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史》·金史卷四十二 志第二十三 儀衛下
大駕鹵簿 皇太后皇后鹵簿 皇太子鹵簿 親王傔從 諸妃嬪導從 百官儀從
大駕鹵簿。世宗大定三年,袷享,用黃麾仗三千人,分四節。第一節,無縣令、府牧,即用黃麾前三部,次前部鼓吹,次金吾牙門旗,次駕頭,次引駕龍墀隊,次天王、十二辰等旗。第二節,黃麾第四、第五部,次君王萬歲日月旗,次御馬,內增控馬司圉、挾馬司圉各一十六人,次日月合璧、五星連珠等旗,次八寶,內增執黑杖傳喝一十八人在香案前,次七寶輦。第三節,黃麾後第一、第二部,次玉輅,次栲栳隊,次導駕門仗官。第四節,黃麾後第三、第四、第五部,次金輅,次牙門旗,次後部鼓吹。
大定六年九月,西京還都,用黃麾仗二千五百四十二人,攝官在內。騎七百六十二匹,分四節。第一節,攝官五十四人,執擎三百二人,樂工一百七十人。第二節,攝官三十二人,執擎三百七十六人。第三節,仗內攝官四十四人,導駕官四十二人,門仗官一百人,玉輅青馬八、駕士一百四十人,護駕栲栳隊五百人,執擎二百四十二人。第四節,攝官五十人,金輅赤馬八、駕士九十四人,控鶴二十二人,樂工八十四人,執擎二百九十人。
是歲,上還自西京,有司備儀仗,皇太子乘綴輅,上疑其非禮,以問禮官,無能知者,上怒,皆責降之。明年,將冊皇太子,宰臣奏當備儀仗告廟,上曰:「前朕受尊號謁謝,但令朕用宋真宗故事,朝服乘馬,於禮甚輕,今皇太子乃用備禮何耶?」丞相良弼謝,上徐曰:「此文臣因循,不加意爾。」先是,凡行幸皆役民執仗,是後詔以軍士易之。
大定十一年,將有事於南郊,朝享太廟,右丞石琚奏其禮,上曰:「前朝漢人祭天,惟務整肅儀仗,此自奉耳,非敬天也。朕謂祭天在誠,不在儀仗之盛也,其減半用之。」於是,遂增損黃麾仗為大駕鹵簿,凡用七千人,攝官在內。分八節。
第一節,第一引,七十人,縣令。第二引,二百六十四人,府牧。第三引,二百二十九人,御史大夫,名色與府牧同,頗損其數,而增行止旗一。
第二節,金吾皁纛旗一十二人,朱雀隊三十四人,指南、記里鼓車皆五十二人,鸞旗車一十八人。前部鼓吹一百二十九人。清游隊七十二人:內白澤旗二,旗五人,綠具裝冠、綠皮甲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