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書》·宋書卷二 本紀第二
武帝中
七年正月己未,振旅于京師。改授大將軍、揚州牧,給班劍二十人,本官悉如故,固辭。凡南北征伐戰亡者,並列上賻贈。尸喪未反,遣主帥迎接,致還本土。
二月,盧循至番禺,為孫季高所破,收餘眾南走。劉藩、孟懷玉斬徐道覆于始興。
晉自中興以來,治綱大弛,權門并兼,強弱相凌,百姓流離,不得保其產業。桓玄頗欲釐改,竟不能行。公既作輔,大示軌則,豪強肅然,遠近知禁。至是會稽餘姚虞亮復藏匿亡命千餘人。公誅亮,免會稽內史司馬休之。
天子又申前命,公固辭。於是改授太尉、中書監,乃受命。奉送黃鉞,解冀州。
交州刺史杜慧度斬盧循,傳首京師。
先是諸州郡所遣秀才、孝廉,多非其人,公表天子,申明舊制,依舊策試。
征西將軍、荊州刺史道規疾患求歸,八年四月,改授豫州刺史,以後將軍、豫州刺史劉毅代之。毅與公俱舉大義,興復晉室,自謂京城、廣陵,功業足以相抗。雖權事推公,而心不服也。毅既有雄才大志,厚自矜許,朝士素望者多歸之。與尚書僕射謝混、丹陽尹郗僧施並深相結。及西鎮江陵,豫州舊府,多割以自隨,請僧施為南蠻校尉。既知毅不能居下,終為異端,密圖之。毅至西,稱疾篤,表求從弟兗州刺史藩以為副貳,偽許焉。九月,藩入朝,公命收藩及謝混,並於獄賜死。自表討毅。又假黃鉞,率諸軍西征。以前鎮軍將軍司馬休之為平西將軍、荊州刺史,兗州刺史道憐鎮丹徒,豫州刺史諸葛長民監太尉留府事,加太尉司馬、丹陽尹劉穆之建威將軍,配以實力。壬午,發自京師。遣參軍王鎮惡、龍驤將軍蒯恩前襲江陵。十月,鎮惡剋江陵,毅及黨與皆伏誅。
十一月己卯,公至江陵,下書曰:
夫去弊拯民,必存簡恕,捨網修綱,雖煩易理。江、荊彫殘,刑政多闕,頃年事故,綏撫未週。遂令百姓疲匱,歲月滋甚,財傷役困,慮不幸生。凋殘之餘,而不減舊,刻剝徵求,不循政道。宰蒞之司,或非良榦,未能菲躬儉,〔一〕苟求盈給,積習生常,漸不知改。
近因戎役,來涉二州,踐境親民,愈見其瘼,思欲振其所急,卹其所苦。凡租稅調役,悉宜以見戶為正。州郡縣屯田池塞,諸非軍國所資,利入守宰者,今一切除之。州郡縣吏,皆依尚書定制實戶置。臺調癸卯梓材,庚子皮毛,可悉停省,別量所出。巴陵均折度支,依舊兵運。原五歲刑已下。凡所質錄賊家餘口,亦悉原放。
以荊州十郡為湘州,公乃進督。〔二〕以西陽太守朱齡石為益州刺史,率眾伐蜀。進公太傅、揚州牧,加羽葆鼓吹,班劍二十人。
九年二月乙丑,公至自江陵。初諸葛長民貪淫驕橫,為士民所患苦,公以其同大義,優容之。劉毅既誅,長民謂所親曰:「昔年醢彭越,今年誅韓信,禍其至矣。」將謀作亂。公克期至京邑,而每淹留不進。公卿以下頻日奉候於新亭,長民亦驟出。既而公輕舟密至,已還東府矣。長民到門。引前,卻人閑語,凡平生於長民所不盡者,皆與及之。長民甚說。已密命左右壯士丁旿等自幔後出,於坐拉焉。長民墜床,又於地毆之,死於床側。輿尸付廷尉。并誅其弟黎民。旿驍勇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