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晉書》·晉書卷五十七列傳第二十七

羅憲兄子尚

  羅憲字令則,襄陽人也。父蒙,蜀廣漢太守。憲年十三,能屬文,早知名。師事譙周,周門人稱為子貢。性方亮嚴整,待士無倦,輕財好施,不營產業。仕蜀為太子舍人、宣信校尉。再使於吳,吳人稱焉。

  時黃皓預政,眾多附之,憲獨介然。皓恚之,左遷巴東太守。時大將軍閻宇都督巴東,拜憲領軍,為宇副貳。魏之伐蜀,召宇西還,憲守永安城。及成都敗,城中擾動,邊江長吏皆棄城走,憲斬亂者一人,百姓乃安。知劉禪降,乃率所統臨于都亭三日。吳聞蜀敗,遣將軍盛憲西上,〔一〕外託救援,內欲襲憲。憲曰:「本朝傾覆,吳為脣齒,不恤我難,而邀其利,吾寧當為降虜乎!」乃歸順。於是繕甲完聚,厲以節義,士皆用命。及鍾會、鄧艾死,百城無主,吳又使步協西征,憲大破其軍。孫休怒,又遣陸抗助協。憲距守經年,救援不至,城中疾疫太半。或勸南出牂柯,北奔上庸,可以保全。憲曰:「夫為人主,百姓所仰,既不能存,急而棄之,君子不為也。畢命於此矣。」會荊州刺史胡烈等救之,抗退。加陵江將軍、監巴東軍事、使持節,領武陵太守。

  泰始初入朝,詔曰:「憲忠烈果毅,有才策器幹,可給鼓吹。」又賜山玄玉佩劍。泰始六年卒,贈使持節、安南將軍、武陵太守,追封西鄂侯,諡曰烈。

  初,憲侍讌華林園,詔問蜀大臣子弟,後問先輩宜時敘用者,憲薦蜀人常忌、杜軫等,皆西國之良器,武帝並召而任之。

  子襲,歷給事中、陵江將軍,統其父部曲,至廣漢太守。兄子尚。

  尚字敬之,一名仲。父式,牂柯太守。尚少孤,依叔父憲。善屬文。荊州刺史王戎以尚及劉喬為參軍,並委任之。太康末,為梁州刺史。

  及趙廞反于蜀,尚表曰:「廞非雄才,必無所成,計日聽其敗耳。」乃假尚節為平西將軍、益州刺史、西戎校尉。性貪,少斷,蜀人言曰:「尚之所愛,非邪則佞;尚之所憎,非忠則正。富擬魯衛,家成市里;貪如豺狼,無復極已。」又曰:「蜀賊尚可,羅尚殺我。平西將軍,反更為禍。」

  時李特亦起於蜀,攻蜀,殺趙廞。又攻尚於成都,尚退保江陽。初,尚乞師方嶽,荊州刺史宗岱率建平太守孫阜救之,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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