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史》·金史卷三十九 志第二十 樂上
雅樂 散樂 鼓吹樂 本朝樂曲 郊祀樂歌
傳曰:「王者功成作樂,治定制禮。」豈二帝三王之彌文哉,蓋有天下者,將一軌度、正民俗、合人神、和上下,舍禮樂何以焉。
金初得宋,始有金石之樂,然而未盡其美也。及乎大定、明昌之際,日修月葺,粲然大備。其隸太常者,即郊廟、祀享、大宴、大朝會宮縣二舞是也。隸教坊者,則有鐃歌鼓吹,天子行幸鹵簿導引之樂也。有散樂。有渤海樂。有本國舊音,世宗嘗寫其意度為雅曲,史錄其一,其俚者弗載云。
雅樂。凡大祀、中祀、天子受冊寶、御樓肆赦、受外國使賀則用之。
初,太宗取汴,得宋之儀章鐘磬樂虡,挈之以歸。皇統元年,熈宗加尊號,始就用宋樂,有司以鐘磬刻「晟」字者犯太宗諱,皆以黃紙封之。大定十四年,太常始議「歷代之樂各自為名,今郊廟社稷所用宋樂器犯廟諱,宜皆刮去,更為製名」。於是,命禮部、學士院、太常寺撰名,乃取大樂與天地同和之義,名之曰「太和」。
文、武二舞。皇統年間,定文舞曰仁豐道洽之舞,武舞曰功成治定之舞。貞元儀又改文舞曰保大定功之舞,武舞曰萬國來同之舞。大定十一年又有四海會同之舞,於是一代之制始備。
明昌五年,詔用唐、宋故事,置所,講議禮樂。有司謂:「雅樂自周、漢以來止存大法,魏、晉而後更造律度,訖無定論。至後周保定中,得古玉斗於地中,以造尺律,其後牛弘以為不可,止用蘇綽鐵尺,至隋亦用之。唐興,因隋樂不改,及黃巢之亂,樂縣散失,太常博士殷盈孫以周法鑄鎛鐘、編鐘,處士蕭承訓等校石磬,合而奏之。至周顯德以黍定律,議者謂比唐樂高五律。宋初亦用
点击展开查看全文