帝太子,不終于位,卒為司馬越所殺。

  晉元帝永昌元年,甘卓將襲王敦,既而中止。及還家,多變怪,照鏡不見其頭。此金失其性而為妖也。尋為敦所襲,遂夷滅。

  石虎時,鄴城鳳陽門上金鳳皇二頭,飛入漳河。

  晉海西太和中,會稽山陰縣起倉,鑿地得兩大船,滿中錢,錢皆輪文大形。時日向莫,鑿者馳以告官。官夜遣防守甚嚴。至明旦,失錢所在,唯有船存,視其狀,悉有錢處。

  晉安帝義熙初,東陽太守殷仲文照鏡不見其頭,尋亦誅翦,占與甘同。

  宋後廢帝元徽四年,義熙、晉陵二郡,並有霹靂車墜地,如青石,草木燋死。

  言之不從

  魏齊王嘉平初,東郡有訛言云,白馬河出妖馬,夜過官牧邊鳴呼,眾馬皆應。明日見其跡,大如斛,行數里,還入河。楚王彪本封白馬,兗州刺史令狐愚以彪有智勇,及聞此言,遂與王淩謀共立之。遣人謂曰:「天下事未可知,願王自愛。」彪答曰:「知厚意。」事泄,淩、愚被誅,〔一〕彪賜死。此言不從之罰也。詩云:「民之訛言,寧莫之懲。」

  劉禪嗣位,譙周引晉穆侯、漢靈帝命子事譏之曰:「先主諱備,其訓具也。後主諱禪,其訓授也。若言劉已具矣,當授與人,甚於穆侯、靈帝之祥也。」蜀果亡,此言之不從也。

  劉備卒,劉禪即位,未葬,亦未踰月,而改元為建興。此言之不從也。習鑿齒曰:「禮,國君即位踰年而後改元者,緣臣子之心,不忍一年而有二君也。今可謂亟而不知禮矣。君子是以知蜀之不能東遷也。」後又降晉。吳孫亮、晉惠帝、宋元凶亦然。亮不終其位,惠帝號令非己,元凶尋誅。言不從也。

  魏太和中,姜維歸蜀,失其母。魏人使其母手書呼維令反,并送當歸以譬之。維報書曰:「良田百頃,不計一畝。但見遠志,無有當歸。」維卒不免。

  魏明帝景初元年,有司奏帝為烈祖,與太祖、高祖並為不毀之廟。從之。按宗廟之制,祖宗之號,皆身沒名成,乃正其禮。故雖功赫天壤,德邁前王,未有豫定之典。此蓋言之不從,失之甚者也。後二年而宮車晏駕,於是統微政逸。

  吳孫休世,烏程民有得困疾,及差,能以響言者,言於此而聞於彼。自其所聽之,不覺其聲之大也;自遠聽之,如人對言,不覺聲之自遠來也。聲之所往,隨其所向,遠者不過十數里。其鄰人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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